男人如果真心喜欢一个女人或者想要得到一个女人那么一定对这个女人的声音特别敏感,而且这敏感最少能延续到结婚以后,所以当阿大听到那个并不动听,不带感情甚至有些沙哑的声音简直太熟悉了,抛出一直在顶端的沃玛,她就是他苦苦找寻的真爱了。
听到浅浅的声音传过来,阿大是有些高兴的,而且十分惊讶,如果是两个人他可能会说是缘分让我们聚在一起的酸话,但是现在他不敢,而是想立刻跑路,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可浅浅似乎很了解他,他一转身的功夫,浅浅的话已经提前传达到了皇家卫士的耳朵里,为首骑士一夹马背就挡在了阿大的去路上,河流本就不宽,此时有一匹马,骑士一抬抢,指向阿大的喉咙,让他不得寸步,阿大回头看这浅浅,那个自从见面就一直被他占便宜的浅浅,此时正用杀人的眼光看着他,本来她的眼神是无神的,迷茫的盯着周围的树林,可阿大这么一看她,浅浅的眼神里多了些什么,那是厌恶?杀意?反正是立马有了神意。
看浅浅的样子感觉留下来和谈估计没啥可能,那就继续跑路,前面有抢,那就绕过长枪,他侧过头低着身子想从骑士旁边过去,他只有一匹马,河流却能容得下两批并排,所以这匹马这么当不当正不正的站在中间自然给了阿大机会。
长枪两米,想过难也不难,那就要看着把枪在谁的手里,骑士擅长冲锋,而本身战斗力只有五的皇家卫兵阿大不认为他们能拿他怎么样,只要过了眼前人那自然如鱼得水,可他一进,就被逼了回来,骑士虽然没有料到阿大会突然逃跑,但手里的枪却准确无误的刺了出去,正好是阿大去的方向,阿大只能把本就侧着的身子卧倒在地,可还来不及翻身和转身向前的时候枪芒又到,一道接着一道,阿大只能向后滚,滚着滚着,发现枪芒没了,在这么一看,好吗,老位置,一动没动。
这时候身后的骑兵也已经围了上来,把阿大紧紧围在一起,脸上都带着肃杀之意,不过这圆还有缺口,那就是为首骑士站立的地方,骑士成圈,但是首尾却没有链接,而那应该是一个骑士长的男人一脸随意,左右无人,他用枪尖指着阿大,似乎在说来啊,来啊。
阿大没想到对方还有两把刷子,或者是有那么个感觉但依然从那里走了,因为从别的地方走不熟悉,容易迷路,还有就是太麻烦,除了这条他喜欢的水路走哪里都太麻烦,他忘了手里还有暗与华,所以没有接对方的枪,但现在他想接了,却发现暗与华根本没在身边。
骑士们团团围着他,战马在地上矗立没有一丝烦躁,一看就知道是受过训练的军马,可是有一匹马在躁动的走着,它的两个前蹄一直在小范围的移动,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冲过来把敌人碾碎,战马主人抚了抚战马的鬓毛示意它安静一些,冲着阿大道:“怎么?做贼心虚了想跑?你在我这你想跑哪去?水里?你不知道马是会游泳的吗,哈哈哈。”随着他的笑声周围紧绷的骑士们终于放开了胸怀跟着笑了起来,突然有些其乐融融了。
不过局中人知道这只是嘲笑罢了,不过这不要紧既然你让我闯那我就闯给你看,他侧着眼光看了看浅浅,依然是那副厌恶的表情,无奈的叹了口气,这印象有这么次吗,明明亲亲的时候都一副任君品尝的架势了,不过浅浅还是一直盯着他看,可能是忘了阿大没有穿衣服或许是习惯了,阿大挠了挠头:“那个,跑?我突然又不想跑了,我家浅浅要留下我,那我留下便是。”
周围立刻有气势的怒喝声,为了表明自己的衷心大声喝道:“大胆,敢直呼我们公主的名号,受死吧。”那骑士果然衷心,生怕被别的骑士抢了头功,面带厉色,举枪就冲了过去。
阿大没有避开,也没有避开的必要,千军万马我避都避不及,可区区一匹我又怎么会放在眼里,他面带微笑,静静等着骑士的冲锋,可没有距离他又哪里叫做冲锋,没有冲锋他不过是个骑着马的步兵罢了,或者还不如步步为营的步兵?
枪迎着傍晚的阳光刺了下来,红霞满天这本来的寒光似乎也不那么冷,而是有着淡淡的疲倦,至少刚才接过骑士长很多枪的阿大是这么认为的,那看着要把敌人斩与马下的骑士在阿大眼里是那么的弱不禁风,他刺出的枪是那么慢,所以他微微侧身,就让这把长枪刺了个空,没有了冲锋的力道,自然没有一往无前的气势,一枪不中,那骑士想抽枪在刺,可是他收不回来。
躲过了枪,握住了枪身,那骑士用了很大的力气,看来是一个上过战场的骑士,怎么也应该去屠过山贼,毕竟想要当上在让别人看来是吃闲饭的好差事不是那么好当的,枪是刺出去了,但是你没有控制他的资本,人自然也就出去了。
阿大只是把本就有力的枪顺水推舟了一把,捎带这把那骑士推了出去,同时手在那骑士身上划过,那骑士果然领他的好意,飞了五六米的距离才撞到一棵大树停了下来,人与树有轻微的摩擦身,然后是不大不小的震动,看他在空中的姿势也应该是脸先着地。
阿大轻轻把从那骑士身上扒下来的皮甲套在身上,能勉勉强强遮住屁股,阿大拍了拍皮甲,手在头上朝飞出去的骑士挥了挥手:“哎,哥们,衣服不错啊,谢谢啊。”又一边小声叨咕:“要是能在有一条裤子就好了。”眼光缓缓扫过一圈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