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贫民窟时,厉宝姿还有点云里雾里,对于她来说,异常棘手的事情,但到了keen哥手中,轻而易举就解决了。
keen哥看厉宝姿想事情想的专注,连眼前一个臭水坑都没看见,不由拦腰抱起她,举高,将她抱过臭水坑。
厉宝姿没有提防,身子猛地腾空,有种失重感,她不由啊的惊呼出声。
随即很快就反应过来,轻轻锤了一下他的肩膀。
“你干什么,快放开我,我说过的,没有我的同意,不能碰我,你自己不是答应了吗?”
keen哥挑了挑眉,淡道:“所以,你的意思是,就算我看见你踩进臭水坑里,也不要管?”
“……”厉宝姿不说话,以沉默来对抗。
“自己走吧,”keen哥将厉宝姿放在地上,淡道,“不要以为自己很轻,我抱起来也不轻松。”
厉宝姿耳尖羞红了一丁点,心里有点恼意。
虽说她胖,但也是胖的有福气,以前谁不夸她可爱,谁看见她不想捏她几下,偏偏他总是损她的体重。
她还记得,她见他的第一面,他就是说“有点沉”。
两个人上了车,厉宝姿发现车子不是往警局的方向开,不由问道:“你这是去哪里?”
“女朋友,这是我们约会的第一天,出去约会不为过吧。”
厉宝姿还没适应这个新身份,要是知道他那么轻松就将事情办好了,她就不答应他的要求了,但世上哪有后悔药?
“天都要黑了,你想去哪里?”厉宝姿冷静问道,想起他刚刚帮了她一个忙,她没怎么有兴致和他作对。
而且,她向来是履行承诺之人,说做她三个月的女朋友,那就做他三个月的女朋友。
“带你去吃海鲜,怎么样?”
半个小时后。
边城最热闹的夜市,就在边河旁两侧,如鱼鳞毗邻,一家紧连着一家,叫卖声不断。
厉宝姿看着随处可见的海鲜和烧烤,眼睛一亮。
她最喜欢在这种夜市吃东西了,热闹又够带劲,浓浓的人情味,还有一丁点情怀。记忆中,小小姐总是带着她和静秋去吃。
偷偷的。
但自从小小姐走后……
“去吧,我带你去一家绝世好店,里面的口味你绝对喜欢。”keen哥自然而然的牵起厉宝姿的手,带着她七拐八拐,拐进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铺。
“又说大话了,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要是我不喜欢呢?”厉宝姿和他斗嘴,见他一直拿着菜单,不由将脑袋凑过去,“你怎么就一个人看,不是要请我吃吗,应该让我点的。”
“你倒是一点都不害臊。”
“在吃面前,哪还要什么害臊。”厉宝姿佯装是那么一回事,一本正经道。
keen哥嘴角的笑不由扯开,“你父母有没有担心,你小时候会因为一根棒棒糖被拐走过?”
“哪会,他们是怕三根棒棒糖将我拐走。”
笑意轻轻的从keen哥嘴里溢出来,灯光下,他的眼眸荡着迷人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