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里只有她清淡平和的声音,陪审员和旁听者全认真看着,不知道这样播放和之前尹监控官的播放有什么不同。
几番下来,尹铎发现,她喊停的地方,都是在道路上,她和陌生人有交集的地方。他隐隐感觉到什么了,果然,
甄意回头,看着众人,道:
“刚才大家也都看到了,我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车撞倒,司机下车来骂我;我跑过巷子的时候,有个妇女上来揪扯着我,也在骂我;……还有很多很多,可我的反应是什么?”
众人默然。
“我没有和任何人争辩,也没有主动和他们有身体接触,我在躲避他们。”
她说完,冲尹铎微微一笑,
“非常感谢尹检控官提供这几段视频,证明我在精神失常的情况下,不会对任何人造成威胁。”
好一次借力打力!
尹铎甚至连提出“反对”都没有理由。
甄意优雅地对法庭助理颔首:“谢谢。”
同时,她心里微微庆幸,她冲进精神病院要杀厉帮她隐瞒得很好。
做完这些,甄意看向证人苏小姐:
“那天你看见被告,也就是我,从阳台上把死者推下楼了?”
她的态度非常随和,所以苏小姐并不觉得紧张,答:“是的。”
“嗯。”甄意递给法庭助理一张图纸,让她放映在投影仪上,那是一张甄意家所在公寓楼的模型图。她的阳台和淮如的坠楼地点用大红色的圆圈圈了起来。
甄意问:“可以说一下,你听见死者的叫声并抬头的时候,你是站在哪个位置吗?”
她递给证人一支笔。
苏小姐走过去,在图纸上画了一个蓝色的箭头。那个位置离淮如的坠楼点有一段距离,是公寓楼的出口。
苏小姐返回证人席坐好后,甄意问:“请问你是刚走出公寓楼,还是已经走出了一段距离?”
证人努力回想了一下:“走出来几步,不是很远。大概3,4米吧。”
甄意于是又拿出一张纸,是公寓楼的俯瞰图,依照着证人的描述,她在淮如的坠楼点,公寓楼出口,和证人所在位置三点之间画了一个三角形。
由于证人出门只走了3米左右,而甄意的阳台隔门口的垂直距离大概有20几米,俯瞰图便是个一条边很短另一条边很长的直角三角形。
甄意的阳台就在短边对应顶角的正上方。
公寓大门在左边,案发地在右边。
所有人都不明白她画这些图形是为什么时,甄意问了一个和图形毫不相关的问题:
“请问,你看见我推死者下楼时,是死者离你近,还是被告离你近?”
“死者离我近。”证人很肯定,“她在阳台的左边,离我近,被告在右边,离我远。”
甄意“哦”了一声,忽而冷不丁问了句:“你在这个角度,能看清楚是被告把死者推下楼吗?”
证人愣了几秒,有些生气:“为什么看不到?我没有撒谎。”
尹铎立刻起身:“反对。”
“反对有效。”
“我并没有说证人撒谎。”甄意心平气和地解释,又拿出一张照片,
“这是我根据你的口供,站在你描述的那个位置,抬头用相机拍摄案发阳台的画面。”
大家都看到,原本长方形的阳台因为角度和画面透视的关系变成了一个斜斜的小三角。
甄意指着那个小三角,以及她之前画出来的三维图形,
“你的位置离楼体太近,离阳台太远,且高度有13层。在这个角度,我认为死者坠楼那一瞬间,她的身体会挡住阳台上的被告人。这会导致出现视觉上的错觉,比如,被告探身去看死者,却被你误认为被告在推死者。”
法庭上一下子起了窃窃的议论声,视觉错位?!
这种事情在生活中并不少见,所以众人都是颇有心得的样子,连陪审员都觉得很有道理。
尹铎是服气的,越是生活中的小常识,越不容易被人发现,她居然想到了。
证人愣愣的,甄意给她台阶下,善解人意地安抚:“你并没有撒谎,也没有做伪证,只不过在错位的状态下,误解了,以为被告把死者推下楼。”
证人闷头不语,过了几秒,觉得难为情,不肯相信她出庭作证居然是看走眼。她抬起头,坚定道:“不是错位,我就是看见了。”
甄意微微挑了眉,既然她如此咬定,她也就不需要对她客气。况且,证人没看清,也不能证明她没杀人。
这场官司的微妙之处就在于,如果是打谋杀,打到这一步,攻破证人证词,也就算功德圆满。可如今,她有精神病是事实,她就必须尽力洗脱自己的嫌疑。
自证无罪。
这也是媒体记者们打了鸡血的看点。
她缓缓敛去脸上随和的神色,从证物袋子里抽出了三张法证人员拍摄的照片。
语气平静,带了点冷冽:
“第一张是阳台左边栏杆上的刮痕和血迹,可以证明死者淮如的确是从阳台左边的栏杆上翻身坠落的;
第二张是阳台地面的图片。阳台上的花盆砸碎了,碎屑和泥土全撒到地板上,很不凑巧,刚好把死者坠落前站的位置包围起来。
而被告除了在右边边缘留下一个脚趾印外,现场法证人员鉴定得出,这一整片泥土和碎屑几乎是完好无损的,即使是外围的小渣滓,也没有被破坏过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