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被沈彦的表情逗笑,苏末也猜到他在想些什么,笑道:“百里闻是江湖子弟,和朝堂上的勋贵压根不是一拨的。”
沈彦顿时放下了心,点了点她的鼻子,道:“之后呢?你到底有没有挑?”
“没有啦!”苏末吐了吐舌头:“现在想来,还觉得有些对不起高宗陛下呢,我十五岁从宫里出来,除了每年过年和陛下的生辰,我都没怎么去看过他,除了师傅和师祖,他也很疼我的。”
在师傅去世师祖云游的那几年,高宗更是把她当做了女儿来疼。
“再之后呢?你是怎么遇上百里闻的?”
“再之后啊……”苏末撇了撇嘴。
师傅生前在江湖上地位很高,还有个别号叫玲珑仙子,不管是什么样的诚,只要有师傅在,在场的江湖人没有不毕恭毕敬的。
当然,以前或许是有的,不过全都死了而已,师傅可比她不好说话多了。比起她,师傅更痛恨那些侠以武犯禁的江湖人。
师傅留在江湖上的一个目的就是节制武人,掌控江湖的动向,好让他们别总是跟朝廷过不去。
师傅薨逝之后,她自然要接替师傅干这个差事。
不过除此之外,她还有另一份工作——朝廷对外大军的编外人员。
说白了就是明面上不归朝廷管的个体对外战斗人员。
那时候边疆总是隔一段时间就有动静,师傅最敬重太宗和高宗陛下,而两位陛下最大的愿望不过是边疆无战事,国泰民安。
每当有战事,她也是要上战场的。
“上战场?”沈彦的眉头皱成了一个疙瘩。
“那时候我武功已经很高了。”苏末摸了摸他的眉心,笑道:“我这一身杀气也是那时候练出来的。”
于万军之中拼杀,其实就算武功再高,起到的作用也是不大的,毕竟人力总有穷尽,对面的敌人却是千军万马。<
“我虽然也上战场,却并不是总在万军中拼杀,我干的主要是杀手的勾当。”
“杀手?”沈彦挑眉:“杀敌方将领吗?”
“那倒不是。”苏末撇撇嘴道:“虽然暗杀敌将的确是个办法,在某些时候是能够奏效的,却总是落了下乘。不说总是暗杀的话,敌方绝对会想办法隐藏敌将,单说这个事情对大唐形象会有多少损碍,这种事情也是不能干的。”
万邦来朝的泱泱大国,最不缺少的就是恢弘的大家气度,虽说兵不厌诈,但要是总想着用奇诡之术取胜,那不是帮忙,是害自家慢性自杀。
毕竟要是国中人总想着些邪门歪道,再把天下人的心都给带歪了怎么办?那是万万不可取的。
“那你这个杀手杀的是什么人?”
苏末轻哼一声:“那还用说?当然是和我一样的人了。”
虽然两国交战,江湖人士是极少参加的,但总有些例外,也总有些像她这样表面上是江湖人实际上却是朝庭上的人在。
她不屑用奇诡的手段杀对方敌将,却不敢保证对方的高手会不会像她这样有操守不是吗?
“为了防患于未然,我必须找出敌方军中的高手。”
沈彦了然:“那你到底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百里闻?”他还是更在意这个。
“这就说到了。”苏末道:“永徽三年,也就是高宗在位第三年,我们和突厥的贺鲁大打了一场,我引开了三个突厥高手,却也被他们追杀,好不容易杀了他们,自己也身受重伤,那时候我距离战场已经很远,不久之后我们大胜的消息传来,我也就不准备去军中,想找个地方疗伤,那时候我伤的重,正好遇上百里闻,他救了我。”
沈彦冷哼一声:“英雄救美?”
“错。”苏末笑道:“应该是终于找到办法接近我了。”
“嗯?”
“百里闻表面上是普通的江湖世家的公子,实际上却是突厥的皇族,他的父亲姓阿史那。”而阿史那,是突厥可汗的姓氏。
一开始苏末的确被百里闻吸引了,长相出众几乎能说得上是美丽的公子,身材修长气势强大,而当那双一眼就能看出来有番邦血统的红眼睛专注的看着你的时候,几乎就像看着他的全世界。
“不过我和他在一起不到三个月的时候,就知道他心里有个白月光朱砂痣。”
“三个月?”沈彦认真的看着她,一语双关:“三个月也能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情根深种了。”
“好吧我承认。”苏末安抚的亲了亲沈彦的脸,道:“撇开人品不谈,他的个人能力其实真的很厉害,我看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不过相处久了,我就发现他的性格阴晴不定,虽然看起来温文尔雅有礼周到,却总让人觉得不对劲。我这个人眼里揉不下沙子,就算那时候我的确非常喜欢他,看到朱砂痣,也绝对会放手的。”
可惜百里闻不让她放手,把她当成了普通忻娘那样哄着,以为她和那些忻娘一样,一旦动了心动了情,就会变得不像自己,连脑子好像都丢掉了一样。
“我渐渐发现不对劲,后来居然在江湖上听说了玲珑仙子的宝藏的传闻。”苏末勾起嘴角笑了笑,有些讥诮的模样。
“我查了查,师傅当年采摘千月莲的消息不小心走漏了,但传消息的那些人知道的不清不楚,只知道我师父留给我一个宝贝,后来以讹传讹,就变成师傅留下了一个富可敌国的宝藏给我了。”
“那个百里闻竟然也信了?你不是说你看人的眼光不错吗?”
苏末冷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