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守中本以为他的一番话,足以拿捏住方兴,却不料方兴这般作态,不由愕然而愣。
只听,方兴大笑道:“也罢!今日,我就来教你什么叫大势和大局。
其一,我原先还以为刘名威能在这个年纪迈入通神境界,那么他在修行一事上还算有些天赋,虽蠢但却也算个炼气修行的人才。如此,从你的话中才知道,原来他只是区区一鼠辈尔。
万事有得必有失,今日他全靠刘不昭用家族秘法才得以入通神境界,日后必然在修行大道寸步难行。这种人物在世家之间有何地位可言?我杀便杀了,难道刘不昭还会因为这么一个废物和我翻脸不成?”
刘守中、刘名威为方兴言语所震,面色皆铁青一片。
方兴的话说的没错――刘名威的修行走的就是杀鸡取蛋的邪道。虽然可以瞬间将一个人的修为提升到通神境界,却从此堵死了这个人以后在修行大道上任何进步的可能性。
见刘守中哑口无言,方兴继而冷笑道:“其二嘛,你是个人才,便由你回去带我转告刘不昭。
他的亲侄子刘名威――我杀了!这座城镇――我要了!这里面的百姓――我也都统统迁走!请他为了刘方两家和睦亲善的情谊,为了两家携手共抗妖魔的大局着想,多多见谅,不要责怪我。”
方兴说着,衣袖一摆,就像是挥走一只苍蝇一样,轻松指使黄云大手将刘名威以及另外三名黑衣护卫一一捏死在泥坑之中。接着,青冥玄光噬血剑飞纵而出,瞬间噬去四人的血肉,将其化做一堆骨粉。
不过,这一次和以往的情况不同。刘名威所化的那堆白骨粉末之中,竟然还有一滴金黄色的血液在散发着浓郁的气息。恰好就是方兴先前在刘名威身上,所察觉到的那种固涩难解与不尽的古朴玄奥。
刘守中现实被刘名威等人的身死,心头巨震。这时候,看到这一滴金黄色的血液,便忍不住惊叫道:“先祖之血,这是我刘家的先祖之血,三郎君可不能……”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看见方兴伸手一招,已然把这滴先祖之血给笑纳了。而且看样子,方兴也没有将它再归还给刘家的意思,顿时知意的住嘴不言。
方兴收起那滴被刘守中称为先祖之血的鲜血,心里对这一次的收获还算是比较满意的。
虽然一开始不太明白这一滴金黄色的血液的根底,但是它被刘守中叫之后,方兴也就大概明白它的根底,以及它在提升刘名威修为的秘法中所起到的作用。
基本上每一个拥有家祠祖庙的上门世家的传承之中,都会有类似的秘法――用于提升一个人的修为。不过,施展这种秘法的代价和耗费往往都太大了。即便是以世家大族的家底,在绝大数情况下,不是到了危急存亡的时刻,也都不会使用这种秘法的。
现在看来,这滴拥有浓郁气息的先祖之血,就是刘家所付出的代价之一了。它定然是个好东西,足以留下来让方兴研究一二。
说不定,方兴还能用这滴鲜血也制造出一名通神境界的炼气士。虽然他本身用不上,但是用来充足自己的班底却是足够了。
在方兴说刘守中‘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之后,刘守中就知道:面前的方家三郎,虽然年纪轻轻,却拥有着一颗极其坚毅的心志,他的话已经完全不能动摇对方。
于是,他索性就什么都不说了。只是心理还有些奇怪――方兴既然杀了四位同族,为何单留下一个人不杀。
刘守中一边暗自纳闷,一边闭目等死,却没想到方兴忽然撤销了压在他身上的黄云大手。
“起来吧!”耳边传来方兴的话语声,刘守中顺势起身,活动着身体。而后,他又听见方兴在他耳边说道:
“你是个人才,留在刘家实在可惜了。我不愿杀你,你回去给刘不昭带话之后,好生想一想吧。要是觉得在刘家呆着没钱途,不如来投靠我。我必知人善用。”
当即不禁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