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二十四章:真凶
“你寻着那凶徒了?”
陈剑臣霍然而起,双眼紧盯着小义。
小义道:“幸不辱命。”
“快,快把经过道来,那凶徒是谁?”
陈剑臣颇有些兴奋——多日来,这事可算是心头上的一块石头,固然不大,不沉,但咯吱着难受,总想早点解决掉。
当下鼠妖娓娓道来——原来它带着那旺丁,沿街走巷,按照陈剑臣的吩咐,以卞家为中心,先在附近一圈范围寻觅。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凌晨时分,在其中一条街道上遇到一个“熟人”。
说是“熟人”,其实应该说是一个曾经被它整得很惨的泼皮才对。
毛大!
对于这厮,陈剑臣也曾有过一面之缘,那时候对方来金针斋骚扰鲁惜约,被陈剑臣叱喝赶跑。不过随后,对于这般的无赖之徒,陈剑臣就渐渐淡忘掉了。而毛大,也不敢再惹上门来。
这背后,小义立功不小。
那毛大被陈剑臣叱喝走后,大感折了面皮,怀恨在心,一直觅机找回场子。到后来,他打听到陈剑臣去了浙州后,大喜过望,便要再来金针斋。
这一来,便出了事情。
他站在金针斋门口,还来不及恶言相向,一大包狗粪就从天而降,不偏不倚地扣到他头上,开出一朵臭烘烘的屎花。
毛大本还以为是金针斋那两个婢女做出的行径,勃然大怒,就要撸起袖子闯进去。不料门槛都还没有踏入,左边小腿被狠狠咬了一口,痛彻入心。他低头一看,居然见到一只皮毛灰白的奇特老鼠,正胆大包天地一口咬在他的腿肚子上。
这世道是怎么啦?
一瞬间毛大有那几分失神,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一只过街老鼠见了人不逃跑,反而发疯咬人?
这真是一大奇闻呀!
毛大怒火三千丈,当即大掌拍落,要将那小老鼠拍成肉酱。不料老鼠极其灵活,溜乎一下子就从裤筒里钻进来,直奔胯间。
被一只老鼠欺上身来游走,那感觉端是足以令人毛骨悚然,更何况是奔着子孙根而来的?
毛大顿时慌了手脚,也不顾什么了,大手伸进裤裆里乱掏,要把老鼠揪出来。但那老鼠动作敏捷至极,根本不给他捕捉的机会,若不是它有所顾忌,早就一口将那玩意给啃了。一番折腾,毛大哪里还顾得去滋扰鲁惜约?己身的麻烦都够他受的了。
毛大赶紧逃也似的离开,一路上蹿下跳的,最后好不容易才把这老鼠赶走,惊魂未定地回到家里躺了许久。
然而这只是噩梦的开始。
当天晚上,毛大刚睡着,就开始做恶梦。在梦中,一只猪一般大小的老鼠无时不刻出现。一出现,就直奔他而来,噬咬全身……梦境的真实惨烈程度,浑如感同身受,到最后,总是以他惊叫着醒来而告终。
一连三个晚上都是如此,把毛大折磨得苦不堪言,本来肥硕的身子都肉眼可见地瘦下去了一圈。
撞邪了……
毛大第一感觉便是这般想着,赶紧去那崇阳寺烧香拜佛,捐献了三贯香油钱,求那主持元宝大师辟邪,这才能睡个安稳觉。但经此一事,他也不再敢去金针斋那边了,行径大有收敛。
那元宝大师赐予他一粒佛珠,用红线串联着,贴身佩戴。
这佛珠倒不是什么了不得的法器,只能说是经过开光的物品,上面有法力加持。依照小义的本事,无需惧怕这粒佛珠。然而正面对碰的话,难免会惊动元宝大师,那就麻烦了。被那秃驴发现,小义可不是对手。…。
经过枫山一事,对于和尚,鼠妖不曾有好感。
于是,它见毛大不敢再来骚扰,便也止住了阴神入梦之事,算是放过他了。只是对于他的存在,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这不,当它指挥着旺丁到处寻觅线索的时候,正遇到宿醉归来的毛大,立刻就认出他来。
同样认出的,还有旺丁。它很快就从对方身上嗅到了一阵熟悉的味道,从而将信息传递给小义,告诉它,那天晚上闯入卞家行凶的,便是眼前这又黑又肥的汉子。
知道真相后,小义第一时间没有打草惊蛇,而是依照陈剑臣的嘱咐,先回来禀告。至于那边卞家看家狗旺丁,自是被打发回去了。
听完小义的讲述,陈剑臣不由握住了拳头:真凶浮出水面,等于将整件案子扭转了回来,接下来就比较好办了。
“公子,莫非你要我上堂作证?”
小义忽然问。
陈剑臣笑道:“怎么可能?”
确实不可能,鼠妖是见不得光的,而且那旺丁也难以做一条“证狗”,牵着狗上堂,哪怕旺丁会对着毛大狂吠这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以许知府刚愎自用的性子,他怎么会轻易采信?
小义又问:“那该怎么办?”
陈剑臣故作玄虚地道:“山人自有妙计,很快就会知晓。”
小义不满地道:“公子,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呀,就不能透露一点点?”
“好,小义,你有没有听说恶人自有恶人磨的说法?”
小义点点头,眼睛一亮:“公子是要将毛大送上堂,用刑逼问?”
陈剑臣呵呵一笑:“这算是一个方法,不过只怕那知府大人不会轻易信我。而且,我觉得让真凶自己自首更好,更具说服力些。”
“阴神入梦?只怕在公堂上,不管是我还是婴宁姐姐,都不大好用这个手段呢。”
朝廷官府,府衙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