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当晚,凌霄天和陶苗苗一起用过晚餐之后,就听陶苗苗说道:“是时候让雷大哥混入黑社会了,你今天和他商量一下,明天晚上由我们的人安排。亲,百度搜索,大量看。”
就在当天晚上,凌霄天和雷霆交流后,雷霆说道:“没问题,如果我连黑社会都混不了,我那几年的老a爷白当了。”
就在第二天天黑的时候,凌霄天接到一个电话,随后凌霄天便驱车带着雷霆来到广场,当来到广场,就见一个人按照电话中所说穿着一件黑色的风衣,手中拿着一本杂志。
雷霆和凌霄天警惕的观察了一下四周的情形,便下车走上前去,就听那人说道:“跟我走。”
随后凌霄天驾车,就在那人的指引之下,一行三人向城北驶去。
大约半个多小时,三人便隐隐约约看到在一片荒郊野岭处有个有一个废弃的仓库,在那废弃的仓库四周有人在游荡,若是不仔细观察根本不知道他们是在监视四周的情况。
就在这时,就听那车上的人说道:“那个废弃的仓库内每周六晚上都有黑拳比赛,由一个叫野驴帮的人操控,他们通过操控比赛的结果而获利,如果你在比赛中表现出色,将会受到他们的关注,接下来就看你得了。”
就在那个人在将大概的情况向凌霄天和雷霆介绍完毕,凌霄天已经驱车来到那废弃仓库的大门口,就见在那大门口停满了各种豪华轿车,以及摩托车,此时不停的还有出租车向这边驶来。
当三人来到那仓库门口,就见在门口,站着两个腰粗膀圆,身高约一米八零以上的光头汉子,此时东北的天气还比较寒冷,那两个家伙却穿着件无袖的汗衫,一条青龙盘踞在两人的胳膊上,在两人袒露的胸脯上纹着一个驴头。
看到三人来到,就听那两个家伙说道:“不准带武器进入里面。”随后例行公事象征性的对凌霄天、雷霆还有陪他们来的那个人搜身之后,就放三人进去。
刚才三人还没进入那废弃的仓库,就听见从里面传出震天的叫喊声,当三人走进那扇大门的时候,就见在那废弃的仓库中央有个约一米高的擂台,擂台上面正有两个人在进行着殊死搏斗,而擂台四周则是围满了人,放眼望去,足足有上千人。
三人刚进来便,雷霆便和凌霄天分开,此时就见一个人走到凌霄天跟前说道:“兄弟,下注吗,黄对红1:5,红对黄1:10的赔率。
凌霄天放眼望擂台上看去,就见擂台上此刻穿红衣服的人好些略占上风,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训练,凌霄天也看出那个穿红衣服的人功夫确实比那个黄衣服的人好,刚要买那个红衣服的人胜时,突然心中一动,随后便掏出一百块钱说道:“我买穿黄衣服的胜。”
“对不起,我们这里下注最少一千。”
“那我就买一千块穿黄衣服的胜吧。”听着凌霄天的话,那个人脸上露出一丝略显惊讶的表情,若是一般人根本不可能发现得了,但是凌霄天是谁,是老a雷霆一手培养出来的,这点神色变化怎么能逃得过他的眼睛。
就在此时,凌霄天就听两个刚进来的人说道:“傻逼,这都看不出来,很显然那穿红衣服的人技高一筹嘛,来给我买一万那红衣服的胜的。”
“好嘞。”就见那人利索的将一张票交到那人手上。
完了之后,那个人又到其他的地方去兜售赌彩。
等那人离开之后,凌霄天便开始打量四周的情况,观察了半响,就见在那废弃仓库的二楼,坐着几个梳着大背头,带着墨镜,后面站着几个小弟的大佬,那些小弟一个个腰粗膀圆,一看就是砍人的好手。
凌霄天在将四周的环境仔细打量一圈之后,才将眼神投向那人群中央的擂台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