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情深逼人>友第99章 旧友相聚

为了帮程恺尽快从失去父亲的悲痛中走出来,丁胜男特意安排了时间,约了郭小林和程恺来到蓝调酒吧喝酒。

华夏有一个很残忍的说法。说是一个男人要真正成熟,就是要从失去父亲那一天起。程恺的悲伤还写在脸上,最近他一直无法入睡,情绪非常的低落,丁胜男看着心疼,但又没有更好的办法。

郭小林倒是越活越精神了,他在尚云鹏的帮助之下,负责了几个夜场的‘治安’维护工作,手下有几十号兄弟,也算是号人物了。

“恺子。你别难过,人死不能复生,你爸也希望你开开心心的,咱白杨村不是还有一个爹么。”郭小林说。

“白杨村的那个,能算人么?”丁胜男冷冷地说。

郭小林自知失言,也没吭声,岔开话题。“你们看,那人像不像袁丝斯?”

丁胜男随意瞟了一眼,还别说,那人真就是袁丝斯。她穿着一灰色休闲装。正在和一个男的对饮,那男的穿一身白色西服,五官端正,倒也长得不错,就是气质有些轻浮。

郭小林挥了挥手:“老同学,过来喝一杯啊。”

丁胜男本来想阻止,但已经来不及了。袁丝斯已经看了过来,看到程恺和丁胜男,袁丝斯站了起来。向这边走了过来。

“这么巧,几位都在呐?听说两位结婚了?然后程家又死人了,只听说过克夫的,还没听说过克公公的……”

丁胜男手里的酒已经泼在了袁丝斯的脸上。

“你说我倒也算了,竟敢对过世的人不敬,真是该死!”丁胜男冷声道。

和袁丝斯一起喝酒的那个男的见这边闹起来了,赶紧跑了过来,拿出纸巾递给袁丝斯:“袁秀。怎么回事?”

“哪来的娘娘腔,滚一边去,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郭小林喝道。

“你……”那白色西服的男子正要发作,袁丝斯阻止了他。

“介绍一下,这是天宇公司的副总凤天阳,这是我的老同学丁胜男、程恺、郭小林。都是误会,都不要激动。”袁丝斯接过纸巾,将脸上的酒水擦干净。

都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袁丝斯这样忍,丁胜男反而不好意思再生硬下去了。呆司反才。

“对不起,我爸刚刚过世,心情不好,既然巧遇,就坐下喝一杯吧。”丁胜男说。

“好哇,凤先生,你在那边等我吧,我和我老同学聚一下。”袁丝斯说。

那个穿着白西服的男子只好又悻悻地坐回原来的位置上去了。

“袁丝斯,傍上款了?这娘娘腔还是个副总?可是天宇公司没听说过啊。”郭小林说。

“天宇公司是从沪城搬过来的,搬过来的时间不长,但是很有实力,现在在江宁不闻名,相信以后你们会知道的。”袁丝斯说。

“你是官家秀,这个公司一来就和你们家扯上关系,那以后自然会发展好了,官商结合,一向都是很有杀伤力的,看来以后我得小心了。”丁胜男说。

“不说这个了,丁胜男,你终于还是赢了我,把程恺弄到手了。”袁丝斯说。

“你别告诉你,其实你一直都喜欢我老公?”丁胜男说。

“还记得高中时那张字条吗?”袁丝斯说。

“当然记得,那张字条直接影响了我以后的人生,如果不是那张字条,我也不会去念商学院,也不会被开除,连毕业证都拿不到,那张字条,我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丁胜男说。

“那你知道那张字条是谁写的吗?”袁丝斯说。

“我早就想通了,当然是你写的,当时班上能写仿宋字的,只有你和程恺,不是程恺写的,那当然就是你写的了。我只是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那样做?”丁胜男说。

“其实那张字条是我想写给程恺的,但后来我想了想,程恺肯定知道那字条是我写的,而且他也肯定不会答应我,所以我干脆把字条夹你书里,你们当时可都是好学生,如果老师发现你们早恋,那肯定会很有趣,没想到啊,效果比我想像中的还要好。”袁丝斯笑道。

“原来如此,也真是难为你一番苦心了,不过你的苦心也真是没白费,你的那一张字条,差点害得我连书都念不成了,不过人在做,天在看,还好我最终还是嫁给了程恺,而你,永远只是一个看客。”丁胜男说。

袁丝斯的脸色有些难看,端起酒狠狠地喝了一口,呛得她咳嗽起来。

这时旁边的顾客们安静下来,因为台上有人在弹吉他唱歌,是一首古风歌曲,旁边还有一个人用洞箫伴奏。歌词是一首诗:

晨兴步北林,萧散一开襟

复见林上月,娟娟犹未沉

片云自孤远,丛筱亦清深

无事由来贵,方知物外心

丁胜男听这歌词有些熟悉,再仔细看那唱歌的人,昏暗的灯光下那人扎着马尾,轻弹低唱,这种发型,这种嗓音,丁胜男似曾相识。

“大哥?”丁胜男说。

“好像真是哦?”程恺也说。

“没错,就是他,晨兴步北林,萧散一开襟,这句诗我见过,大哥刻在他的木吉他上的。现在他编了曲在唱。”丁胜男说。

“你们认识这个歌手?”郭小林问。

“是啊,他是我们在丽江结拜的大哥,没想到在这里遇上了,真好,一会得和他喝一碗才行。”丁胜男有些高兴。

“真幼稚,都什么年代了还玩儿结拜?”袁丝斯说。

“好了,你那字条的故事说完了,我一会要和我大哥喝酒,你去陪你的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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