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敢自卫队那边,到时候他会不会猜出我来到了这里呢?

老秦和李顺还有我互相看了一眼,都不由有些后怕的表情。

李顺狠狠咬咬牙,往地上啐了一口,说:“你们知道怎么办,照老规矩办!”

我一时没有明白李顺这话的意思,看看老秦。

老秦对我解释说:“如果是正面作战,一般不会在阵地上枪毙俘虏,因为枪毙俘虏就不会再有人举手投降,但是这里不同,这里是金三角,金三角有自己的规矩,几百年来,掸族人遵循的规矩就是,俘虏可以免死,但叛徒和奸细则不同,这两个人,既是被果敢自卫队收买的叛徒,还是奸细,奸细和叛徒必须被乱棍击毙……总司令来之后,尊重遵循了这条规矩。”

我的心砰砰直跳,说:“叛徒和奸细为什么必须死?”

老秦用古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然后淡淡地说:“叛徒和奸细是出卖,不管出卖什么人,都是可耻行为,都必须要收到惩罚。”

我还要说什么,李顺猛地咳嗽了一声,用严厉的眼神瞪了我一眼,似乎是埋怨我问得太多了,似乎是要我闭嘴。

我无奈地闭了嘴巴。

我知道,我救不了他们的。

于是我看眼前浮现出残酷而古老的一幕:奸细明白自己难逃一死,他们多少显得有些垂头丧气,但是绝没有挣扎哀嚎或者跪地就饶的意思。他们当然也不是理直气壮大义凛然,那是革命党为主义而献身的英勇形象。他们表情麻木,眼睛茫然而混沌地望着天空和自己的同类,像条狗,或者勒住脖子的小兽,一只鸡,一只羊,听凭同类宰杀。

这是一种事不关己的顺从态度,甚至连替自己哭一哭的冲动都没有,仿佛不是自己将要被乱棍打死,变成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他们只是来代替别人出席这个仪式。

我虽然觉得自己心肠足够硬,虽然明白这其的道理,但还是对这种乱棍击毙的酷刑感到震惊。

夜幕,这两个人被一根麻绳牵着,一前一后地押出去,扛着大棒的年轻刽子手吹着口哨,轻松地跟在奸细身后,好像是屠夫跟在牲口后面一样……

老秦目送他们转过山坳不见了,才回过头对我和李顺说:“我想他们已经决定走西路,派出的奸细就是证明。”

李顺看看我,我点点头。

李顺哈哈一笑:“马尔隔壁的,好啊,来,我们继续吃饭。”

大家坐下继续吃饭,我却没有了任何胃口,眼前老是浮现出两具血肉模糊的身体。

突然胃里一阵翻涌,我起身跑出去,蹲在地上大口呕吐起来……

刚呕吐完,小腹又开始剧痛和翻涌,我又急忙跑到了厕所,腹泻不止。

之后,我又赶到浑身痒,浑身不自在起来,脱下衣服看了看,身上脖子上起了很多红色的斑点,痒难耐。

妈的,祸不单行啊。

“你这是水土不服造成的。”老秦对我说。

李顺同情地看着我:“其实我刚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好了,今晚你先休息,明天我们再继续讨论作战方案。”

我浑身都觉得无力,颓丧地坐在那里,说:“有没有治拉肚子治皮肤过敏的药。”

李顺看看我,又看看老秦,突然嘿嘿笑起来:“老秦,你的万灵药水呢?”

我不明就里地看着老秦。

老秦也笑了,安慰我说:“不要紧,我有万灵药水,包你马上给好人一样。”

我对老秦的话将信将疑,什么万灵药水,没准是什么巫术之类的,要是老秦都能治病,岂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医生了?我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不信邪!

老秦接着转身取来指甲大小的一块黑乎乎的东西,对我说:“这是生鸦片。”

我吓了一跳,看着老秦。

老秦将生鸦片用开水溶在碗里,接着就发出臭烘烘的味道,看上去跟泥汤差不多。

老秦说:“这是生膏水,你喝下去准好的。”

我坚决摇头:“不,无论什么神仙水我也不喝!”

李顺说:“你个傻蛋,我知道你不相信它,当初我也不信的,其实在金三角,生膏水是他们祖祖辈辈治病的良方,你不试试,怎么知道没有用?”

李顺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既然我有勇气进入金三角,就不该拒绝这种体验。上世纪六十年代,一个美国女科学家为了进行科学研究,在南美的热带丛林和黑猩猩一起生活了三十年,这是何等令人肃然起敬的献身精神!

既然金三角人祖祖辈辈以鸦片水治病,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鸦片和当地人生活的重要关系,我既然来到了金三角,为何不能尝试体验一下呢?我有什么好怕的呢?我不亲口尝尝怎么知道梨子的味道,我的牛逼胆量和勇气到哪里去了呢?

于是,我鼓足勇气,在李顺和老秦的注视下,把那碗看上去让人恶心的脏水吞了下去,连那些沉淀物都没有剩下。

喝完之后,我绝望地想我没准接着就会继续呕吐,腹疼加剧,吐得上气不接下气。

可是,没想到,我的肠胃似乎并不排斥生膏水,很快肚子里有了一种细雨润物的很温暖很熨帖的感觉,很快放出几个臭屁,腹泻居然止住了,人也有了精神。更妙的是,皮肤过敏居然也不再折磨我,不痒了。

“好好睡一觉,明天你身上的红斑就会消失的!”老秦说。

李顺在旁边哈哈大笑起来:“怎么样?我说的没错吧……这鸟玩意儿很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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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态提示:第1354-1355章--第3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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