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仙侠修真>剑啸穹苍>第七章 血色残阳

黄昏,村落。

夕阳悬挂在天边,散发着刺眼的光晕。

因为这光晕是血红色的,所以很刺眼,就仿佛一个人看到自己的皮肤被一把锋利的刀子所割破,从皮肤渗出鲜红的血液所带来的眩晕,给心里的刺激是可想而知的。

夕阳下。

整个村落都被这血红色所笼罩,一片萧杀,望而生畏。

这村子本是和谐安宁的,与世外桃源无异。就像天上的鸟儿可以自由的栖息,而不用担心猛兽的袭扰;就像潭水中的鱼儿可以自由的嬉戏,而不用担心溪水的激流。

然而,这一切的和谐,被一群不速之客给打破。

他们拿着冰冷的大刀闯入了这个村子。

那刀是冷的,冰冷的温度,冰冷的颜色。

然而,冰冷的颜色此刻却覆盖着殷红,那是血的颜色,那不是鸡、狗、牛、羊的血,而是人身体内流淌出来的鲜血。

寒风凛冽。

为什么是寒风,因为这风很冷;为什么是凛冽,因为这寒风夹杂着血的味道。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

万里殷红,将苍穹作烘炉,溶万物为火炭。

村落的空气充斥令人恐惧的气息,是发自的心底的恐惧,因为这是死亡的气息。

刀。

很锋利。

但那不是好刀,因为锋利的刀在一群刽子手里握着,就成了杀人的刀,成了蹂躏众生的利器。

这群人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会杀害村里与世无争的村民?

只见他们穿着铁叶攒成的铠甲、头戴熟铜狮子盔,腰系镀银兽面束带,前后两面青铜护心镜。这典型是士兵装扮,不错,他们就是一群士兵,一群如财狼一般的士兵。

照理说,他们是士兵,就不应该残害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百姓,更不应该剥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可偏偏他们就这么做了。

士兵是什么?是国家忠诚的卫士,肩负着保护一方百姓生命安全的重任。

然而,这群士兵不是大华王朝的士兵,他们是楚国的士兵。

这个村落正处在大华王朝的边境,与楚国隔着一条河,这河有个好听的名字,它叫淮河。

淮河,秦淮河,它是个情牵梦萦的名字。

因为这条河从东水关至西水关的沿河两岸沿,一直是繁华的商业区的居民地,六朝时成为名门望族聚居之地,商贾云集,文人荟萃,儒学鼎盛。

这里素为“六朝烟月之区,金粉荟萃之所”,更兼十代繁华之地。

有诗云“衣冠文物,盛于江南;文采fēng_liú,甲于海内”,被称为“中国第一历史文化名河”。

楚国的二十个士兵越过了这淮河,观察敌情时,无意间发现了这大山里的村落,于是惨剧就这样发生了。

楚国士兵杀戮了这儿的村民,他们手握着血淋淋的大刀,嘴角扬起一股成就感。

锋利的大刀对迟钝的锄头,坚硬的盔甲对粗布大衣,这是场毫无公平的战斗,也毫无公平可言。

然而,这群士兵一点儿也感觉不到愧疚,他们觉得理所当然,就仿佛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么理所当然。

因为他们给这场屠杀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做打秋风。

对!就叫打秋风!

这群楚国士兵杀害了村里的百姓,抢走了村里的牛羊、粮食、鸡狗,反正只要是人能吃的,他们都不遗余力的拉走了。

这一切来得那么突然,来得那么的撕心裂肺!

有个十三岁的少年目睹了这一切,正当这群饿狼垂涎这个村里的食物时,他就被自己的爷爷奶奶藏在草垛里。

他没有吭声,目光显得呆滞,就仿佛呼吸也停止了。

或许,他的脑海深处浮现了相似的画面,血腥和杀戮。

这个少年就是熊倜。

这是逍遥子救下的孩子,这孩子是爷爷奶奶心中的飞飞,也是熊烔夫妇的儿子熊倜。

熊倜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不过他的内心却是波涛汹涌一般,难以平静,因为他亲眼看见了养育自己近十年的爷爷奶奶惨死在这群刽子手屠刀之下,那场景是怎样的凄厉,惨绝人寰。

他心里在狂吼,住手。

可是他没有吼出声来,因为他已经成年了,他知道忍辱负重的道理,他也知道自己若是贸然出了草垛,那后果也是一样的,除了死亡还是死亡,除非有奇迹发生,但是很渺茫。

熊倜在草堆内,没有哭泣,因为他的眼睛很冷,那是仇恨的眼神。

他冷冷的目光透过草垛枯枝的缝隙向那群刽子手望去,他看向了那个领头的人,一个长得满脸横肉的中年武官,因为他看见这群士兵都在这武官面前显得很恭敬,也听见有个士兵走到他的近旁低头,拱手向他禀告。

“大人,全村没留一个活口。”

“做得好。”中年武官大笑道,这笑声很得意,也很自豪。

可是他忘了,还有一个人已经看清了他的面容,并深深的印在了脑海里。

也许数年后,这中年武官再也不能这么得意的笑了。

熊倜要报仇,他立誓要杀了这群财狼,更不会放过这个满脸横肉的武官,他内心深处也记得十年前的深夜,父母惨死在不知来历的蒙面人手里。

熊倜在心里立誓,他要杀人,因为这世间有该杀之人。

然而,等待他的不是完美的复仇之路,非常不完美,可以用黑暗来形容也不为过。

因为他接下来的岁月里会成为一个奴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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