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案发现场根本就没有发现有第三者的任何痕迹,如果真有第三人,那么这人的反侦查能力太强了,强的有点可怕,不留一丝蛛丝马迹,可是如果真有其人,那么龙天阳的胆囊破裂又怎么解释?尸检也出来了,尸体无论是生前还是死后,都没有被殴打的痕迹,所以说胆囊不是被打破的,而且死者死不瞑目,眼睛惊恐,又怎么解释呢?最重要的是那个血字,很明显,这又指引我们说明有第三人在场。
难道人吓人,真的可以吓死人吗?
第一种假设说不成立,倒也算不上,因为死者留下了一个字,却又证明有第三人。
而第二种,若说龙天阳密谋杀死妻子,假设是和情人私奔,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一个身价千万的富豪,除非脑袋进水了,才会那么做,而且可以说还是正大光明的杀人。
只从这一点来说,这第二种假设直接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