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军事历史>蜜宠逃妻>现实篇 :抵达英国,岁月这把刀

英国伦敦,这是一座因为用煤过度而永恒雾霾的城市。

八年之后的2013年,乔默笙终于兑现自己多年前的承诺,带着程曦和他们的女儿一起来到了这座城市。

下了飞机走出机场,室外下着潮湿细雨。机场闸口,已经有一位高大西方男士在那里等他们。

看到乔默笙牵着家人走出来,走上前,礼貌恭谦,“乔先生。”

黑色宾利载着他们一家三口去往酒店。

事实证明,乔默笙是会玩会生活的男人,回到酒店简单洗漱之后,他们出发去伦敦眼,从高空中俯瞰整个伦敦的美景。

接着去大英博物馆,然后在门口匆匆吃完一个几英镑的热狗和廉价咖啡,又赶着去英国芭蕾舞团观赏《仲夏夜之梦》。

那里有世界一流的芭蕾舞演员和舞台。走出音乐厅,程晨已经倚在程曦怀里,睡得香甜。

夜色微雨下,伦敦大桥迷人大气,整座城市沉浸在一种别样安静气氛之中。街道干净湿滑,在灯火下,泛着濯濯的光。

两人身后,那辆黑色宾利紧紧跟着。乔默笙将程晨放在轿车后座,用毛毯盖在她身上,自己则牵着程曦漫步在伦敦街头。

不远处的公园里,有年轻人在玩直排轮,对面则是威严庄重的圣保罗教堂,伦敦大桥成为两人背景。

“多少次午夜梦回,都是这样的场景。你挽着我的手,雨声缠绵,伦敦大桥缄默沉静。脑海中常常会想起有一首儿歌,说伦敦大桥倒了,但她伫立了上百年,从来未倒。”

细雨夜风,将程曦忽然响起的话语打得缥缈忽远,听在乔默笙耳里,支离破碎。

2012年,伦敦奥运会过后,顾瀚让程曦来英国谈一份合约。那是她第一次踏足这个国度。

她至今还记得,那客户是一位英国本地人,长久居住在巴斯小镇,从事轻纺业生意,是一位环境富庶的中产阶级。第一次见面的地点就约在她和乔默笙这次入住的酒店。

是个大约四十岁不到的西方人,身形高大,戴一副无框眼镜,手中夹着一本厚厚的原文书。

他也喜欢穿深色的厚羊绒大衣。程曦看着他将大衣挂在椅背上,笑容内敛有礼,举止恭谦,说话时,用许多的敬词和询问句。

“我可以为你买一瓶水吗?”

“我可以为请你吃一顿便饭吗?”

“如果您不介意,我非常愿意带您去伦敦游览……”

生怕自己的好意会造成对方的负担。

于是程曦知道,乔默笙天然冷漠本质外的谦谦有礼,原来源自于这个君子国度的长年累月熏陶。

后来签合同时,有一叠英镑从他手边的书中不小心掉出来。程曦替他一一捡起放到他面前。

那英国男子竟狡黠一笑,“怎么办,竟被你发现我瞒着妻子藏起来的私房钱。”

程曦慢慢笑起来,抬眸,在朦胧间似乎看到乔默笙熟悉身影。几乎没有一丝犹豫,在10月深秋落雨的伦敦街头,她穿着单薄白色衬衣,疯狂追赶着心中那抹深切思念了经年的人影。

不久后,在伦敦大桥旁,那中年英国人终于找到她。细雨中,她清秀小脸上洒满水滴,有些眷恋地粘在她俏长睫毛上,晶莹迷人,仿佛滴在娇艳玫瑰上的雨露。

每个人心中的荒凉,旁人都无能为力。他只是用手中黑伞替这女人挡去风雨,无声陪伴。

那一刻,陷入思念情绪中无法自拔的程曦不会知道,他心中不知多艳羡着这失落流泪的女子。

芸芸众生,平凡生活。在许多许多人眼中,爱只是一个人生命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因为爱情无关温饱,无关收入,甚至有时候,连身体的某种本能需求也牵扯不到爱情本身。爱,从来都是件极度奢侈的事情。

这男人活了四十多岁,少年时发狠念书,成年后平静工作。到了适当的年纪,遇上一个合适的女人,从此结婚生子。

爱是什么滋味?他只能从书籍和电影中,看到,读到。浪费半生,却从未亲自经历到。

漫长而琐碎的半生岁月里,每天都是那张脸孔,日子久了,连与她睡觉都变成好似齿间嚼蜡。每一天都是相同食物:土豆生菜偶尔牛肉,味觉在一天天失去功能,饿了便吃,不再有讲究。生活枯燥乏味。是,没有浓烈的悲伤,却同样也没有丰盈的喜悦。

他望着眼前的美丽女子,她脸上的思念神情是如此迷人,五官在夜色下泛着好似玫瑰一般耀眼的光芒,哪怕悲伤着,都仿佛拉斐尔笔下最杰出的人物画像。

她定然是异性心中会收藏在岁月和心坎间悄悄眷恋的那种女人。仿若一个人一生中唯一一次的初恋,美丽纯净,令人心动。

于是他长久麻木的感官开始一点点复苏,心中会不由自主地旖想,若在这世上,也会有一个这样的玫瑰女人泪眼婆娑地思念着自己……

又或者,在有生之年,他也能够拥有一份深刻隽永,无关物质和理智的感情……

他不禁深深羡慕起被这女人思念的那位不知名的男人。

时光永远悄无声息地流逝着。从2012的深秋转到2013年的冬季,温暖车厢里,乔默笙沉默紧握着她的手。

雨滴落在车窗上,一颗颗散落四处。街灯温暖,照在玻璃上,使那些原本透明的雨滴渐渐有了色彩。

情丝牵绊,回到酒店客房。乔默笙吻着她,淋了雨的衣裳零零落落,散落在房间四处。

脑海中,想象着她曾经独自一人到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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