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狼的事儿,成了林雨生活中的一个小插曲。可以说,他接二连三的冒犯让林雨最初对他的好感消磨殆尽。显然,这个插曲,让林雨不太痛快。
林珊搬走了,小院里便又只剩下天狼和她了。虽说天狼白日里都会去苍竹居中,而林雨则不是在小厨房,就是在自己屋里,要么就去青田居里找含玉,但是,终归是只有两个人,林雨甚至看着院中的那个主屋,都会有种很不痛快的感觉。
这两天,林雨觉得异常烦闷,连带着做事都没什么兴趣。果不其然,在第二天夜里,来了月事。
自打林雨穿越过来,于月事上,多少还是遭了些罪的。
原主只是个农村的丫头,不是说身体有多皮实,关键是没人告诉过她女孩儿应该如何去保养自己。而她十五岁离家、入宫时,营养没跟上去,连个正经的女人都不算。进了宫里,过了两年好日子,葵水终于来了,紧接着又入了冷宫。
冷宫里条件本来就差,又没有人告诉她应该怎样,再加上她还要伺候姜美人,哪里还管什么东西碰不得、吃不得,有口吃的、能活着,就不错了。
再之后进了浣衣局,天天都接触凉水,再好的身子,这么一折腾,也落下了不少病了。
所以,到了林雨过来,别说没钱,连个好的身体都没有。
那会儿回厉云县的途中,她来了月事,痛得冷汗涔涔,车队的李平吃饭前就会给她一碗热水,可能李平是见队伍中有个女的,对自己多照顾了些,并不代表着这一碗热水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可林雨还是记在了心里。以致于上次和李平谈生意的时候,她自己就把价格压到了最低。虽然后来李平的做法让林雨有些无奈,但还是加上了一直合作的条件。
在大全家住的时候。她也来过一次月事,那时候,她的月事是很不调的,大抵要两个月才来一次。而每次都会痛得她恨不能一直趴在热炕头不起来,就把肚子当成鱿鱼,炕是铁板,就这么一直烙着。
可她毕竟没有矫情的条件,自己那时总觉得人生地不熟。对大全家虽然依赖,到底不是真正的亲人,所以她要努力挣钱,让兄嫂看到自己的能力,也让自己有立足的资本。就算自己痛到面色煞白,还是要装作若无其事,甚至是精神奕奕的样子,一直干活、挣钱。
但是,她还是注意了不少,尽量不去触碰凉水。多吃红枣,多喝热水。一直到后来自己在厉云城里租住了小屋,独立生活了,她也会经常买些猪肝、鸡肉等东西吃,用来调理自己的身体。
后来,她在路边开小吃摊,也都是整天呆在三个炉灶中间,脚上瞪着麂皮靴子,里面全部都是厚厚的羊毛垫,一点都没冻着。
症状是一点点在减轻的。也因此,她的皮肤也渐渐好了起来,再加上她自己的保养,原本看着就是二十八九岁的样子。到现在愈加的容光焕发,皮肤水水嫩嫩的,像是二十三四一般。人家都说她越来越显得年轻了,这也是身体越来越好的关系。
上次的月事是间隔一个半月来的,这次不到四十天就来了。但是可能是整个正月里她的情绪不是很稳定,二月初又为了赶集的事儿一直在忙活。到了这次,肚子倒是比前两次更加疼了起来。
林雨换好了东西,虽然天不是很冷,但仍拿了厚斗篷披着,准备去小厨房里熬些汤水来喝。
这会儿天暖了,每日烧的柴已经不是很多,尤其现在大约是半夜了,锅底也早早的凉了。林雨只能忍着痛,一点一点生起火来。
现代起,林雨就懂得好好照顾自己,这会儿条件虽然不那么方便,可她也不会委屈自己。女人,不管到了什么时候,都要温柔地对待自己才行。
再添了些柴,砂锅里的水开后,把大枣、姜片放了进去,又加了些红糖一起煮。而自己,则拿了小凳子,坐在锅门前,烤着火。
虽然极力忍耐,但到煮好时,林雨起身还是觉得浑身哆嗦,以至于把砂锅中的水红糖水倒出时,溅出了碗外许多。
吃了大枣,也终于喝完了水,林雨方觉得好了许多。只是实在没什么精神收拾厨房的残局,林雨只好又裹紧了斗篷,拿着风灯,弯着腰,往屋里挪去。
甫一出门,挪了没几步,就听天狼的声音道:“你这是怎么了?”
对于天狼的神出鬼没,林雨只能尽力去习惯,也是这会儿她实在没什么精神,不然天狼这么大半夜的冒出来,她一定会吓到尖叫的。
林雨脚步停了一下,想抬头和他说话,又觉得厌烦,直皱了皱眉,又继续往回走。
天狼伸了伸手,想要去扶她或者再继续问她什么,可见她难受的样子,终于什么都没说。
第二日,林雨醒来,已经较昨晚好了许多,发了些汗,虽身上感觉有些粘腻,但人精神了不少。只是她有些好奇,自打林珊调去了苍竹居,她已经好些日子没有早上刚起,就觉得炕上热乎乎的感觉了,今儿一定是有人烧炕了。
换好了衣服,林雨来到了小厨房。大抵是火烧了有一会儿了,锅里都汩汩地冒着蒸汽,熏得厨房里暖洋洋的。出门瞧了瞧太阳,瞧着时辰,自己应当是没起晚才对,只是不知道这厨房是谁弄好的。这小院里只有两人,不是自己,那是天狼?
实在想不出天狼那样英伟的一个男人,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林雨调了温水洗漱完毕,又把砂锅刷了,重新熬上了补气血的红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