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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目标帝国中央大学

我寻思了半天还是心有不甘的继续问二姐:“难道帝国这么多年来,没有对人对这条法律提出过修改建议吗?”

这些世袭家族都会那么老实?我就不信了,总会有些人比较喜欢自己的其他子‘女’吧,几百年来难免不会有些人会因此去铤而走险提议变法。

“变法?当初献帝立的几个重大的法律时就已经定下规矩。谋反、叛国、改制献法、巨额贪污为帝国四大谋逆重罪。凡是有违反者,是皇帝的废黜皇位,贬为贱民。皇帝以下者主犯凌迟处死,满‘门’男丁斩首,‘女’人拍卖,其父母家族也会被连坐贬为贱民。所以谁敢啊?”二姐说话声音都变得嘶哑颤抖起来,不知是心里怕极了,还是给我讲多了坏了嗓子。

我来到帝国后的这些时日所见所闻,曾使我不止一次感觉还在原来世界里。但从这个法律我才清醒的认识到,我现在还是在封建君王时代,而不是在有言论自由的、刑罚文明温和的现代。这样残酷的刑罚,会让所有有犯罪倾向的人三思而行,甚至连想也不敢去想。

前三样放到中国历史上得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会有好结果。只是我没有想到,帝国会把贪污定罪的这么严重,不由好奇的问二姐:“贪污也会定成帝国四大谋逆重罪,是不是太重了?”

“献帝当年就为这个立法和群臣们商议了数年,最后才颁布实施的。现在帝国吏部有个俸禄司,专‘门’根据帝国物价来制定帝国官员的俸禄,能够很好的保证各级官员的良好生活水品。加上如果为帝国立了功勋,就会被册封为终身爵位,领地税收一半归爵位者所有,这样授爵者更是会过上富裕的生活。另外帝国有三个独立的监察机构在帝国内部或明或暗,相互监视、监察。按帝国法律,没收的贪官财产有一半会作为奖赏,发给破案者或举报者。这样那些监察官巴不得每天都能揪出贪官呢。”

“那又怎么划分贪官的界限呢?”

“帝国法律规定:一文铜钱到一个金币以下的贪污者,立刻革除官职,全家族三代内不能在帝国官府里任职。一个金币到一百个金币以下的,贪污者要被判处十年苦役,没收全部家产,并将全家贬为贱民。一百个金币到五百个金币以下的,贪污者判处二十年苦役,没收全部家产,全家贬为贱民。五百个金币到一千个金币以下的,贪污者判处终身苦役,没收家产,全家贬为贱民。一千个金币到五千金币以下的,贪污者斩首,没收家产,全家贬为贱民。五千金币以上的贪污就成了巨额贪污,会被定为帝国四大重罪之一,首犯凌迟处死,主犯家族和从犯及其家族满‘门’男丁斩首,‘女’人拍卖,没收本家及父母两家的全部家产,并将父母两家全家贬为贱民。”

“嘘”我听了二姐的话后,不由倒吸一口气,现在虽然是炎热的夏季,但是感到身上在发冷。有这样严厉的治贪刑罚,在加上严密的监察手段,在帝国谁还敢贪污啊!心里想着也就随口说了出来。

二姐想了想说:“我记得先生说过,三十年前有那么一个帝国官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挪用了四万金币给一个扶桑商人去搞海贸。后来被本部‘门’的一个小吏举报,帝国按照法律治了他的重罪,据说他被凌迟了三天才断气。后来帝国向属国扶桑提出照会,严令扶桑把那个商人抓捕送到帝国来,不然帝国将以属国违上命而讨伐扶桑。吓得扶桑立刻就将那个商人全家及全部家产送到帝国来。帝国比照那个贪官处置了那个商人。并且把两家家族家产的一半共八万金币赏给了那个举报的小吏。据说那个举报的小吏后来就辞了官,回家去过富家翁的生活去了。从那年以后帝国再也没有抓到过满百枚金币的贪污者,但是百枚以下的案件每年帝国也会处理不少。”

这时我心里对生在大汉帝国的贪官们既是钦佩又悲哀。我钦佩他们在大汉帝国这样高危险的环境里,还能十分敬业从事着受益和付出极端不平衡的职业。( 是生在大汉帝国这样强大的国家里,他们就算逃到天涯海角也会被帝国一纸诏书给遣送回来。就算是罗马帝国这样的强大国家,不敢冒着和大汉帝国宣战的危险来保护他们几个这样微不足道的角‘色’。

这时我不禁想到,献帝以前该不会是学法律出身的吧,不然他怎么能把帝国的法律规定的这样齐整,而又限制以后的人对它进行更改呢。只有一点我能确认,那就是献帝他老人家对贪污行径是极端痛恨的,所以才把它和谋逆大罪相提并论。

我还在胡思‘乱’想,就听二姐说:“老虎,今天我主要想和你说说你以后的谋生之路。但是现在看来肯定不行了,今天咱们就先到这。你也可以好好想想,明天我在和你谈论这事。”

二姐看我一直在发呆,可能觉得今天的话对我打击太大,所以早早的结束今天的学习,好让我有时间去考虑思索一下。

午饭后我独自一人来到楼后的‘花’园,默默的走着。这个‘花’园很大,比过去我那个城市的任何一个公园都大。‘花’园中有一个池塘,据说池塘中有泉眼,水可以不断涌出,这样就算是敌人围城,也不用担心饮水会被敌所断。

池塘南北各连着一条小河。而小河弯弯曲曲的贯穿着整个‘花’园。‘花’园中各种‘花’草树木布置的‘精’细典雅,几乎处处是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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