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叶应了一声,同陆子美朝铺盖前走,正好这时肖大嫂直起腰来,她忙加紧几步,问道:“肖大嫂,他的伤势如何?可有伤筋动骨?”
肖大嫂摇摇头,道:“伤口很深,血肉模糊,肉眼看不出来,我得先帮他清洗清洗。 [
南叶听她如此说,高悬的一颗心还是没能放下来,只能暗自祈求顾端好运。
又过了一会儿,灵芝手拿药包,肩背药箱回来了。肖大嫂先接过药包,打开来给南叶看,道:“你瞧,这就是剥了壳的使君子,这一包,是一剂的量,你拿去看着办罢。”
南叶接过来一看,纸包里躺着几粒黑色的干果仁,像瓜子仁,但比瓜子仁大,她在征求过肖大嫂允许后,掰下一点,放进嘴里尝了尝,果然是苦的,但也没苦到那么离谱,看来肖大嫂的儿子到底是年纪小,才会死活不肯服用。
肖大嫂这会儿的态度,简直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主动道:“你要为你这位朋友清洗伤口了,你赶紧去厨房罢,让灵芝带你去。”
南叶点点头,走到顾端跟前说了一声,又叮嘱了陆子美几句,然后跟着灵芝出去了。
灵芝在前面带着路,显得分外快活,回头问南叶:“你们是从山外来的?”
南叶点了点头。
灵芝露出钦佩的表情来:“那条山路可难走了,村里人不到万不得已,都不出去,你们竟能进来,而且只伤了两个人。”
听她这意思,如果走那条山路,非得所有人都受一回伤,方才算正常?天,那她口中的山路,该是得有多难走啊?南叶暗自咂舌,道:“我们也是误打误撞。”如果灵芝知道他们其实是从悬崖上跳下来的,会不会被惊呆?
灵芝缓了脚步,落到她身旁,朝她身上看了几眼,又问:“你跟那几个小郎君和姑娘,真是朋友?你们穿的衣裳可不像。”
当然不像了,他们穿的是绫罗绸缎,她身上的却是粗棉布做的短衫长裤,没想到,灵芝的心思还挺多的……南叶只好随口扯谎:“我家家贫,他们家有钱,自然穿的不一样了,不过他们心好,不嫌弃我,所以做了朋友。”
灵芝听了她这番话,竟高兴起来,眼睛闪闪发亮,连说话都带上了一丝兴奋劲儿:“那个腿受伤的郎君,也不嫌弃穷人家?”
“不嫌,不然怎会同我做了朋友。”南叶斩钉截铁。可不能让灵芝瞧出端倪来,不然万一有追兵来盘问呢,他们可是为了躲避刺客,才跳到悬崖下头来的。
灵芝面色染霞,神情扭捏,声音也小了下来:“南叶,你那个腿受伤的朋友,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呀?”
咦,她怎么对顾端这么感兴趣?莫非是瞧上他了?这也难怪,谁让顾端生得俊呢。南叶有心为顾端胡编个名字出来,又怕露了馅,只好笑道:“你想知道,自己问他去呀。”
灵芝见她发笑,不好意思起来,终于不再问什么,带着她走进了厨房。
山村人家的厨房,比起夔国府的西厨房来,自然是简陋多了,不过倒也看得出来,肖大嫂家家境不错,这厨房虽然简陋,但地方宽敞,而且该有的炊具都有,食材也挺丰富,墙角堆着山药和青菜,墙上挂着熏干的野味,橱柜里还有几枚新鲜的鸡蛋。
南叶先在厨房里转了一圈,心里有了个大概的了解,随后问灵芝:“你弟弟最爱吃什么?”
“肉!”灵芝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大概是觉得自己表现得太馋嘴了,她旋即脸红了起来,不好意思地道:“我们住在这山坳里,没有集市,想吃点新鲜肉不容易,所以我和我弟弟,都爱吃新鲜的肉。”
喜欢吃新鲜的肉,而这新鲜的肉又不容易得?那可怎么办?南叶犯起了愁。
灵芝见她皱眉头,忙道:“莫非你要的就是新鲜肉?要不我去跟我娘说一声,把屋后的老母鸡给宰了?虽说那鸡是留着下蛋的,但毕竟还是我弟弟的病要紧啊……”
这孩子,脑子怎么转得这么快?莫非其实是她自己想要吃新鲜肉,所以故意给她设了个套?南叶十分怀疑,再三追问:“你弟弟最爱吃的,真是新鲜肉?”
灵芝跺着脚道:“我骗你作什么,你要是不信,问我娘去!再说了,他是我亲弟弟,我比你更盼着他早点好,怎么会骗你呢!”
南叶这才放心,让她去了。
不一会儿,灵芝便得了准信,直接上屋后抓了鸡,宰杀好了,方才拎着重新回到厨房来。
南叶捏了捏鸡肉,还好,虽是产蛋的母鸡,但大概养的时间不长,肉还算嫩。
灵芝站在她旁边,好奇看她,问道:“你打算怎么做这只鸡?”
南叶瞅了她一眼,故意道:“这么大只鸡,你弟弟一个人也吃不完,不如留些给我,我炖了汤,给我那受伤的朋友补补身子。”
灵芝居然没有反对,只道:“你给我留双翅膀,给我娘留只鸡腿,其他的随你怎么处置。”
这么大方?莫非真对顾端有意?那她可注定要失望了,顾端还没成亲呢,就算她愿意做小,夔国府也不会要她。南叶暗自摇头,把鸡脯肉旋了下来,然后问灵芝:“这鸡,你是愿意吃红烧的,还是清炖的?”
灵芝想了想,道:“清炖罢,清炖的既可以喝汤,又可以吃肉,红烧的却只有肉,没有汤。”
“你倒是挺会精打细算。”南叶忍不住笑道。
灵芝愿意喝汤,那倒是省事了,正好一锅炖了,除去她和肖大嫂的,剩下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