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错,我的错”,胖子态度良好,那也仅限于美女,绕了半天才回归正题:“二蛋、三狗子,外地来的,相互认识一下,以后就是一家人”。
花姐白眼一番,没好气的说:“谁和你是一家人……二蛋、三狗子名儿可真亲切,你两别忘了以后照顾花姐的生意,知道吗”?
一边说道,还不忘拾起那魅惑众生的电眼娇羞的给两人来的一下。
那种风情,那种魅力,就连老江湖的曾胖都难以抵御,更何况是两个涉世未深的年轻人。
只见二蛋、三狗子面色绯红,双眼一瞬不瞬的瞪着,那倾国倾城的脸庞,进入了自我休眠当中。
正是应了那句酒不醉人人自醉的境界情怀。
迷情之中,花姐莞尔一笑,踩着不算高的皮靴蹬蹬之声惊扰了一世惊梦。
两人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女人当以身体为饵,她的魅力竟是如此的妖,就算是有所防御,依旧不可避免的中招。
难怪多少君王留在温柔乡,从此不早朝。
如果抱着这样的尤物,谁还有心思乱动琴弦,忽得又想到了她的丈夫,或许那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要不然他又怎能扔下这难言的悸动?
一大口盆在花姐与小店阿姨的互相间抬了上来,在老远就闻到了一股股奇香传来。
从中午,她将狗肉泡入水中,一浸便是四五个小时,这是去狗肉老而难嚼的一大措施,虽然她是个花瓶,但在做菜上确实下过一番功夫。
文火上炖了两个小时,这会儿出锅,用上了许多调料的狗肉散发着它独有的香味,闻着无不咽着口水。
那口盛肉的盆绝对不小,一乘一米的老八仙桌占去了大半位置,刚一放下,碗筷未到,则是双手先行,尝过之后,除了有溜须之嫌,不过花姐的手艺确实儿不错。
不懂狗肉之人用之,那叫一个膻味十足,却能败俗,很难有下咽之心。
真正的高手,不但能去腥,还能妙手回春,香脆可口,久留醇香。
无疑,花姐儿是个不俗的庸手,不是金字塔的顶端,但对付没见过世面的老炮儿绝对是绰绰有余。
更何况是鬼迷心窍的一群老炮儿。
“花美人,给大伙上一坛你那自酿的小米酒,那味道……啧啧”!曾胖子似乎有所缅怀,将酒喻人,不知是酒好亦是人好,让他久久不能相忘。
花姐见他这幅模样,噈了一声,脚下的步子一转,提着腰,扭着她那紧身裙下的肥臀一步一步的离开。
众人哪能放过这良好的机会,即使桌上的肉再好,终究比不上那包裹在石榴裙下的细皮嫩肉。
曾胖那不大的小眼睛突然之间硕大了许多,里面隐隐的还能看到若有若无的精光。
不大一会,地面上传来清晰的脚步声,众人刚拿起的筷子随着曾胖的放下整齐划一。
美人携酒,像是回到了古代,出嫁儿女携得那一坛女儿红,酒好人更花。
“倒上、倒上”!曾胖不停催促,明显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山是丛山峻岭,坚韧挺拔,没有丝毫下垂,只在眼前一览无遗;水在沟壑之间,神秘而令人向往之,犹如蓬莱仙岛,蓬门今始为君开的气势。
“曾胖子,你的眼珠往哪儿看呢”?虽是倒着酒,眼角余光下,胖子的丑态一览无遗。
这像撒娇,又像鼓励的一句话,让曾胖子的雄心一振,提起手“啪的一声,重重击打在后面那让人垂怜欲滴的娇臀之上”。
那种酥爽,让他近乎迷失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