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怕遇见妖魔吗?或深或浅的绿色皮肤、紫色血液、布满利齿、食人内脏的妖魔。变成你至亲之人的样子,嗷呜一口咬断你的脖子,撕开你的肚皮,吞食你的内脏?”
“大叔……”
“镇子外面游荡的全是妖魔哦!我们镇子有中央的教堂守护,妖魔才不敢进来。贝璐丹迪,你确定要出去?”
“你比牧师还要啰嗦一百倍,我只是去镇门口而已、而已!大叔!”
“笨蛋!要叫尊敬的祭祀大人。牧师只是骑士撰出的称呼。”
“……尊敬的唐僧大人。”
“你以为你小声我就听不见了,贝璐丹迪?想当年,你法特斯大叔我在瀑布边都能倾听到百米内猎物的脚步声,是超级优秀的猎手!”
“真丢脸。”
小镇唯一的酒馆里传出饱含侃意的低沉大叔音、及清脆稚嫩的萝莉音。路过的行人无不会心一笑。
镇里原本最杰出的猎手法特斯本该一直在森林里讨生活,直到他积攒下一笔足够养老的钱,娶一个老婆生一大堆孩子,理所应当成为小镇里最富裕的人之一。
这一切,本该理所当然。
只可惜,年轻力壮的法特斯在一次独行的狩猎中,被一名负伤的“旅人”偷袭。猎手的警醒使他避过了“旅人”的利爪。行走在山林间前一刻还善意打招呼的“旅人”突然撑开“人类”的表皮,化为一头身高足有两米余的绿皮人形怪兽。唾液横流、皮肤墨绿的怪物桀桀大笑,用它金色的竖瞳凶恶贪婪的凝视法特斯。
那是一头负伤的妖魔。
最杰出最勇敢的年轻猎手法特斯没有束手就擒,英勇的搏斗使他艰难杀死了食人内脏的妖魔。除了斩杀妖魔的半人半妖——背负大剑的银眼女战士,还没听说有人独自杀死一头妖魔,哪怕是受伤的妖魔。
这件事本该成为他年轻生命中最璀璨的功勋——如果不是他被扯掉半条腿,并大出血失去意志倒在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的话。
不再拥有灵便双腿的猎手,失去了他赖以为生的手段。
极端的打击令这位年轻的猎手颓废了整整一个月。整个小镇几乎要认为这位年轻猎手会受不了打击精神崩溃的时候,他又突然站了起来,出人意料的开了一家酒馆。
这间法特斯花尽所有积蓄才投入运行的酒馆的员工,却只有一个当年仅五六岁的yòu_nǚ。
整整三年过去,作为小镇唯一的酒馆兼旅店,法特斯的生意还算不错。小镇居民也逐渐习惯了唯一的酒馆老板和唯一的酒馆员工,数年不变的情感交流方式。
“觉得丢脸的只有你这个小毛头!你要知道,妖魔会变成你最亲近的人——朋友、爱人、兄弟、父母。在你不经意间……”
“好了好了,我至亲的大叔。再说晚上都该吃爆炒内脏了。”
“熏肉干带好了?来来把这匕首带上,想当年这把匕首跟着我扒皮剔骨,不知道处理了多少猎物。就算妖魔看见它,也会落荒而逃。还有钩锁、短弓、鹿皮靴、火绳……”
“我都说了我只是去趟镇门口!”
话音刚落,一道抱着瓷罐的小身影极快的撞开酒馆拉门,头也不回的逃逸。有着一腮浓密钢须胡和细腻紧实蜜色皮肤的法特斯手提马刀追出来,失去一条腿仍旧十分矫健的他,一副“孺子不可教”的摇摇头,对逃逸女童的背影挥着马刀。
“贝璐丹迪,你忘带刀了!”
“鬼才要带那种东西!”罗琦远远的喊道。
跑过大大小小石块铺就的路面,怀抱陶瓷管的罗琦一口气冲到镇门口。沿袭几百年前建筑风格的小镇房屋最高不过三层,由高到低环卫中心近五层高的教堂塔楼。小镇的建筑风格相近于十字远征时期的意大利古城;说话基本靠喊,交通基本靠走。道路两旁整齐的房屋大气不失精致,可见小镇的经济水平十分不错。
镇门分东西两个,正东是主门,主体材料是坚固的青石。镇门比城墙足足宽厚三倍。东门下,正午时分还有近九平方米的阴影,是夏日乘凉的极佳选择。
初春乍暖还寒,镇门的阴影里蜷缩着一团深褐色的不明物。走进了,那团不明物质——身披满是污垢的褐色旅者斗篷的男孩抬起头。由土和不明血渍结成痂,遮盖住脸的男孩不屑嗤笑半晌,撇开头。
一双碧绿犹若猫眼石的瞳孔和洁白的牙齿和他脏兮兮的外表反差明显。
不难看出,十二三岁左右的碧绿猫眼男孩未落难前,肯定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普通的镇民孩子,绝对不会有那么桀骜难驯的眼神。
也许是个落难的贵族?谁知道呢。
罗琦把陶罐往男孩身边一放,紧了紧衣服,背靠青石坐到镇门阴凉的影子中。
“我不会感激。”饥寒交迫少年暗中吞了吞口水,极力维持轻蔑的冷言。三天以来第一次说话的他,一开口能呛死人:“更不会报答你。”
“世上有许多神秘的东西,不曾被人们知道。”意有所指的罗琦眯眼笑,精明的不符合她八岁的外表。脏兮兮的斗篷下,少年脖颈和腰间存有硬物造成的凸起和棱角。
罗琦烟青色的瞳孔映出少年惹人注目的荧光绿色猫眼的倒影。疲惫的猫眼少年浑身一颤,戒备和警惕使他握紧拳头。对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他如同炸毛的野猫,随时都会挥出利爪,“你在说什么?!”
少年干渴了三天的嗓音干涩又嘶哑,罗琦背靠冰凉的石壁,垂眸撇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