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八十年代>【第050章 】住房改革

秦志刚认真的点了点头道:“我觉得,呃……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啊,商品房这种新的房屋配套方案,肯定会成为将来城市人口住房改革的主流,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是有限的,但随着人口增长率越来越高,人口密度越来越大,住房问题终会成为城市居民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社会问题,所以呀……我觉得购买商品房,不仅可以保值,还大有可能增值,换句话说,商品这种新型特殊产品,接受得越早,购买的越早,升值空间也就越大。”

听得秦志刚这一番言语,秦唐愣了半天,才笑道:“老爸,这恐怕不是你觉得,也不是你的看法吧,嘿嘿,是听哪个高人说的啊?”

秦志刚在科研方面确实是能够一把罩,但关系到经济远见及生意头脑,就有点力不从心了,秦唐很了解自己这个老爸,刚才那番话,八成是听别人说的,他自己成天钻在科研领域里头,哪会想这些。

“呃……这个……”秦志刚尴尬道,“甭管谁说的,很有道理,不是吗?”

“很有道理吗?”唐丽梅问秦唐道。

秦唐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点了点头,他在想是谁跟老爸说了那番话,是不是老爸厂子里的人,这人对于房地产,似乎有点见识呀,得找个机会认识一下才是。

其实早在1979年,当改革开放的号角刚刚吹响不久的时候,在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中国第一个商品房项目——广东省广州市的“东湖新村”就已经开工建设了。

“东湖新村”的开工建设,创造了多个全国第一,不仅是全国第一个商品住宅项目,也是第一个引进外资开的住宅项目,还是第一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这个敢于尝鲜的创举撕开了中国住房商品化改革的一个小口,此后无数的中国人通过购买商品房的方式来得到住房,打破了靠单位分配福利解决住房这条单一的路子,在广州“东湖新村”之后,深圳等地也以多种方式开建设商品房。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是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分配,以租养房”的公有住房实物分配制度。

城镇居民的住房主要由所在单位解决,各级政府和单位统一按照国家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住房建设,住房建设资金的来源9o主要靠政府拨款,少量靠单位自筹。

住房建好后,单位以低租金分配给职工居住,住房成为一种福利。

应该说。这种制度模式在当时较低水平地消费层次上。较好地满足了职工地基本住房需求。

在1958年到1977年地2o年里。我国一直实行这一住房制度。但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国政府坚持以展生产为先。住房基本建设投资规模逐年削减。因此。住房供给不足也不断显现成为严重地社会问题。

直到1978年。改革开放地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房改地问题。由此才开启了我国地住房制度改革之路。

我国地住房制度改革第一阶段是福利分房制度改革探索阶段。政府进行了公房出售和补贴出售住房试点。为住房制度改革进行了多种形式地尝试和创新。积累有益地经验。

1978年。邓小*平同志提出解决住房问题地政策能不能宽一点地想法。1979年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制定了关于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地暂行办法。鼓励华侨、归侨和侨眷用侨汇购买和建设住宅;并且规定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自己。国家依法给予保护。

业内人士认为这个暂行规定就是住房商品化地萌芽。

同年,政府又试探性的把住宅出售给职工,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选择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和西安五个城市进行增量住房向职工出售的试点,即进行政府统一建设,以土建成本价向居民出售。

198o年邓,也可以自己盖,不但新房子可以出售,老房子也可以出售,可以一次付款,也可以分期付款,十年、十五年付清,住宅出售后,房租也要要调整,要联系房价调整房租,使人考虑买房合算。

同年6月**中央、国务院在批转《全国基本建设工作会议汇报提纲》中正式提出实行住房商品化政策,国家开始准许私人建房、私人买房、准许私人拥有自己的住宅。

1981年,公房出售试点扩展到23个省、自治区的6o多个城市和一部分县镇。

1982年,在总结前两年公房出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鉴于城镇居民工资水平低、购买能力有限,原国家建委和原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决定在郑州、常州、四平和沙市四个城市试行公有住房的补贴出售,即政府、单位、个人各负担房价的1/3。

截至1985年底,全国共有16o个城市和3oo个县镇实行了补贴售房,共出售住房1o93万平方米。在出售公房的同时,有的地方还实行了住房租金的改革,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比如“按成本计租,定额补贴”,“标加租”,对青年公寓实行“新房新租”等等。

到了这个时候,我国的福利分房制度改革探索阶段基本完成,进入到了福利分房制度的改革深化阶段。

去年,也就是1986年2月,“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国的房改工作,从去年到今年这段时间,虽然福利分房制度仍然是现阶段人民生活住房不可替代的主要方式,但随着房改的深入,住房彻底商品化已经刻不容缓。

秦唐也记得,前世从85、86年开始,一直到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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