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隆的收割机在田里不断的忙碌,在艳阳高照的太阳下一下又一下的收割着金黄的谷穗全文阅游之天下无双。看着那一袋又一袋的谷子被堆放在田间,那种收获的喜悦让人心里无比的舒服,同时也让轩辕十四脸上充满了笑容。
他从来就没想过,自己会鼓捣出如此的水稻来,想想那顿只是喝粥而忘记了刘明德拿手的几道满汉全席菜式,轩辕十四就满是骄傲,在此之前,谁能想象得到,最普通的大米味道的吸引力竟然胜过了精美的菜式,这在以前是想都不会想过的事,而那一顿晚饭后,所有人看着连米汤都被甜干净的盛粥的盆后,集体无语。
“如果能天天喝到这样美味的粥,要菜何用?”这是袁隆平老先生的感慨原话,却道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现在,轩辕十四要考虑了,收割之后新产出的大米,要卖多少钱一两呢?是的,就是论两来卖,而不是斤,更不是吨!寸米寸金啊!
不过,因为种植的面积少,这一茬的水稻,也仅仅维持山庄饭店所用罢了,至于卖……还是等下一茬扩大种植面积之后吧,如今,轩辕十四已经将目光放到了周围的荒山之上,他想到了丘陵地带的梯田,至于水源的问题,那太简单了,谁规定水一定是往低处流的,还不是一个阵法就解决的事,到时候,说不定又是山庄的一大奇观呢!
收割机收割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轩辕十四连忙给酒店打个电话,让厨师做一顿丰盛的午餐——很多的乡亲都来帮忙,再有,袁隆平也跟着忙活,轩辕十四自然不会吝啬喽。
但是袁隆平并没让轩辕十四搞得多么丰盛。对于他来说清淡的菜肴才和他的口味。何况他心里还有事情,在这稻谷真正的亩产还没出来的时候,就算是海参鲍鱼吃在口中也是没什么滋味。
没办法轩辕十四只好顺从袁隆平的意思,叫刘明德亲自阵炒十几个拿手的小菜,凑成一桌。虽简单,却美味。中午匆匆忙忙吃过午饭。袁老又带着他的几位助手。和开收割机的师傅-起往水稻田里赶。本来杨天要同袁隆平一起走,只是他前脚刚走出门,后脚就被父亲给拉住了。
“怎么了,爸?”轩辕十四奇怪的问道,这时候父亲拉住自己干什么?
“儿子,袁老难得来一次,咱们抓点秧鸡啥的,送礼也好,吃掉也罢。总不能让袁老白来一次吧?再说,现在全村就剩下这一片稻田了,平时过路都能听到秧鸡和咚鸡四声的叫声,割完了,秧鸡啥的也就飞别地方去了。这不抓,可就浪费了啊!”轩辕刚说道。
大家都知道,这秧鸡高脚。黑毛跑不快,你把它追急了它干脆躲在石头缝隙、稻草多的地方,然后把屁股露到外面那是相当的好抓。而这咚鸡呢,虽然没秧鸡那么好抓,但是胜在肉多。小时候大家经常站在田埂听咚鸡咚、咚、咚的叫声,只要听到那附近就一定有咚鸡蛋,只要认真找那是肯定能吃得到。
以前,轩辕刚并不知道袁隆平是谁,在轩辕十四回来之前,也不过是以为一个普通的老人,可能是找儿子来看病的,也就没怎么招待,可后来一听说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杂交水稻之父,轩辕刚就做不住了,总是想着怎么能补偿一下,今天上午到了稻田才想起这么一出来,一想到秧鸡的美味,轩辕刚深为自己的主意喝彩。
“秧鸡肉?我的乖乖,我怎么把这件事情给忘了!今天收割机收割稻子的时候我就见田里面到处在动,当时也没在意听爸你这么一说,我还真把这件事情给忘了。爸,你去给山庄里面的游客说说,看有没有人愿意抓秧鸡的,你就给游客说我们正在举办一个抓秧鸡的比赛,抓得多的我们酒店免去两天的住房费用,同时今晚酒店出钱搞个篝火晚会校园全能高手。地点-就在这稻田里面,我看剩下的那点稻子最多也就两个小时收割完事了,等稻子收完我们就清理出一片地方来作为篝火晚会的现场。”
说起秧鸡那就不得不说起两道名菜,一道尖椒炒秧鸡,这道菜关键就是一个麻和一个辣,据说是闯关东时有人带过来的当地名菜,具体是什么地方的,那就不得而知了。用长尖椒和青花椒加蒜苗一起炒那秧鸡的肉是麻辣异常,吃起来口感无比的爽滑,肉质也十分的细腻,而且还不用吐骨头。如果再来两瓶冻冰的金士百啤酒,就更舒服了。麻辣和着蒜香,鲜明的味道在舌头打着转,味蕾随着牙齿的嚼动通通的张开,一身汗水似珍珠一样往下滑落。再来一瓶冰啤酒,突然你又感觉到冰凉似乎要掩盖住火辣,舒服畅快的感觉就如东北人的性格一样风风火火耿直敞亮。
别外一道红枣枸杞咚鸡汤,用好的红枣配枸杞,再加橙皮、老姜和着咚鸡肉用细火慢慢的炖、慢慢煨,过两个小时等老姜的味道和着鸡的香味慢慢从砂锅里面冒出来,那种鲜汤的滋味会让你喉咙下起伏,口水连连。
“真的?那行我去通知他们,看参加的人多不!”虽然时间不是很长,但是,轩辕刚如今已从地道的农民中脱身而出了,随着见过世面的增加,他的见识也越发的宽广起来,四季山庄开业后,主动找到轩辕十四,请缨当上了导游的角色,而且,干得还相当的来劲。轩辕十四还听母亲说,轩辕刚最近正捧着导游的书,扬言要学点职业用语!
听到儿子赞成自己的意见,还提出了篝火晚会的建议,轩辕刚没等轩辕十四再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