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公司,才是最无趣的一件事。」他一本正经。
「是吗?」她狐疑。
他一笑。「不信,我这个董事长让你做做看,你就知道了。」
「谢了,好意心领。」她吐了吐舌,低头吃粥去。
从风氏集团的业务扩展到保全,那是—件无趣、但相当有挑战性的事。
经过将近五年的时间,他做到了。
风清扬表面冷静,其实最不耐烦,只有在行动中他才能冷静。这种相异的行动力与思考力、与对外炮口一致的默契,让风氏在商场上迅速开疆辟土,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
台湾的保全公司虽然不多,但就市场需求来说,已经快到达饱和度。风清扬很有远见地选择金融界为第一进攻的目标?很恶劣地先研究别人的保全系统缺失,再发展出一套更完善的系统,使风氏的名号顺利打进金融界,再扩散至各行业及周边的小Case。
从黑帮生意中逐渐收手,创出新的招牌,了断以前那些恩怨关系,转型成为正派公司的经营者;打进商场、闯出名号,稳健立足於商场,创出更高的利润,最後有计画地将盈余转投资其他行业。
这套进程,对风清扬来说,从来不是什么太困难的事,只是一件必须完成的事。行事彻底是他的一贯作风,只可惜转型成功并没有带给他人大的满足感,因为那只不过是达成了一个目标而已。
「为什么会突然决定成立公司?」她记得,他以前的酒店也经营的很好,很少有人敢在里头闹事呢!
「同样是赚钱、同样是做生意,只不过从酒店变成保全公司而已,一定要有原因吗?」他反问。
做生意是件无趣的事,就算能赚钱,它还是一件无聊的事,尤其还必须与人虚以委蛇,那就更无趣了。
「如果没有原因,你应该不会特地作改变。就像你说的,同样是赚钱、同样是做生意,没道理你会自找麻烦。」不必亲身经历也知道,黑道人物要漂白绝不是想像中那么容易。
「对我来说,只是一个生意做腻了,换另一个生意做而已但对我弟弟来说不一样,我要完成他的计划。」吃完自己的饭,风清扬喝了一口熬到不太有味道的大骨汤後,便嫌恶地将汤碗推开,拿纸巾擦嘴。
「计划?」夏夏还有半碗粥,丢出问题後,转而进攻咸蛋。
「他迷上一个女人,迷恋到为她改变自己,暗中保护她,只为了有一天,他能与她站在对等的地位上,将她拥入怀中但是因为有一天他执行任务的时候去世了。」现在想起来,风清扬突然不觉得自己的弟弟是头壳坏去了。
如果他今天还是一个黑帮老大,能这么惬意地和她坐在这种小吃店吃东西吗?怕是不可能吧。
夏夏听完,特地多瞄了他几眼。
「所以,你是为了弟弟,才『转行』的?」
「对我来说,没有差别。」
「虽然你弟弟不在了,但是你还是完成了他的心愿,还是很好的。」夏夏羡慕他们手足的感情。
不够深的亲情,是不会为对方做这种改变的。
「嗯?」他眼神一挑。
「本来就是呀。」她低哝著回答:「他是你弟弟耶,可是弟弟是个情圣,哥哥却是个情场浪子,这不是差太多了吗?」
「家里出一个大情圣已经很糟了,如果两个都是,那我就不必混了!」风清扬听了,只觉得好气又好笑。
她脑袋瓜里到底都在想些什么,他真是无法理解。
「至少,都是情圣会让你们兄弟更像一点。」兄弟间,应该有一点相像嘛!不然怎么叫兄弟?
「像他?」风清扬摇摇头,一点也不想。「听说同类相聚,你和你的哥哥相像吗?」
「不像。」夏夏耸耸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