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再认真的想,“怕死!只要不让我被饿死,穷,我还不怎么害怕。”

勋暮生忽然笑了,灿烂如夏花,“那你就悲哀了。做我的女朋友要有为了亿万家产而不怕下地狱的觉悟。”

啊!?

此时的勋暮生比伽利略更像是来自地狱的使者,跑车中的灯忽然灭了,黑洞洞的一片,他俊美的脸隐藏中其中,像一个提香笔下的美男子,黑乎乎,阴惨惨的,却有着欧洲贵族般的白皙纤弱,和诡异的岩石一般的坚韧。

忽然,他向我伸出了手,揪住我的头发,把我拉到近前。

他的食指在我的嘴唇上轻轻一抹,卸妆之后的面孔上没有一丝粉油。他的食指和拇指轻轻一捻,似乎很满意,然后低下头,压住我的嘴唇,狠狠亲了起来。

这是咗,根本不是吻。

我被他弄的差点就窒息了。

如果我这么升天了,我估计冯伽利略一定会笑死,然后以一种‘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高高在上的慈悲把我踢回古代吃人参去!

我用力挣扎,手脚并用,用力扯着勋暮生的衣服往外扯。

动作太激烈了,我就感觉这个tubo小车都开始跟着一动一动的,好像很邪恶而猥\琐的‘车震’。突然,我只觉得眼前白炽灯光连着闪动,吓的我出了一身的冷汗。

——有狗仔拍照?!

勋暮生这才放开我,他的手臂伸过来,绕过我的脖子,搭在座椅上,眼睛却是盯着外面,似乎早就知道有人等那边偷拍。

我,“完了,完了,这个照片明天要是上报,ie姐会把我们两个人捆起来,从et的通天塔一样的办公楼上扔下去的。”

“不是狗仔。”

我一愣,“你怎么知道?”

“是我四哥athu派的人。”

我,“……”

欲哭无泪。

“看在上帝的份上,我宁可抱着炸药包去堵枪眼,我也不想得罪勋四少啊!!

他肯定不允许你跟我交往,就像一个慈爱的老父,不想自己的女儿跟一个什么都不是的,没房没钱没车的小混混结婚一样!

按照普世真理,你应该娶一个上流社会出身的千金小姐,受过良好的教育,风姿绰约,仪态万方,可以组沙龙,拍名画,在各种paty和ball场中佩戴收藏级的珠宝,艳压群芳,雄霸天下!

而你之前的莺莺燕燕,要不就是拿着支票惨淡收场,远避加拿大,要不,就名声扫地,名声烂遍江湖,在这个名利场中再也讨不到生活,浑浑噩噩,潦倒残生。”

他拍了拍我的发顶,“honey,你真聪明!我发现,我已经爱上你了。

不过,你不了解我四哥。我四哥不会做出这么没品的事,他是一个严苛而做事精准的人。他的手段简单有效甚至到了艺术的阶段。如果他想要处置一个人,不是让他死亡,就是把她关在疯人院中。”

“所以……”

他拍拍我的脸颊,“为了你自己不至于被人道毁灭,你要努力!让我四哥接受你,是目前为止,你唯一可以逃出生天的机会。”

勋暮生,我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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