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离和柏亦谦买了一堆年货,其实以零食居多,柏亦谦当然是被硬拉着去,负责拎东西的,所以某人的脸不是那么好看,手里却还尽忠尽职地拎着。
难怪莫轩每回见着他们两个就要感叹一声:娶了老婆的人就是可怜。
莫轩和刘贝贝的关系进入到一个很微妙的境地,仿佛他突然间就发现刘贝贝的好一样,对有些人来说,莫轩是个温柔的绅士,比如他想追或正在追求的女人,对有些人来说,他是一,比如柏颖,但对更多的人来说,莫轩就是一混蛋,这是被人追到手后又无情地抛弃的女人,刘贝贝现在应该算是第一种的,但对她来说,莫轩依然只是一个混蛋。
她曾经迷恋过莫轩,在最无助的时候,她希望他能暂时为她撑起一片天空,可莫轩用他的毒舌把人给逼走了,两年之后再相遇,他几乎已经快忘记这么一个人,照样把人欺负得死死,但诡异的是他却突然对刘贝贝起了兴趣,真的只是兴趣而已,男人的本性在于征服,也许对他来说,只是找到了有趣的玩具罢了。
刘贝贝没有反抗的能力和权力,莫轩甚至不必亲自出面就可以轻易易举让她失去了夜魅的工作,让追债的逼得她们走投无路,这就是阶级,一个高高在上,一个卑贱如蝼蚁,刘贝贝有时候也在想,如果她出身好一点,莫轩是不是就不会这样对她了?她见过莫轩对待洋娃娃是怎样的,眼神充满了宠溺,似乎连她碰洋娃娃一下都是一种亵渎,像她这样的女人。
莫轩叫她小疯子,她想自己也许真就是一个疯子,莫轩这样对她,明知道莫轩对她不是真心的,可她还是留在他的身上,在她再次被泼上油漆,她妈妈王悦美被高利贷绑走,威胁着砍手砍脚的时候,她还是去找了莫轩,被逼或许只是一个冠冕堂皇让她走到莫轩身边的理由,她也会在想,如果换作是别人,她会这么轻易屈服吗?不可否认,她心里有他,女人执著,对初恋总会有一种超乎寻常的执著,女人忘不了旧爱,男人拒绝不了新欢。
依然住在贫民窟里,莫轩的家从来不曾让任何一个女人入住过,他就像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无论多晚都不会留刘贝贝下来过夜,她觉得所谓渣男,说的就是莫轩这一种,所幸莫轩虽然这样渣,fēng_liú但不下流,至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不会和别的女人搞三搞四,绯闻当然从来没有少过,但刘贝贝确信他身边的女人只是她一个而已,不知道这值不值得骄傲一下。
叹了一口气,真心觉得自己没骨气,她也好想学学人家小言里面倔强顽强的玛丽苏大喊一声:老娘绝不屈服于强权,想想都觉得矫情得厉害,不是她走的路线,还是继续堕落下去吧。
唯一让刘贝贝觉得欣慰的是她妈妈王悦美到了这年纪突然醒悟了,就像糊里糊涂过了四十几年被人一棒子打醒一样,毅然决然地抛下那种卖皮肉的生意,打算找个正经工作做做,以往刘贝贝不是没劝过她,希望她好好做人,但她不是嫌苦就是嫌累,现在是发生什么事,让她觉悟?
“妈,你没事吧?”刘贝贝抚上她的额头,怀疑什么东西附上她的身了。
王悦美粗鲁地打掉她的手:“我能有什么事?”
“没事你怎么会有这个觉悟了?”刘贝贝不能不怀疑她的目的,也许是一时兴起,也许是想骗她,为了跟自己拿钱,她没什么借口没用过,什么谎言没撒过,王悦美在她这里根本没信用了。
王悦美叹了一口气:“我现在都这把年纪了,再下来没啥生意好做,不如安安心心地找份工作,也好减轻一下你的负担嘛。”
“你是说真的?”
“当然真的,我骗你有钱赚吗?”王悦美捋了捋自己的头发。
“你肯重新做人那我就安心多了,”这样的话由一个女儿对着母亲说似乎有点奇怪,应该反过来才是,但两人却一点没觉得奇怪,仿佛理应如此。
“安了安了,等还完了债你也别在夜魅做了,那种地方龙蛇混杂的,容易惹麻烦,还是正经找份工作好。”王悦美喃喃念叨着。
刘贝贝的嘴角隐隐有一丝微笑:“好了,我知道了,妈,这是三百块,你买点东西吃,我看你最近似乎有点瘦了。”
看吧,刘贝贝就是这么笨,只要王悦美关心她一点点,她就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她,所以王悦美总是能轻而易举从她手里拿到钱,而她自己却总是生活得拮据,一毛钱都得斤斤计较,为了省两块钱宁愿走到自己脚痛也不愿意用来搭公车,有时候不是不知道王悦美只是为了哄她开心,但是如果连谎言都没有了,那她的人生不是更悲哀。
王悦美拿到钱路过超市的时候,忍不住就买了一斤蓝莓,都是挑最好的,刚好用掉了刘贝贝给她的三百块,提水果篮子就往她的新雇主家去,她的工作是一份钟点工,帮人打扫屋子和做饭,说来可笑的是刘贝贝从来不知道她的妈妈会做饭,而且厨艺还不错。
“柏雪,你回来了,我买了一斤蓝莓,你要不要尝尝看?”没听错,雇佣王悦美的人家就是柏雪,柏雪自小是千金小姐,家务的事根本做不来,就算做得来,她也不愿意做,娇贵的手不是用来做家事用的,长着茧子的手是她不能接受的,而能让她洗手作羹汤的人也只有一个人而已。
“柏雪也是你叫的吗?”这个钟点工做事还算认真的,她才会雇佣她的,只是她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