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游依夕刚刚睁开眼睛,便看到全寝室的人都在忙着打扮自己,化妆的化妆,弄头发的弄头发,换衣服的换衣服校园全能高手。
只见黄莺化好了妆之后,转过身,想要得到嘉奖,不自然的害羞道:“小夕,你看好看吗?”
游依夕立刻赶到自己的脸颊抽搐,硬生生的说:“粉底太白,眉毛不对称,眼影太夸张,嘴唇太红,最重要的是腮红像猴子的屁股!”
被她这一点评,大家停下来,看着化妆失败的黄莺,仰腹大笑起来。
孙晓瑜停下手中的眉笔,走到黄莺面前,啧啧称奇:“小莺啊,这妆被你化成这样,真是奇迹!你太有才了!犀利!”
黄莺泄气的照了照镜子,百思不得其解:“我觉得挺好的啊!”
顾莎莎继续穿着衣服,一边说:“小莺啊,是挺好的!你出去了,太子一定第一眼看到你!哈哈!”
孙晓瑜也嘲笑着:“是啊,不过见了你之后就直接进医院了!”
被这么一打击,黄莺干脆丢掉镜子。整个人像泄气的球。
游依夕问:“你们这么盛装打扮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吗?”
孙晓瑜像看怪物一样看着她:“小夕,你不会真不知道吧?慕容家的太子爷慕容轩今天要来我们学校上课了!而且是我们金融系!”
慕容家的太子爷!
又是他!
“还有他的好朋友林歌,哈哈,要是被他们其中一个看上了,那就飞黄腾达咯!”顾莎莎做着白日梦。
原来是这样。
游依夕拿起眉笔。
孙晓瑜郁闷的说:“小夕,你不会也想要和我们竞争吧?那我们就玩完了!你不用打扮也会艳惊四座的!”要是真打扮起来,那我们这些姿色平平的人该往哪儿搁啊?
游依夕不语,看着黄莺,淡淡的说:“我来给你化吧!”
“真的?!”黄莺像抓住了救命稻草,开心极了。
等到大家收拾完毕,黄莺的妆也化好了。
白净的脸,浅浅的梨涡,高挺的鼻子,炯炯有神的大眼,弯弯柳眉,清淡的妆容配着淡蓝色的衣衫,看起来甜美又大方。经过打扮,黄莺立刻由大大咧咧的男人婆一变而为窈窕淑女。
“哇,小莺,这是你吗?”孙晓瑜惊呼,真是不可置信。
“哈哈,想不到我黄莺也有这一天!哈哈哈!”自恋的家伙!
“你一出声便把自己的本性暴露了!”顾莎莎无语。
黄莺抱住游依夕:“谢谢你,小夕,我太爱你了!么一个!”
***
到了班上,今天的出勤率为百分之百,女生们都想看看自己心中的白马王子,男生们则想要看看这传说中的太子爷到底是何副尊容,能让众女生们垂涎三尺!
这时,慕容轩和林歌潇洒的走进了教室,环顾四周。
“哇,好帅啊!”全班的女生都不约而同地呼出声来,除了游依夕。
男生们则倍受打击,垂头丧气。看来有人天生优越!
林歌和慕容轩的眼神同时落在了低头听歌的游依夕身上。
林歌开心的走了过去,激动的说:“小夕,我们又见面了!”
游依夕抬头看了他一眼,又看了看旁边的俊俏男子,这就是传说中的慕容家太子爷吧!
顺直飘逸的墨玉般的黑发,浓密修长的剑眉,深邃有神的眼睛随意的看着游依夕,高挺的鼻梁不卑不亢,浅薄的嘴唇微呡,尖尖下颔犹如神雕玉砌一般,匀称而略显清瘦的身材,整个人看起来玉树临风、fēng_liú不羁、器宇不凡。他慵懒的坐在了游依夕前方的座位,同样是散漫的感觉,可是整个人由内心隐隐散发出一股子雄姿英发的霸气。
游依夕不禁微微皱了皱眉,看来他还是一个难以对付的角色。
黄莺小声说:“小夕,你们认识啊?”
被这样一说,她收回了眼神,看着一脸期待和喜悦的林歌,淡淡的哼了一个字:“恩。”
呵呵,终于搭理我了!林歌激动得手舞足蹈,小孩子的天性毫无遗余的展露出来。
下一秒,游依夕抓起包包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光明正大的从正门走了出去。这样喧闹的环境不适合她。已经厌倦了同学们的花痴面容,还是去草坪看看
留下窘迫的林歌和花痴女生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