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许多公司和家庭在职员退休或亲友从学校毕业时也都会赠送手表,并在表背上刻上姓名缩写或全名。但是手表公司回覆道,该公司生产了1000多万只该款手表;而表背上没有任何印刻与标记。这个侦查方向很难有任何结果。
警方侦查手表的第二步是印了400多份手表照片的传单,分发所有的外勤警员在整个东溪镇挨家挨户地查问。这个方法果然奏效,有位警员在案发现场10公里附近的一个村查问时,一个18、9岁的少女表示,她的表哥冯小宝有一只和照片上一样的手表。
可是,这款手表共生产了1000多万只,这并不表示他就是嫌犯;此外民警还发现镇上的10几位居民都有相同款式的手表。尽管如此,民警还是可以大幅缩小可疑目标。
侦查的第三步是在化验室仔细研究这只手表。因为人们戴表时,一定会接触到身体,转移很多微物证据到表身上。经过高倍显微镜化验与比对,发现体毛与皮肤碎屑为年轻人的;再加上血液分析发现,表上的血迹是a型血,即刘光芬的血型,但是皮肤碎屑里的血是b型的,很可能是嫌犯的血。手表是经由用力拉扯而脱落的,很可能在抵抗时,刘光芬奋力将手表扯下,嫌犯未曾留意而遗落现场。
侦查人员据而将目标锁定在青年冯小宝身上,背景调查显示他曾是县篮球队的运动员,后来还获得获得了全国运动会的奖牌,后被保送上了大学。但是在大学期间,因为吸毒而被校方开除。冯小宝只有回到东溪镇,在母校(中学)做篮球教练;曾为了筹钱购买毒品而有盗窃前科。
警方主动接触侦讯时,他否认曾到过刘光芬家附近,并声称当天晚上他在女朋友的公寓里,虽然冯小宝符合安良剖绘的特征,嫌疑很大,但是缺乏直接证据,警方也不能采取任何行动。
案发后,侦查人员曾经彻底搜索附近道路旁的垃圾筒,当时搜查人员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证据。后来,刑警在一条偏僻的马路旁发现一个塑胶袋,里面有一双鞋与一件皮夹克,鞋一s(阿迪达斯)的球鞋,四周还有血迹,皮夹克上则发现了毛发。
综合这些证据后,冯小宝的涉案嫌疑急速升高,刑警便开始二十四小时的跟踪监视冯小宝,可百密一疏,竟然被他发现后逃匿了。
几天后,成都市公安局接到一个110求救电话,报案女声称自己和朋友被一名男挟到一间房里,警方赶到现场,发现这栋房屋系一位教授所有,教授和家人外出度假,男发现屋内没有人,便破窗而入,强迫两位女性进屋,并加以连续强暴,一女趁夜逃出,便赶紧打电话向警察求救。
这两名女性中有一个就是这个青年的女朋友。报案女性称,这名男仍挟着她的女朋友。警方将这座房屋团团包围起来,过了不久,另一名女性从屋内逃出来,向警方表示屋内的男就是东溪镇灭门案的凶手,他已经无路可走,在洗手间内割腕自杀。
特警立刻冲进屋内,果然在三楼的浴室里发现一个男,倒在地上,鲜血染红了四周的地板。跟踪冯小宝的刑警随即赶到证实他就是冯小宝。
当时,刑警觉得人之将尽,其言也善,看到他快要断气,便赶紧问话,冯小宝低声道:“东溪命案是我做的,那三个人是我杀的……”后来冯小宝被送到医院,经过急救,居然奇迹似的活了过来。
另一方面,冯小宝的女朋友也坦承灭门案中她也在场。当时冯小宝缺钱买毒品,便决定抢劫附近民家。他们到刘光芬家时先在前门敲门,老应门后便,谎称摩托车抛锚了,想借用电话,进屋后他们先假装使用电话,顺手便拿起厨房的菜刀袭击老。
她的手印与枕头上的15厘米手印比对结果,果然是相同的。后来刑警在冯小宝的摩托车上也搜查到血迹,经过dna化验,发现这就是刘光芬老人的血迹。有了这些口供和新证据,官认为已经足够起诉冯小宝和他的女友。
在zd市区的汽车客运站旁边,有一坐简陋的小旅馆。那天中午12点,50多岁的老板娘还是像往常一样,开始查房登记。她这十多年来一直独自经营管理着这家自己开的旅馆。辛苦是辛苦了点,可是一想到可以赚钱供自己的儿念大学,心理也欣慰了许多。客房都在二楼的东面,她吃力地爬上楼梯,从靠楼梯起第一间客房开始今天的查房工作。
她敲了敲201的房门,没什么反应。她看了看登记表,又使劲地敲了好几下门,还是没什么动静。“窦先生,查房了,窦先生…”叫了半天仍不见里面有什么动静,老板娘急了,她拧了拧门把手,门从里面反锁了打不开。她便拿出201室的钥匙打开了房间的门,顿时一具血淋淋的尸体映入她的眼帘,“啊,杀人啦!”她惨叫一声立刻跑下楼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