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恼人的丫头……
十天后,当再次收到豫阳传来的消息,雪墨翎便沉不住气了,冷眼看着清风,寒声道:“什么叫失踪了?什么叫不知去向?”
一个不会武功的小女孩,居然被那么多武艺高强的人给跟丢了,这也太荒谬了吧。鹰阁的人可是千挑万选出来的,无论是机智,还是武艺,那都是无可挑剔的佼佼者,何时竟变得如此逊色了?
清风稍稍愣了一瞬,主子多年不曾如此怒形于色了。他偷偷吞了口唾沫,说实话,他还是挺害怕的,眼角余光轻轻扫了下沉着脸的主子,小心措辞,“据信报上讲,月姑娘进了景山的那片枫林后就不见了。咱们的人还有盈月的人将景山搜了好几遍,都不见月姑娘的踪影。那枫林似乎有古怪”。
他又没有在场亲眼目睹,再说了,信报上的消息并不详细,寥寥数语。他还要揣测琢磨一番,弄清事情来龙去脉,这才赶紧禀报给主子。
做下属真难!
清风暗暗感慨。
雪墨翎冷静下来,前前后后思索一番,摆了摆手,“你先出去吧”。
清风忙退出了门外,看着不远处一脸笑意的秦杉,没好气的白了他一眼。这事本来不归他管,可是秦杉这小子太油滑了,总是把这些不讨好差事推给他。
“少主很生气,脸都黑了,差点就劈了我”。清风说的很夸张。
秦杉友好的拍了拍清风的肩膀,志得意满的笑着,“你这人最讲义气了。改天我请客,想去哪儿想吃什么,都随你”。
相比于承受少主的怒气,掏腰包显然是更优越的选择。再说了,他没家没室的,拿着那么多钱也没有用处。
扣一顶高帽子,然后再给点儿甜头。
清风撇撇嘴,再次哀叹自己交友不慎,拍开秦杉的手。他们相识多少年了,他还能不晓得他的那点花花肠子,精明的都快成人精了。与人打交道,秦杉可是从没有吃过亏的,也难怪少主会让他管商场上的事。
自古以来就说无奸不商。
要在商人跟前讨便宜就要比之更奸更无赖才行。
而秦杉,很明显具有这样‘奸诈’的本质。
少主果然是有慧眼,知人善用,而且是物尽其用。
清风暗暗腹诽,皮笑肉不笑的说道:“你那点银子还是留着娶媳妇吧。明天的信报你就自己去跟少主回禀。放心好了,你要是不幸英年早逝了,棺材钱我帮你垫着”。
当他是傻瓜啊,三番五次的往枪口上撞。
秦杉跟上他的脚步,极力套近乎,“咱们可是好兄弟,刀林剑雨都一起闯过来了,这点小忙不在话下吧”。
清风自认为自己的脸皮够厚,可是和秦杉一比较,他发觉真是小巫见大巫了。想起未来少主夫人的话,不禁有些赞同。
“朋友果然就是用来垫背的,关键时刻,还可以拿来出卖”。
秦杉笑,“那丫头的话,你不是一向都说是胡诌的吗?”
清风忍不住翻白眼,“什么那丫头?要是少主听见了,看不扒了你的皮”。他心里其实也觉得那就是一个小丫头片子,而且还是个没心没肺的。
“也不知少主喜欢她哪里,费心费力的,总是吃力不讨好”。
秦杉好笑,不以为然,“这种事,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他倒觉得那丫头跟少主挺般配的。少主平时太冷酷严肃了,看起来死气沉沉的。自从喜欢上那丫头,面部表情就多了许多。
会喜会怒,知情知趣,有痛有泪,这才是活生生的人嘛。
秦杉叹了一口气,少主如此在乎月璃琴。看来他要确保未来少主夫人的安危,不然脑袋真要搬家了。他抬手摸了摸脖子,暗叹一声。
活着真好!
鹰阁查探消息的速度很快,第二天的信报就确定了璃琴的去向。可惜他们的行动似乎有人提前就知晓了,还没有到飞狐岭就被一伙人阻杀。
鹰阁的人虽然个个武艺高强,奈何对方人多势众,而且武功也不弱。双方激战一个多时辰,最终是两败俱伤,谁也没有占到便宜。
而要救的人,自然是没能成功救出来。
雪墨翎这次倒没有大发雷霆,甚至眉头都没有动一下。他就那么认真的核算账目,手指不疾不徐的拨着算盘珠子,玉石相撞,发出啪嗒啪嗒的清脆响声。越是平静越预示着那压抑之下的惊涛怒浪。
秦杉面上的微笑险些维持不住,只觉得整张脸都快要僵硬了。怪不得清风宁可舍弃延陵的百年佳酿仙人醉,也不肯替他前来回报消息了。
他站在这里近一刻钟之久了,大气都不敢喘一声。现在走也不是留也不是,手脚都不知道要怎么摆才好。秦杉恨不能下一刻就昏过去。
雪墨翎终于将一本账册翻完了,看也没有看秦杉一眼,淡淡说道:“你是说,阿璃被抓进了土匪窝,而且还可能和懿王关在一起?”
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人,是怎么遇到一起的?
一个迷路,一个被追杀,都在进了枫树林后不见了踪影。
能让两个大活人躲过四方人马的搜寻,这事情果然太离奇怪异了一些。
雪墨翎能嗅到一股阴谋的气息。
月家,雪家,夏侯家。
三百年来虽然没有正面交锋过,可是三家之间的恩怨纠葛,彼此都心知肚明。总有一天会相逢,到那时,也就是血雨腥风的启幕。
能将这三大家族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