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真他妈恶心!”叶林一遍遍地在水里洗着手,但刚才被那个人渣油腻腻的大手抚摸手背的感觉仍然挥之不去,眼见着白皙幼滑到完全不见毛孔的手背都被搓红了这才住了手。
“才这么点儿?”身后一个看着不过才十二三岁的少年皱着眉,手中翻着脏兮兮的钱袋,不满地数着几个沾着肉腥味的银币。
叶林回过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嫌少?自个儿去他屋子里翻去吧!这家伙已经被我剁成了三段,你去了刚好给那些城卫‘立功’的借口。”讽刺的话出口,却在心里哀叹今天的霉运。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多久了?叶林看着清澈溪水中自己的倒影,不禁恍惚了一下,或许是因为没有一天舒心日子的缘故,不知不觉,竟然已经两年。
两年啊,竟然有了两年!七百多个日夜!
曾经令他愤怒到差点到这儿就活不下去的转变,如今竟然也看习惯了……
穿越,穿越异世界,这是多少只要在这年代看点儿性都盼望的事情,穿越异世界,带着游戏角色能力,擦,这简直就是个大外挂,这不就是到异世界大放王八之气,泡遍所有圣女魔女精灵狐女的大杀器么!
可他妈的他叶林碰上个他根本不想的穿越偏偏穿越成了一个光看外表绝不会认为他是男人的娘炮!
叶林身为长在红旗下的80后好青年,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华清大学之后,进入了一家国企正是摩拳擦掌大干一场的时候,经过上司介绍,相亲认识了一位清秀可人的小白领,每周约约会练练身,日子过得无比滋润。
当然,他在继续玩大学时候就一直玩的游戏。
就是这个该死的游戏,在他某个周末正操纵着游戏里的那个萝莉女号打副本的时候,碰上屋外电闪雷鸣结果电脑“刺啦”一声,他完全没搞清楚什么状况,醒来就躺在了这个无边无际的艾斯芒格大森林里。
还迷迷糊糊什么都没搞清楚的时候,一侧头就看到华丽丽的头饰反射在他附近的河水里,几乎闪瞎他的眼睛!
好吧,在游戏里他从来不爱玩男号,身为一个男人,谁愿意一直盯着游戏里男角色的屁股看啊,所以,他玩网游基本上都选择女号。这个游戏中的萝莉女号是他最钟爱的一个角色,有着他特地选的清纯无辜的瓜子脸和一双格外迷蒙漂亮的杏核眼,但是当他在河水倒影里看到这张脸的时候,差点恨得把这张脸抓花!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他摸了摸下面,幸好性别还是男。
但是,长成这样的男人,他妈的还算是个男人吗?!哪怕这时候还是个正太,但是娘炮正太什么的,简直不、能、忍!
等他好不容易做好了心理建设,爬起来安慰自己好歹有了游戏角色的能力的时候,才发现你妹,老天又一次耍了他!
游戏面板呢!游戏背包呢!游戏的血条蓝条呢!游戏的技能板呢!
你妹啊!些游戏角色穿越的必备外挂呢!怎么一个都看不到!
除了这个清纯美丽的娘炮外形和背上的双剑之外,他得到的居然只有一个人物面板!
也就是说,他唯一带来的只有游戏里的衣服和那他永久拓印了十几套的游戏衣服外形!这些衣服原是萝莉的,现在换上之后虽然有了微小的改变比如小裙子变成裤子什么的,但出于七秀门派的特殊性,大多不是粉色就是红色,而且他是把游戏里的那个萝莉当女儿养的,什么粉绿白色天蓝,几乎清一色嫩生生的颜色!
你妹!
叶林当场就摔了背上的双剑,那两柄造型古朴的剑在阳光下流转着迷人的光晕,叶林想了想又把它们捡了起来,貌似现在这是他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
十一二岁的瞧着十二分像忻娘的正太,而且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孩儿,要穿过这片森林到有人烟的地方根本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而叶林现在也完全不具备游戏里看怪物血蓝的能力,他拿着长剑砍翻了几个看着很像是狼的动物,却差点被看着像兔子的玩意儿给咬死。
幸好,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就想起了这个角色的本事。
原本的那个萝莉号出自公孙氏门下,杜甫诗中那个“昔有佳人公孙氏,一舞剑器动四方”的公孙氏。
公孙氏的剑法以华丽曼妙著称,却不是空有其表,杀伤力也很惊人,除此之外,还有一套舞可治人伤势,挽救性命,只是两套心法不可同时使用而已。
叶林记起了他在试验自己是不是带着游戏里技能的时候,完全没有感觉到技能面板之类的东西,也完全没法使用双剑放出技能,但是,他没有剑舞。
是的,游戏里这个游戏角色,无论用什么技能的时候,首先都要剑舞,有韵律的轻盈地起舞。
那天,他用一个剑气长江杀了一个看着十分凶恶的,他完全看不出是什么品种的野兽。
然后,奔到旁边一棵树旁吐了一刻钟。
当然不是因为看到那个并没有流什么血的动物的尸体,而是因为他晕圈。
叶林从小就是一个坐海盗船都能吐一刻钟的人,转圈对于他而言比让他坐跳楼机还要痛苦!
他不晕船不晕车不晕机,只晕一切的圆周运动!
剑舞!这简直要了他的命!
他整整在大森林里挣扎了两个月,别说村庄城镇了,连个人影都没见到!除了动物还是动物!这些动物可比他熟悉的世界的那些凶残可怕得多!要不是他想起了这个角色的本事,早就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