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穿越重生>重生之商业庶女>第一百六十七章 泰国

泰国全称泰王国(泰文:??),位于东南亚中南半岛中部,它的西部与北部和缅甸和安达曼海接壤,东北边是老挝,东南是柬埔寨,南边狭长的半岛与马来西亚相连。

曼谷是泰国的首都,地处湄南河入曼谷湾的河口平原北岸,是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东南亚第二大城市,也是全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泰国人称它为“军贴”,意思是“天使之城”。面积平方公里,人口980万。曼谷气候十分炎热,年平均气温大约在28度左右。

全国共有30多个民族,总计6000多万人口。泰语为国语。泰族为主要民族,占人口总数的75、华族占14,马来族占2.3,其余是缅族、高棉族、苗族、瑶族、桂族、汶族、克伦族、掸族、塞芒族、沙盖族、孟族等民族。

大约有14的泰国人口是华裔,其中相当一部份来自中国广东省潮汕地区。另外,马来族是另一个重要的少数民族(2.3),其余的少数民族包括高棉、孟族等民族。除此之外尚有京族,以及一些住在山上的部落,例如巴通族、嘎良族(着名的长颈族)、拉祜族、苗族、傜族等,接近缅甸的山区有少数掸族人,这些人口大约为788,024人。

除此之外,泰国还有大量的来自其他亚洲地区、欧洲、北美等长期居住在泰国的人口,还有大量非法移民。不过由于泰国人口基数大,所以这些人口只占总人口的很小一部分。

以产业结构来分析,泰国的人口主要为农业人口,集中在稻米产地,即泰国的中部和东北、北方。随着全球化进程,泰国也在工业化过程中。有大约31.1的泰国人口集中在曼谷等大城市,而且在持续增长中。

东临老挝和柬埔寨,南面是泰国湾和马来西亚,西接缅甸和安达曼海。泰国位于中南半岛中南部。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接壤,东南临泰国湾(太平洋),西南濒安达曼海(印度洋)。热带季风气候,全年分为热、雨、凉三季,年均气温24~30c。

泰王国位于东南亚的中心,是通往印度、缅甸和中国南部的天然门户。从地形上划分为四个自然区域:北部山区丛林、中部平原的广阔稻田、东北部高原的半干旱农田,以及南部半岛的热带岛屿和较长的海岸线。国境大部分为低缓的山地和高原。地形多变。可分为西﹑中﹑东﹑南四个部分。

东北部是呵叻高原,这里夏季极干旱,雨季非常泥泞。不宜耕作。中部是昭披那河(即湄南河)平原。由曼谷向北,地势逐步缓升,湄南河沿岸土地丰饶,是泰国主要农产地。曼谷以南为暹罗湾红树林地域,涨潮时没入水中。退潮后成为红树林沼泽地。泰国南部是西部山脉的延续,山脉再向南形成马来半岛,最狭处称为克拉地峡。

另外,泰国的一般大众习惯将国家的疆域比作大象的头部,将北部视为“象冠”,东北地方代表“象耳”。暹罗湾代表“象口”,而南方的狭长地带则代表了“象鼻”。

气候方面,泰国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常年温度不下18c。平均年降水量约1000毫米。11月至2月受较凉的东北季风影响比较干燥,3月到5月气温最高,可达40-42c,7月至9月受西南季候风影响,是雨季。10月至12月偶有热带气旋从南中国海经过中南半岛吹袭泰国东部。但在暹罗湾形成的热带气旋为数甚少且一般在20~35左右。另,泰国在世界上素有“佛教之国”、“大象之国”、“微笑之国”等称誉。

泰国全国共有76个一级行政区。其中包括75个“府”(c)与直辖市的首都——曼谷。这76个行政区一般被划分为5个主要地区,包括北部、东北部、东部、中部与南部地区,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ueang)作为该府的命名。在府底下,又有更小的次级行政区划,称为“区”与“次区”,根据2000年时的统计,泰国全国共有795个区与81个次区。至于首都曼谷的次级行政区则与各府的次级行政区在命名上有点出入,称为“k”总数达50个。

2007年8月,泰国在经过全民公决后颁行了自1932年民主革命以来的第18部宪法。

现行《宪法》于1997年9月27日获立法议会通过,同年10月11日颁布实施,是泰国第16部宪法。新《宪法》规定泰国实行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治制度;国王为国家元首和王家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神圣不可冒犯,任何人不得指责或控告国王。国王通过国会、内阁和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

国会为两院制,分上院、下院,均由直选产生,立法、审议政府施政方针、国家预算和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为其主要职能。政府总理来自下议员,由不少于2/5的下议员提名,经下议院表决并获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由国会主席呈国王任命。

总理在解散议会前需得到内阁批准并报国王审批;在不信任案辩论期间不得解散议会。内阁成员共36人,下议员担任内阁职务须辞去议员资格,阁员上任、卸任须申报并公布个人财产。上议员不得隶属任何政党,不得担任阁员。

泰王国宪法规定:泰王国是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体制国家。

议会全称立法议会。立法议会现代行国会职责,下设24个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对政府政策和工作进行监督。立法议会主席兼任国民大会主席,有权任命200名制宪会议委员。

2006年9月19日,泰“行政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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