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恐怖悬疑>问死记事>015章 新手上路

走到半路上我经过一条小溪,光着身子洗了个痛快,最后又换上一身干净衣服,本来落魄不堪的模样焕然一新,典型的五好小青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洗澡的时候我不禁感叹,夏天就是好,可以随意畅游,虽然那条小溪仅仅来到我的膝盖,致使我大半时间均处于裸奔状态。不过那又如何?荒郊野外的谁会注意到我一丝不挂?

这时候我留意到放在河畔的金碗,如果没有一个合适的包装,它也会像我一样,一丝不挂的暴露在众人眼前。不行,这世上歹人太多,我得给它换个包装。

杂草纤维和地下黏土混合在一起,经过不断的搅拌之后变得越发粘稠,几十分钟以后,我气喘吁吁,此时的泥水已经粘稠到把脚踩进去都拔不出鞋来。

我感觉时机已到,赶紧把金碗放在泥水里面、旋转,旋转的过程异常困难,幸好金碗也非常结实,不至于中途碎掉。在我忙出一身大汗之后,金灿灿的金碗变成了灰不溜秋、黄不拉几的泥碗。

接下来就是烤制过程。

我当然不会烤制瓷器,从和泥到烤碗学的都是父亲砌土炕的门道:先把胚子打好、晒的半干,再埋进地下用火烤。这类土器一旦形成,越烤越结实。由于掺杂了杂草纤维和黏土的缘故,绝对不会中途裂开,极其耐用,即便是用来盛水盛粥,都没有任何问题。

又过了四个小时,金碗变成了土陶碗,看上去就跟普通粗陶碗没有任何区别。为了检验伪装之后的实用效果,我先是把它捧在手中颂出经文测试,效果如旧;再把它置于地上,远远的站好,以心中有佛有种无碗的方式颂出经文,效果仍旧很好。

看来经过伪装之后的金碗威力不弱于从前,我终于放下心来。实际上,在我经验丰富的流浪生涯中,从未精心伪装过自己,此番却要认真对待一个金碗,只因一句话: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忙活了一通之后,身上巨脏无比,我只好再一次洗澡。可是这次天色已晚,溪水很凉,冻得我哆哆嗦嗦。我胡乱搓洗两下就跑上岸来,然后沿着河边往前走,企图找一个村庄借宿一晚。

眼前出现一个村庄,宋家庄。

这个村里的人非常善良,我仅仅被拒绝了三次便在第四户人家成功借宿。这是一个老者,姓宋,寡居,好一头飘飘洒洒的白发,搞得就跟庙里供奉的道士画一样。

当老宋问起我职业的时候,我推说是外出旅游的学生。倒不是我有心骗他,实在是因为问死师这个职业过于吓人,我怕他承受不住。

为了报答老宋的留宿之恩,我特意拿出了在镇上购买的卤肺叶。我是一个爱吃肉的人,身上通常带着一点点肉食,可我财力有限,舍不得买酱肘子,只能买最便宜的卤肺叶。

至于我为什么不买酒,因为喝酒这事儿一个人无趣。在过去的一年多里我已经受够了一个人喝酒。如果老宋也是我这样的酒鬼,我倒是不介意重新买来白酒陪他喝上两杯。怎么形容我的酒量呢,两个字:海量。

在没有遇到我师父之前,我曾经有过一段怎么吃都吃不饱的悲惨时光,也正是在那段时光里,我曾无数次的大量饮酒。那时我的酒量和饭量一样大,无论多高度数的白酒到我嘴里就跟白开水一样。

现在我的饭量恢复了正常,可酒量居高不下,轻松应付五六斤高度白酒。我的意思是,只有在五斤白酒之后我才能感觉到酒味,之后再来上一斤我就醉的跟狗一样。由此可见,我的酒量仅限于一斤之内。所以我有理由认为,之前的五斤白酒都被死人花喝掉了。

这个死东西好像什么都吃,只要我塞进嘴里的物品它都能分享一点点,至于分享的多少,完全视它的爱好而定。如今我只能把它压制在“不剥夺我健康需求”的前提下,若想进一步克制,门儿都没有。

老宋很喜欢我的“懂事”,也不在意卤肺叶很便宜,主动拿出来一坛散装高粱酒,这种酒都是小作坊生产的,虽然标着49度,实际上绝对超过55度,喝起来又辣又苦,当然也更加醉人。

正是因为这样一坛酒让我对老宋好感倍增,虽然他拿出来的高粱酒是当地白酒中最最便宜的货色,只要喝多了就会头疼不已,即使犯了酒瘾的我也不会轻易购买。可是毕竟,它代表着老宋一番心意,人家好心留宿我,又好心拿出酒来款待我,我没有理由挑三拣四。

我俩边吃边喝边聊非常愉快,扯得净是些家长里短的话题。绝大部分情况下是老宋在说,他好似非常健谈,而我只是静静的听着,安心当一个合格的听众。

其实之前的我也很健谈,只是经历了一系列变故之后,我开始沉默寡言,这是一种自保策略,少说少错少吃亏。

随着话题的深入,准确来说是随着白酒的入肚,他的情绪明显高涨。

没有喝过酒的人不会体会个中滋味,怎么形容?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李白也说“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足见酒水的魅力何其之大。

在酒水的作用下,老宋说话不再像以前那么谨慎,这厮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带金碗,走江湖,你也算是少年高人了。”

我曾经流浪江湖一年半,阅人无数也吃亏无数,只听他这一句话就知道此人不简单。他是在试探我,还是真真正正看到了什么?我立刻心生警惕。

就在我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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