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没有作案时间,看似凶手不是她,但是她的确是杀了冯亮的凶手。”我回答道。
江军借给我的人,我分成了两批,其中一批,我让他们去搜集对徐艳有利的线索。而另外一批,我一共先后交待了他们两个任务,第一个,便是让他们到集市去找找。是不是有可以通向墓地的捷径。
事后再想起来,徐芳先后两次跑到集市去,还是有些问题的。尽管她称是为了寻找辉老头,那个老板也可以作证。但是回忆起老板的说法,他当时非常敷衍,并没有和徐芳交谈太久,最多也就花了一两分钟,就把徐芳给打发了。
但是,罗峰的手下,跟丢的两次,时间分别是十五分钟和十分钟左右,就算分别减去两分钟,徐芳还是分别有十三分钟和八分钟左右,不知道去了哪里。我把江军借给我的警察,打发到镇上的集市。就是去找路的。记役纵划。
这一找起来,他们果然发现,集市后面,有一条很难走的小径,可以通向墓地。警察里有女性,她还特地试验了一下。试验结果显示,如果全速奔跑,从集市后面的捷径小路跑到墓地去,算上来回的时间,只需要六分钟左右。
而且,这还是那个女警察对路线不熟的情况下办到的。如果对路线熟悉。所花的时间,可能还可以缩短一分钟左右。那条小径,树木和杂草丛生,还有一个土坡,爬上那个土坡。就到了墓地里。
如果徐芳事先对路线进行过勘察和熟悉,五分钟左右的时间,足够让徐芳跑上一个来回。
“和老板交谈两分钟,徐芳跑的再快,也需要花五六分钟才能一个来回。徐芳第二次出去,只有十分钟的时间,算下来,那她作案的时间只有两分钟左右,她一个女人,你觉得可能吗?”江军问我。
“我说了。”我回答江军:“看似不可能,但是徐芳,正是利用了这种不可能,为自己洗刷了嫌疑。”
值得注意的是,徐芳是消失了两次,第二次的时间,要比第二次长一些。
徐芳杀冯亮,是分成两个步骤进行的,而她的每一次消失,就是她按照步骤作案的时间。
第一次,是徐芳正式对冯亮下手的时机,而第二次,之所以时间要更短,是因为,当时冯亮已经死了,徐芳只需要把那些食肉的虫子给清理干净就行了。
冯亮身上的伤口,是被某种食肉的毒虫咬的,这种鉴定结果,已经是确定的了。这波去集市找捷径的人,当天晚上就给我带回了消息,之后,我又交给了他们一个任务。我让他们,偷偷去徐芳的家里搜查证据。
警方和我之前陷进的误区,不仅莫名地让徐艳的嫌疑加重,还产生了对徐芳有利的后果:警方,很快就排除了徐芳的嫌疑,把她给放了。其实,当时我觉得江军这么做,并不妥,但我没有说破,我的目的,是让徐芳放松警惕。
在侦查没有结束之前,我始终认为,每一个人都有作案的可能,不管嫌疑大小,都需要调查。徐芳很好地利用了警方和我们的心理,一开始,有不少线索都指向徐芳是凶手,徐芳似乎料到警方会觉得事有蹊跷,会想到她可能是被人陷害了。
徐芳埋尸,一直到很晚都没有跟警方说自己埋尸的行为,正是反着利用了警方的这种心理。她还总是装出无辜和慌张的样子,就是让警方把她的嫌疑彻底排除,不得不说,徐芳非常聪明,她成功的把警方对她的怀疑,转移到了徐艳的身上。
只是,警方却不知道,原来我们第一个怀疑的人,就是凶手,而后的考虑和对其他人的怀疑,竟然全部是多余的。当走出这个误区,我不仅开始搜集对徐艳的线索,也开始对徐芳进行更为彻底的调查。
辉老头死后,徐芳守在了鉴定中心里,她市内的家里,没有人在看着,出于紧急情况,那些警察按照我的吩咐,偷偷潜入了徐芳的家里,实施搜查。一开始,他们并没有在徐芳的家里找到任何线索,毕竟,假设人真的是徐芳杀的,她肯定是考虑周全了,又怎么可能会把线索留在自己家里,等着警方去搜查。
尽管,警方已经不再对徐芳有所怀疑了,但以徐芳缜密的心思,她还是把所有证据都清理干净。其实,让那几个警察到徐芳的家里搜查,是想看看,徐芳是不是也像辉老头和徐艳那样,在养虫子。
查出徐艳的不在场证明之后,通过排除和联系其他线索,我基本已经认定,徐芳就是凶手了。她利用虫子杀死冯亮,那必然也要对虫子非常熟悉才对,说她没有养虫子,不接触虫子,我绝对不相信。
可惜的是,徐芳的家里,什么都没有发现。
我还是没有放弃,我让那些警察,在徐芳住的小区继续找证据。徐芳在市里打工,所住的小区,并不大。那几个警察,按照我的意思,通过排查,果然查出了点问题。小区里有人称,徐芳待人随和,但是从来不让别人进她的家里。
而且,徐芳的邻居称,徐芳有个习惯。因为是邻居,去集市买菜来回的时候,他们经常会遇到。徐芳的邻居说,徐芳几乎每一天都要买很多肉,一开始,他还以为徐芳家里还有其他人,后来才知道,徐芳是一个人住的。
徐芳每天买的肉,够一个普通女人吃一两天了。徐芳的邻居不知道案子的事,自然不会多想,他还说,没想到徐芳那么瘦,那么漂亮,竟然每天都要吃那么多肉。
听到我这么说,江军马上插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