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都市现代>夫富何求>第七十三章 碗我要带走

宁大公子从鼻子里冷哼一声,拿过冬官带来的桂花茶饮了一口。

味道清香,带着些甜。并不喜欢,就又放下了。

“人家要喝你手里那盏。”

那一双柔顺的杏眼又变作娇憨,俨然就是活生生的另一个宁初二。

这换来换去的戏码,普天之下的双胞胎,估计也只宁大公子热衷于此道了。

连十九闻言却是放下了手里的书,一步步走到水池边,单手托起他的下巴。

“如果你再用我老婆的脸说这么恶心的话,我就让他们一日三餐只送胡萝卜。”

蛇打七寸,要说宁初一喜好有多怪异,胡萝卜一事真值得大书特书。

若说咱们寻常人,不喜欢吃的东西不吃就是了。但这位爷,自己不吃还不准旁人吃。最变本加厉的,是不准自家的兔子吃。

那个东西是他七岁讨狗嫌的年纪从河边捡回来的,正经宝贝的不得了,还巴巴的冠上自己的姓氏,给丫起名叫宁蹦蹦。亲自给顺毛,喂食,采青菜,就是喂吃胡萝卜。

可怜那东西从小到大,胖是正经挺胖,却是从来没有见过胡萝卜。犹记得蹦蹦八岁那年,宁大公子抱着他去会兔友,险些就被冲到兔子堆里猛啃胡萝卜的蹦蹦活活气死。

这场面就像什么呢?

旁人家的孩子都锦衣玉食,自家的孩子粗茶淡饭。突然沾上点荤腥,便觉得过往都如烟云,只恨不能随了有胡萝卜的主子就这么去了。

旁的兔友待要送几根萝卜给蹦蹦,都被宁大爷黑着脸甚不给面的拒绝了。

为此,宁初一也成了京城公子哥爱兔界最为人不齿的主子,宁蹦蹦也一连绝食了好些天。宁初一更是再没带蹦蹦出过门,也不许府里的人提任何有关胡萝卜的话题,真格任性到了极点。

此时连十九这话一出,宁初一彻底没了玩笑的兴致,挺嫌弃的挥手打落他的手。

“滚远些,真想不明白初二那个傻子到底看重你什么了。”

要是封涔那个傻子在该有好啊。

想当初他还用这个表情,得了一次封封的表白呢。

虽然自那之后,那个东西足有半年没给过他好脸色。

连十九对宁初一各种不着调的恶趣味早已习以为常,站直身道。

“再磨蹭也得回牢里呆着去,我先走了。”

磨磨蹭蹭打量他不知道他这点心思呢?

“你也知道爷不想回去?”

宁初一咂舌。

那么个阴冷潮湿的鬼地方,呆的他身上都快长蘑菇了。

连十九却压根没觉得有什么对他不住,抬脚就往门外走。

那日他往他头上丢石头的时候,不是也没手下留情吗。

宁初一也没再拦着,只是歪着头说了句。

“没有什么要问的吗?”

比如,关外的情况,和他们今后的胜算会有多少。

连十九脚下不停。

“你的事,我本就懒得管。”

家国天下,于他而言不过一场繁华,他没有怜悯苍生之心,也没有海纳百川的气魄。初二的小家,便是他的大家。

宁初一的嘴角,逐渐淡去了他习惯的微笑。

他自问,自己也并非是什么侠肝义胆的人。

关外的百姓,饿死在塞外的骨瘦嶙峋,他不是不想自私。多少年前,他也是无拘无束的洒脱性子,想要恣意纵马,仗剑江湖。

但是当老天爷突然丢下来一个可以让百姓吃饱穿暖的机会,强压在他身上时侯。

救与不救,都是一个极其残忍的答案。

他弯起一抹苦涩的笑,神色晦暗不明。

他能拍着胸脯说,自己所做的,能对得住这天地,却惟独对不住自己的家人。

宁初一对连十九说。

“...若当真有那一天,你会做什么样的选择?”

皇家的赐婚,连家宗族上百口人的性命。没有人敢说,此战一定会胜。一旦做出了选择,便是难以预料的艰难与凶险。

连十九停下脚步,并没有直面回答这个问题,而是睨着宁初一,一字一顿的道。

“你知道的,我从来不做赔本的买卖,也不打没准备的杖。....但是为了宁初二。”

他失笑,似乎也觉得有几分荒唐。

“...即便倾家荡产,我好像也认了,所以你最好别让我赔的太多。”

两个男人两两对视之间,皆是笑了。

两人都是这世间最精于算计的人物,一个骄傲,一个放纵。却都无比坚定的知道,自己要守护的是什么。

连十九爱财,取之无道,不论礼法道义,不问天地良心。

连家不是忠臣,也不算奸枉,。

连十九在祖辈学来的为官之道,却早在遇见宁初二那天开始,便打破了所有既定。

“连十九的妻,到死只会是宁初二一个。”

*

是说一生富贵荣华,观星台下,谁的笑颜如花。

莲池初见梅花树下,是谁为谁算的卦,血染江山的画,纵使为她倾了这天下,何惧纷杂。

一世fēng_liú不假,却只愿同她,白了这一头的青丝长发。

*

连十九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了。

门房听见外面的动静,赶忙上前给他撩了帘子。虽未入夜,府里的烛火却已经熄了大半,影影绰绰只留了两盏孤灯引路照明。

连十九见状不由蹙了下眉头。

连府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就是霜青之前不熄烛。宁初二的眼神不太好,多次撞树之后,府里的灯笼从来都是过夜方熄的。两人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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