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刻找到姚鸿达、胡越英等人说出了这份担忧,姚鸿达也是时常往关外跑皮货的,对于罗刹的形势也很了解,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关键,和王怡锦一道带了四艘战船、三百水兵和一百新兵赶奔尼布楚。
他们赶到的时候,罗刹人已经距离尼布楚不远,尼布楚已经乱作了一团。不少老百姓被吓破了胆子,收拾了包裹就要逃亡蒙古避祸,从前罗刹人的种种恶行实在是在他们心中积威太深,让他们提不起任何的勇气和罗刹人正面对决。
还有些年轻人不愿意就这样放弃自己的家乡,正提着各种木棍、菜刀集结到一处准备和罗刹人决一死战。王怡锦和姚鸿达他们的到来,给这些慌乱无措的尼布楚人吃了一颗定心丸,那些当地的老百姓目瞪口呆的看着那些手持明晃晃的长杆【枪】、刺刀以及鸟枪的兵丁后,一个个眼睛都亮了。老人孩子们打消了背井离乡的念头,阖家人抱头痛哭,年轻人则跑到王怡锦他们面前,自告奋勇想要和参场的护卫们并肩作战。
鸟枪自然是不能分给这些人,但是刺刀和长【枪】却是没有什么顾忌。罗刹低估了尼布楚的抵抗能力,不过是派出了二百□□兵和三百骑兵打了过来,还没靠近,就被王怡锦指挥己方的□□兵干掉了五十人。
罗刹顿时乱作了一团,王怡锦挑眉冷笑,他这可是改良过的鸟枪,不但稳定性好没有炸膛的风险,就连射程都比从前远了一倍都多,枪吅手的准头也是特为的训练过的,当时林栋看到浪费的子弹那一脸痛心的表情他还记得清清楚楚呢。这样的精兵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对上罗刹这些人却是尽够了。
于是,在尼布楚人不敢相信的眼光中,曾经对他们而言穷凶极恶的罗刹人就被一向对他们和颜悦色的参场的小东家带人给打了个落花流水、抱头投降,这份刺吅激,也忒大了些。王怡锦拿到指挥官的密信,十分“善良”的给朝廷卖了个好,在姚鸿达他们不赞成的目光中,王怡锦悠悠的说道:“时机未到,可不要引起朝廷太大的关注,咱们的力量还是太薄弱了。倒不如趁机一面给康熙卖好麻痹朝廷的注意力,一面收拢尼布楚的势力,把此地建成第二个训练基地和大后方,各位叔叔伯父以为如何?”
林栋首先就两眼放光,瞧了眼此处群山环绕的地势,满意的说道:“不错!海岛那边到底平原和丘陵太多,此处山林茂密,正可以用来更好的练兵!”
其他人也被王怡锦说服,看着王怡锦将这封密信连带一封声情并茂的“感恩书”一道差人送到旁边的蒙古部落后,脸上都露出了“吾不及矣”的表情,看得王怡锦一阵的心虚。他还真不是什么能屈能伸的大丈夫,实在是,比起这些一说起来要造吅反,第一时间就要剪掉辫子以正身份的叔伯们多了几分变通而已。
辫子长在脑袋上,早晚有一天能够剪下来,可要是长在了心里,才是真的剪不掉了。眼下嘛,辫子是混进敌人内部的绝佳武器,剪掉那不是自己把通关难度从中级升级到了最难级吗?
轻咳一声,王怡锦努力迎上叔伯们敬佩的目光,壮志豪情的说道:“眼下可是收拢尼布楚民心的绝好时机,能不能把尼布楚人消化吸收,可全在此役了。英叔,这事儿,是怕还是得你出头!”
说起蛊惑民心,胡越英是个中翘楚,他当仁不让的点头应了,这尼布楚被罗刹欺压多年,一直都是罗刹人的奴吅隶,即便后来摆脱了罗刹的奴役,也依旧过着以打猎为主的群居生活,每个族群都有几个头人,但整个地区却没有形成诸如蒙古部落或是中原地带的等级划分。如今面对罗刹的步步紧逼,胡越英相信,这些尼布楚人会知道,什么才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那五十个衣衫褴褛的少年,就是这几日的收获。参场的护卫队是在山林的陷阱中发现了其中一个少年,他被兽夹夹住了脚踝陷在了陷阱之中,护卫队将他擒获后知道,他们是从另一个更靠近罗刹的村落逃出来的,那里已经被罗刹占据,不愿意再做奴吅隶的他们连夜翻山越岭的逃亡,原本一百余人的队伍,逃到此处已经只剩下五十个了。
瞧着这群小狼崽子似得少年,王怡锦见猎心喜,安排他们先饱餐一顿,这才对林栋和雷大鹰说道:“往后咱们会吸纳越来越多的新人,能不能把他们变成咱们的自己人,就靠两位大哥了。”
如今林栋和雷大鹰分别是护卫队先锋营和火器营的营长,对于王怡锦的那套练兵方法也是烂熟于心,听了这话,两个人对看了一眼,彼此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战斗欲,心里都盘算开,怎么才能把这些新人中的精华给抢到自己的营队中。
林栋家学渊源,和他父亲一样,对于如何排兵布阵克制鸟枪很有心得;雷大鹰则是戴梓的护卫出身,对于火器非常感兴趣,一向都致力于彻底将林栋治得心服口服。王怡锦对他们之间的这种竞争乐见其成,有竞争才有进步嘛,他最怕的就是这些人会自满于当下火器的强悍威力而止步不前。
“康熙和噶尔丹可有得耗呢,天赐良机,不容错过啊……”王怡锦托着下巴自言自语,目光灼灼望向中原的方向。历史上,康熙可是三次亲征,直到康熙三十五年的时候,才彻底击溃了噶尔丹。眼下是康熙二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