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巫术!他们是地狱中的恶魔!”城堡塔楼里也陷入了一片沉默,从对方开炮到最后一位骑手坠马,整个过程不到五分钟,一百多精锐骑士和九百多轻骑兵就这么没了,一个都没剩!这让布列塔尼公爵无法忍受,唯一可以解释这一切的就是对方使用了某种魔法,而且肯定不是正面的,上帝应该站在自己这边,那敌人肯定就是魔鬼了。
“公爵阁下,他们用的是手枪,只是我不清楚,为什么手枪可以连续发射好几次。他在东方不是魔鬼,而是神,神一样的皇帝。虽然他是我的仇人,但我不得不说,这些东西都是他发明的,包括我们建造的战舰和大炮,都是我从他哪里学来的。现在我们已经见识到了他的威力,是不是可以撤离了?如果被他围住,就谁也走不了了。”江勋爵终于忍不住了,他虽然一直都想报仇,但本质上讲,他是个工程师或者叫技术员,对于一切贬低科学技术的行为,都从心底里反感。
“不!这里是我的城堡,我们还有两千火枪兵和弓箭手、还有坚固的城墙和大炮。就算无法野战,也可以守住这里!我要派人去向国王、向皇帝、向教皇求援,我们不能让异族占领我们的土地!我们有权、也有责任保护这里的一切免遭异教徒的践踏!”拿骚伯爵听了江勋爵的话,眼珠子都红了。他的舰队完了,二十名骑士和二百多轻骑兵也没了,如果城堡再失去,自己就算跑了,又有什么意义呢?没兵、没领地、打了败仗的伯爵,就算是皇帝的亲弟弟,也得不到其它贵族的尊重。
“我留下,派我的随从马上去巴黎面见路易九世殿下,我们需要他的帮助!”布列塔尼公爵和法国王室有亲戚关系,他觉得拿骚伯爵说得很有道理。这座城堡很坚固,做为南下的基地,储备也很充足,依靠剩下的几千士兵,绝对能守住。只等法兰克援军一到,敌人这二百多人就算再厉害,也必须撤退。刚才如果能再多五百骑兵,就真的可以冲破对方防线了。
“我也留下,让我儿子回去,找诺曼底公爵和亨利去请求援助,还有教会,他们此时必须出面了。”布拉班特公爵也选择了留下,这样逃走太不名誉了。三位公爵、七八位伯爵,海战打不过别人还有情可原,但是在陆地上居然被二百多人吓得丢下城堡和无数物资跑了,传出去自己家族的脸往哪儿放啊。
“好吧,我也会派人集合我的军队,尽快赶过来。不过我建议,还是让江勋爵来指挥火枪兵,军官们都是他训练的,火枪也是在他指导下制造出来的,如何使用这种新式军队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江,你的意思呢?”在场的两位公爵都选择了留下,萨克森公爵一个人也不好意思说我得逃。战况进行到了此时,他还没意识到装备上的差距是不能依靠人数抗拒的,战争模式已经变了,不再是比拼谁的城堡更坚固、谁的士兵人数多的时代。为了能让防御战打得更合理,他再次推荐了江勋爵担任火枪兵指挥官职务。
“我愿意为公爵您和联盟付出一切!”江勋爵能说什么呢,虽然心里也没底,但也只能接下这个烫手的位置。
如果早听自己的,舍去这些物资和城堡,既不会有人员损失,也不会面临被围困的局面。现在就算援军真的来了,人家会白来吗?在这里亲儿子去救亲爹也是得付钱的,不是说儿子财迷,而是儿子的兵也得花钱去雇,不是大吼一声,就能带着领地里的农民上阵。最后算下来,损失说不定更大,还得让别人看更大的笑话。
“要是有机枪就好了……射击密度还是不够,人也有点少,托大了!”佛兰德斯汉萨的步兵接到城堡上的通知,开始向城堡里撤退,洪涛也没敢追击,因为对方不仅有火枪兵,还有大炮,自己这点人抗不住几个大铁球的撞击。
而且刚才骑兵这一番冲击,表面上看自己的士兵们应付得很顺利,其实已经很危险了,如果不是这些印第安士兵们都把死看做重生的开始,是一种光荣,最后一波手枪射击根本完成不了。当时自己的腿都软了,但凡硬一点,第一个转身跑的就是自己。
不管怎么说吧,反正敌人的骑兵算是报销了,而且又给洪涛提供了几十匹战马。印第安人不愧是动物的朋友,他们与任何动物之间都能很快建立信任,站马这种已经被人驯服过的动物更不在话下。如果不看它们身上披着的骑士徽记,准会以为这些马本来就是印第安士兵养的。
“给我也来一匹,要跑的最快的!”有了战马,就有了一支机动部队,这对战局很有利,而且对洪涛的保命大业也很有利。他专门挑了一匹温血马当坐骑,把身材更高大、力量和耐力更好的冷血马留给了骑兵。
二个小时之后,骑兵们就把城堡的前后左右都探查清楚了。这个城堡是一座典型的诺曼式建筑,主楼是平楼的放大版,只是在四角多了四个圆形的塔楼。它建在了一个岩石结构的高坡上,看着挺高,其实最高的地方也就三十多米,在城堡的东面地势很陡峭,越往西越平缓。坡度一直向西延伸,到了城堡正面的城墙这里时,已经接近于地面高度了。这里的城墙最高最厚,墙外还有一道十多米宽的护城河,两端一直延伸到城墙的西北角和西南角,在山体四五米高的地方截止,很好的利用了这里的地形。
要想度过护城河,从这两边是很难的,就算渡过去,也无处立足,对面都是陡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