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无虑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仿佛才一眨眼的功夫,居然穿回来都快一个月了。想起来,每天的日子过得按部就班。早上跟方圆白雪他们跑步锻炼。白天上课,晚上自习,偶尔逃学。周末的时候呢,由林家兴的朋友和我的朋友加上白雪和程默,俨然构成了一个热热闹闹的小团体。年轻人总是精力旺盛,爬山,烧烤,钓鱼,林林总总,玩的不亦乐乎。
尤其是杨旭和唐军,对于户外活动简直是挚爱。我见了他们那痴迷的样子,恨不得想要马上告诉他们,再过几年网络上会流行一些词汇叫“驴行”,“背包客”,会有一批户外爱好者联络组织一些“漂流”“徒步”“自驾游”等等的活动。不过此时网络尚未盛行,(据前世的记忆,96年仿佛才刚刚只有北京开了唯一的一家网吧,不过不保证没有偏差,毕竟,只是记忆嘛。)所以这些也无从讲起,but,姐也给他们指了一条明路。还是上次去庆州的时候,我瞟到在商场后面巷子里有一家户外用品商店。我将这个信息告诉他们时,两人自是兴高采烈,商量着这个周末一定要去瞧瞧。
我自是巴不得他们找到组织,因为少了这两个猴子的怂恿,我也不必每个周末都陪大家在外面野着了。我倒是宁愿周末和白雪呆在家里陪陪父母,看看书。自从知道自己能够过目不忘之后,我就去市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证。虽然是小城市的图书馆,来这里看书借书的人也不多,但是并不耽搁馆里书籍的齐全,那真是琳琅满目,不一而足。想到在后世的每一天里,不管是看资料看新闻看小说,都是捧着个电子产品。所以,现在尤其享受这种一本书,一杯清茶的时光。
每个周末我都会像今天这样借一堆书回来,涉猎甚广。其中,包括有文言文的志怪小说,游记;物理化学生物方面的专著,甚至有次找到几本全英文版的;还有国家地理杂志,和各省市的地方志;更有那中外名著,武侠小说,言情小说,装修装饰,美容美发,上海服饰等等等等。估计每次登记的那位阿姨都快记住我了,一定觉得我这个人颇为怪异。又或者,那眼神根本就是**裸的在鄙视“装什么装啊?以为捧几本书就表示你很有文化很有素质很有内涵?我看你根本连看都没看是些什么就划拉起走了。”。
鄙视一下倒是无所谓,只要能找到书看。不过,阿姨,我是真的每本都看了的呀。
白雪对我捧回去的这些书也挺有兴趣的,自然是要除开那些大部头的专业书。她对我看那些书也觉得很是费解,因为实在过于枯燥,担心我根本就看不懂,简直浪费时间浪费生命。我告诉她我就是特意要看这种看不懂的,以便训练自己的耐性。她可有可无的点点头,也懒得再追究,反正,我说什么她都信的。
其实,这一个月下来,白雪的变化最是显著,不再是那个有点木的书呆子了。一来是因为饮下的灵泉,再加上家里布阵之后灵气的聚集。整个人的外表自不必说,自然变得更加漂亮灵秀。头脑也仿佛忽然开窍了般,就像她自己跟我说的:“姐姐,我觉得我终于开窍了。上课的时候老师讲的我都能听懂了,下来之后的作业什么的都会做。背书也很轻松就能背下来。以前简直太懵懂了,感觉人整天都是迷迷糊糊。再怎么认真的听课,也只能听到老师说的每一句话,却不知道到底讲述的是什么内容。”
“是啊,有心人,天不负。你这是量变达到了质变,现在的成绩都是以往长期认真学习积累下来的。就像学英语一样,多看多听,有一天你就会忽然发现,你能听懂电视里的原版英文对话而不用看字幕了。”我笑着摸摸她的头。
“对呀,我忽然觉得简单的英语对话和课文,我完全能看懂了。”小妮子雀跃。
“去,给我泡一杯飘雪上来,楼下有鲜开水。”我挥手赶开她。自从林家兴手里有了钱,我就拾起了当年喜欢喝茶的这个爱好。不过,还得借着程成的手说是孝敬我老爸的,才得以将这茶叶送到家里。老爸对喝茶倒不是特别有兴趣,自然,就由我享用了。不过,白雪似乎也被我传染了,替我泡的时候也会给自己泡上一杯。据她说是“特别喜欢这茶的香味和泡茶的杯子,晶莹剔透,在阳光下特别好看。”。
当然好看,那可是我为了泡飘雪和松针特意买的水晶杯。本来只买了一只,看到白雪喜欢,就又去买了一只。这个杯子呢,就叫低调奢华有内涵,因为在爸妈眼里我和白雪这两只杯子不过是两个漂亮的玻璃杯。
按说,手上有钱却不敢骚包,会让人感觉挠心挠肺的难受。就像你明明中了500w却不敢明目张胆的拿出来花一个感觉。不过,我这人却是有点**,对于这种锦衣夜行的事情特别钟爱。很明显,这个完全是受了师太的荼毒。一直记得师太书里一个片段“在一个舞会上,一个女子安静得独坐一侧,毫不起眼。却在转身的瞬间,闪瞎了人们的狗眼。只见她松松挽起的发髻上簪着一支镶着大大的钻石的发簪。”。那钻石具体是几克拉我真心不记得了,不过那不重要,只要够大够闪就好。我以后一定要搞一只这样的簪子,提升逼格,艳惊四座。
想的正美的时候,程成跟着白雪进来了。程成是越来越爱到家里找我了,说我家里让她感觉特别放松自在。每次一来就要霸占我最喜欢坐的那把椅子,还一坐就一整个下午再加一个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