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看书>青春校园>侯夫人>第136章 番外三

一,林家老大

林家的老大毅哥儿是个“很有想法”的吃货,他从四岁开始,就经常与自己的表弟五皇子讨论着,“秦康嫔宫里的那只红顶的金丝雀,是炖了好吃呢,炒了好吃呢,还是放上香菇红枣用来煲汤好呢?”“白宁妃养的那只全身白毛的波斯猫真好看,它的肉也一定很鲜美,要是将它烤了吃不知道要放什么配料好?”“薛贵妃宫里的那只小白貂不知养肥了没有!”……

林家老大不仅是个吃货,而且还是个行动派。在某一个阳光明媚的白天,秦康嫔宫里的金丝雀,白宁妃的波斯猫,薛贵妃宫里的小白貂全都突然不见了。三宫一起发动了人马出来找,然后在御花园的一个假山山洞里找到了它们……的毛。毛的旁边还有一撮吃剩的骨头。

三宫妃妾一怒之下,集体告到了皇帝哪里,最后让陈贵妃给三宫各赔了一只金丝雀,一只波斯猫和一只小白貂才告终。

林家老大这只吃货不仅祸害别人,还经常祸害自家人。永宁侯府里就经常出现宠物失踪的情况,并因此引发了多次侯府不和谐的现象。为此永宁侯夫妇一度很担心林家老大会长成惯窃的不良少年,为了改正他的此种陋习,在用尽抄书,罚站,跪祠堂,打板子等一切教育措施而不得的情况下,永宁侯决定“釜底抽薪”,禁止府中养宠物。

结果,后来……后来侯府守大门的阿黄也不见了……

二,林家老二

林家二公子殷哥儿是只偏偏的美少年!

自林家老二生下来开始,永宁侯夫妇就知道,这个二儿子会是他们所有儿子中长相最出色的一位。殷哥儿继承了父母外貌上的所有优点,刚满周岁的时候就引发了亲表姐应四小姐和威海侯府苏二小姐的战争,原因是殷哥儿只跟应四小姐玩而不跟苏二小姐玩。

殷哥儿不仅长得美,还非常的臭美。

从一岁开始就知道,不帮他穿好漂亮的衣服绝对不肯出门,三岁的时候晓得自己穿白色的衣服比穿其它颜色的衣服更让女孩子喜爱。不满五岁的时候,毅哥儿因为不小心用指甲在他脸上刮了一条伤口,结果他拖了自己的小木剑哭得稀里哗啦的要去找毅哥儿报仇,但最终被身边的丫鬟们拦住。后面被母亲抱着安慰时,又一边哭一边宣称:“要是我毁容了,我就不要活了!”吓得茵娘连忙请了宫中最会治外伤疤痕的太医来给他看伤。殷哥儿为此更整整一年没有跟毅哥儿讲话。

殷哥儿还非常喜欢女孩子的首饰。

殷哥儿还没学会爬的时候,就喜欢盯着人家女孩子头上的簪子花胜头面等物看。一开始茵娘还以为他只是对簪子头面上的漂亮花纹感兴趣,并没有太过在意。等儿子长到一岁多的时候,发现儿子对这些女孩子的东西实在太过热衷,茵娘担心他长大后会雌雄不分,于是决心纠正他这种“畸形”的爱好。

茵娘将儿子抱到跟前,用非常严肃的语气跟他解释,簪子头面等物是女孩子的东西,他作为一个名副其实的男孩子,是不能喜欢这些东西的,喜欢了就要被人看不起。

殷哥儿当时低着头没有说话,后来也没有在人前表现出对这些东西的热衷,茵娘还以为他已经纠正好了,还暗自赞叹自己有先见之明。

但后来,茵娘发现自己的首饰匣子里经常会丢失首饰,再后来,她在殷哥儿床上的枕头下,找到了自己丢失的一些首饰……

殷哥儿的这个爱好一直保持到了成年,当然,成年后的殷哥儿改变了喜爱的方式,不再是自己藏着慢慢欣赏,而是通过买了首饰送给女孩子,让她们为自己脸红心跳来满足自己的邪恶爱好,这又是后话了。

三,林家老三

林家老三庭哥儿是个练武的狂热者,刚学会走路就喜欢拿着一把小木剑在家里晃来晃去的。按照武侠法,他的筋骨还奇佳,是个练武的好材料,他的两个哥哥还在学蹲马步的时候,他已经能使一些简单的招式了。

林凤祁对这个儿子颇有一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骄傲感,并立志于将这个儿子培养成自己的衣钵传人。

可惜庭哥儿虽然与父亲一样好武,但志向却与父亲不同。他学好武艺不在立志做将军上战场杀敌报效祖国,而在于将来要一统武林。但令他比较恼怒的是,他这样远大的志向遭到了父母兄弟的一致取笑。就连他一向敬佩的父亲都不相信,他以后会成为武林中的大人物。

庭哥儿觉得很郁闷很忧伤,他发现在家里根本找不到理解他的人。于是一直不受理解的林三少爷在六岁那年准备离家出走,他甩开了伺候他的小厮,自己偷偷摸摸的准备了包袱和干粮,留了一封家书就准备去闯荡江湖了。

但这项伟大的离家出走计划,从开始到结束只持续了六个时辰,并终以自己准备的三个面包吃完后,身上却忘记带银子买食物,因为肚子饿而不得不回到家中而告终。

而令庭哥儿更加郁闷的是,等他回到家中发现,家里竟没有人知道他离家出走了!所有人都以为他是跟小厮玩捉迷藏(他甩开小厮时用的就是捉迷藏这个借口)去了,他的母亲还夸他躲得真好,躲了六个时辰都没被发现。而他留在房间里的家书,还完完整整的放在自己的房间里,没有人翻过……

四,林家老三

若说其他三个哥哥都还算只是有些小缺点,无碍他们侯门公子的正面形象的话,那么老四熙哥儿则完全是纨绔公子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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