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主持召开的这次紧急会议后,“地级市”中级法院院长李庭秀率先对本市法官进行三年一次的资职考核。他们的经验做法首先被洞庭湖直辖区高级法院采纳并在全区施行!尔后被最高法院在法院系统全面推行,并成为一种制度固定了下来。当事者执行庭庭长“黄花桂枝(女)”当天回法院后,她就接到了院办公室主任的通知。根据院长指示,你明天可以不来上班了,(提前退休)在家休息。平平安安的渡过女性更年期。这是后话,暂且不论!
玉龙听了“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关于这起争执事件的介绍;“东西富裕县”统领(县长)高锡尉的发言;“地级市”陈丙坤市长的发言;最后玉龙发言说:我说三点意见:一是取消(公职人员)福利分房的规定,实行住房商品化;统一住房补贴标准,集中管理住房“公积金”。陈(丙坤)市长、高(锡尉)县长,我们洞庭湖直辖区今年首先在你们市、县试点。明年在全区施行。
这起案例说明,原兵役局长王光荣当年试行的“半福利建房半集资建房的模式行不通!结合兵役局宿舍楼下一步还款的事例。你们可对全市、县原福利(包括半福利)分房的宿舍楼(包括平房住宅),全部进行出售产权的改革试点!将原来公有部分的房产所有权全部出售给个人,成为个人的私有财产。对已建成的房屋,政府只收材料和人工费用,不收土地费。“东西富裕县”兵役局宿舍楼原本收取个人50的建筑材料费和人工费,通过住房制度的改革,收回原单位补贴的50款项还给建筑商“孙大密文”。二是成立“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以市、县为单位,集中管理土地、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退休养老保险金等。以后新建商品房由政府“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负责收缴开发商的土地费。原公有资源部分的土地、水域、房产的出租出售均由“公有资源”职能管理机构负责!防止公有资源变相成为个人私有财产。三是划分公有资源共享区。各市、县对本辖区的土地(包括山地、沙漠、沙滩)、水域(包括江河、湖泊、海洋),要统一规划区分为工业加工区、农牧养殖区、人口居住区、水源保护区、生态(森林)保护区、观光旅游区、院校教学区、科研保护区、军营警戒区等。历届政府审批新建项目时。必须按规划的区域审批。确保本辖区有限的公有资源能合理充分利用,让绝大部分老百姓子子孙孙受益!严禁随意开发山地乱建商品房;严禁随意移山填湖(海)乱建商品房;严禁随意改变江河水系的(通道)流向乱建商品房!最后提一点要求,就是各级干部在住房等制度改革中,要向“东西富裕县”兵役局长“窦军潘燕”学习,竭力维护公有资源!要经得起色权财的诱惑。别让公有资源变相流失。玉龙主持召开的这次紧急会议后,地级市和“东西富裕县”当年就出台了一系列住房、医疗、养老等政策。如对公职人员实行的住房(公积金)补贴;每月按个人工资的15(比例为:个人占30;单位补70)存入个人帐号。县、市成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公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集中统一管理!“住房公积金”从公职人员上班当月开始从工资发放中扣除统一上缴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购房和房屋维修。公职人员到了正常退休年龄时。可一次性支取“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再补贴个人15总额中的70哪一部分。过了两年,洞庭湖直辖区全部推广施行。又过了几年,整个天庭都推广了洞庭湖直辖区的经验做法。玉龙通过处理军方与法院两个公职部门之间的争执,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关节点,并研究制定政策,让惠及民生的公有资源分享给众多的庶民百姓!他的意识比我们同龄人要超前5至10年!
玉龙元帅曾说过,我们当统领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品以上的执政主官,解决问题不能光想到“拔款、派人支援、组织人员捐献财物”哪些事物性工作!我们要从发生的问题中。寻找根源,寻找解决发生问题的办法。我们做统领的主官,特别是有制定颁发政策和政令权限的省(直辖)市主官。解决问题不是仅靠拔款送物哪样简单!我们解决问题的办法。是凭政策、凭法规。只有颁发好的政策,才能解决庶民百姓当前需要解决的难题;只有颁发好的法规,才能引导、引领并保障庶民百姓长期享受阳光生活!
玉龙元帅曾说过,‘公职部’之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利益之争。‘公职部’之间发生利益之争的原因,既是小团体主义的狭隘思想在作怪,更是行业统领主官徇私贪贿的私心在作怪。他们在制定政策法规条款中。弹性太强,标准模糊,隐性太多,人为的误导民众去从事损公肥私的暗箱操作行为。比如,对一起犯“lún_jiān妇女”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