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这战败了总要有人承担责任,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眼下的斯普鲁恩斯绝对是承担责任的最好人选。
“既然要被追究责任,我不介意多一点,但那些还未阵亡的官兵是无罪的。希望中国人能够对他们进行救治吧。”说完十分落寂地走了。
感到有坏事发生的副官悄悄地跟着斯普鲁恩斯,结果却发现斯普鲁恩想要自裁。
吓得副官赶忙冲过去将斯普鲁恩斯的手枪夺下。
“将军,你不能这么做啊!”副官当即劝道。
“我是美国海军历史上第一个打得全军覆没的指挥官,也是第一个对部下下令向中国人投降的指挥官。向中国人投降,就是战俘,等待我的是监狱。就算是不被中国人俘虏,成功逃回去了,那我也要被送上军事法庭,等待我的还是监狱。区别就在于我是否会受到虐/待。与其如此,倒不如死了干脆。至少某些人会给死人一个体面。”
“将军,你可别忘了你身为美利坚的将军,有责任将战败的经过告诉高层,让我们坚决避免更多的损失。”
“战败的经过有人告诉高层,不用我费心……”
“砰……”
“咚……”
“对不起了,将军。”副官看到无法说服斯普鲁恩斯,只好将其打晕。
就在这时,有人冲了进来,“怎么回事?”
“将军要以死谢罪,我将将军打晕了,现在将将军送上潜艇,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吧。”
“可是……”
“别可是了,难道你想看到将军成为中国人的俘虏。”
“不想……”
“那你还不赶快去。”
斯普鲁恩斯最终被送上了一艘潜艇,乘坐潜艇逃回了珍珠港。
回到珍珠港的斯普鲁恩斯很快被宪兵逮捕并关押起来。之后又很快被送上了军事法庭。
军事法庭指控斯普鲁恩斯犯有畏敌不前、临阵脱逃等罪名,知道自己不可能被赦免,斯普鲁恩斯认下了自己认为自己一定犯下的罪名,而对某些罪名则坚决否认。比如临阵脱逃。
不管怎么说,斯普鲁恩斯是逃脱不了军事法庭的审判了。后来斯普鲁恩斯被判处二十年的监禁,但在尼米兹、哈尔西等美国太平洋舰队一干高层的游说下,斯普鲁恩斯最终被判处五年监禁并缓期一年执行。
这缓期一年执行说白了就是让斯普鲁恩斯利用一年时间将这次战败的过程详细写出来,以供美军高层做参考。
其实尼米兹等人打算让斯普鲁恩斯在这一年时间里尽可能戴罪立功。
尼米兹等人都知道这次战败,斯普鲁恩斯不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充其量也就是在敌情不明的情况下被攻击了,说白了就是犯下了疏忽大意的过错。
可这战败了,总要有人承担责任,数来数去,还真的只有斯普鲁恩斯能承担起这个责任。
没办法,斯普鲁恩斯只能成为替罪羔羊。好在,斯普鲁恩斯的人缘不错,尼米兹等人积极为他奔走,这才有了戴罪立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