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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怕我了?”
背后的温暖气息,让他有些眷恋,可他执着的问题,却是她是否是害怕了他。
她抱他抱得更紧:“不是啊!您老人家百毒不侵,我可是中了这个该死的花香啊!不出去呼吸一些新鲜空气,我都要从这马上摔下去了。”
原来,是这样啊!
他心里居然长舒了一口气。
“抱稳了,真是个没有用的小东西。”
“驾!”
他跨马而行,嘴角浮现起笑意。
真好啊!
这个女人在见到了他那样凶残血腥的一面之后,依然可以如此的抱着他。
好有比这个更令人高兴的事情了吗?
他不知道。
南瓜在后面紧紧的跟了上来,生怕跟掉了。
出了山谷,呼吸了一下新鲜空气,终于觉得好多了。
她松开了他,无比委屈的说道:“爷,您那么大的本事,不会不知道这山谷有强盗吧,为什么还要走这条路啊?”
她的小心脏啊,自从跟了莫爷就上下的跳动着,没一刻安生的。
“这群强盗,该死!本王顺道,也就将他们给清理了,免得继续为祸百姓。”
他出口,义正言辞。
“爷,我记得但凡有人惹你不高兴,你出手可狠辣了。”
凤绯颜上下的打量着这个妖孽到了极点的男人,总觉得他有些面,是她所不知道的。
“绯颜,你也说的是惹了我的人,而不是百姓。本王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折手段,但是绝对不会去伤害不会影响我目的的人。”
他言语淡淡,妖红衣袍飘扬而起。
那是一种如同曼陀罗花的神秘诡异。
为达目的不折手段。
那么,你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她没敢问!
其实不问也知道。
天下!
没有男人抗拒得了那至高无双的权利,还有那万万里河山。
到了城里,他们找了一个客栈住了下来。
莫逆说,还有三天的路程就能够到达醉月城了。
凤绯颜有些兴奋,醉月城,光是听名字就知道是一个很美丽的地发。
晚上的时候,凤绯颜在房间里面泡脚,热水里面放了玫瑰花瓣,她毫不在意的就脱了鞋,将脚泡了进去。
“爷,我们是去醉月城办事,难道到了醉月城我们还要住在客栈里啊?!”
她是觉得住在客栈里面是不方便的,上上下下那么多的人,也不大,还不自由。
“醉月城里有爷的私宅,过去了我们就住那里。”
莫爷仿佛是在看从醉月城那边来的密信,看完之后拿开灯罩,便将密信烧了。转过头,正看见她弄月的闭着眼睛,泡着脚。那样子让人觉得很舒心。
“可我们是微服出巡呢,爷不怕被人发觉了身份啊?”
“那是爷的私宅,除了爷的人,没有人知道那是爷的地盘。”
莫逆走过去,脱下了自己的鞋子,也将脚放进了脚盆里面。
“爷,你继续泡,我泡够了,不泡了!”
见到莫逆将脚放了进来,凤绯颜就想赶紧离开,莫爷却踩住了她的脚,不让她出去:“水还热着,陪爷继续泡。”
她欲哭无泪
天杀的!
她咋就这样倒霉呢?
“哦!”
无奈,凤绯颜便只能够将脚放在水里面继续泡着。
“这才乖,要是不想要爷将你剥皮抽筋,爷让你做什么,你就乖乖的做,否则,你下翅很惨的。”
莫爷懒懒的说着,声音是很轻柔的,除却那吓死人不偿命的语调,其他的都还好。
等着脚泡得差不多了,擦掉脚之后,她便直接上了铺,知道莫爷的意思,她也就不折腾了。
莫逆满意的看着这个结果,然后擦脚,上铺。
之后的路程都走得很顺利,间或有几个小毛贼,有几个**盗,都轻松的被他们三个人打发掉了。
三天后,终于到了醉月城。
看着这个美丽的城,凤绯颜高兴得嘴巴都合不拢。
和帝都的繁华不同,这里的繁华透着一股文艺的气质,大抵是文人墨客比较多的缘故。
在街上袖了一会儿,他们三人就直接到了醉月城莫逆的私宅里。
依旧是贵气不凡的,只是这里没有让凤绯颜想要撬走的地砖,也没有成堆的仆人,这就意味着,在醉月城的这段时间,她凤绯颜得沦为家庭保姆。
莫爷是不会动不动到街上去吃饭的。他老人家嘴刁。就喜欢吃她做的。
好吧!
这些都不说了。
咱就说说他们到了醉月城之后得到事情吧!
在杀府私宅里面,莫爷倒是没有和她睡一起,这让她长舒了一口气,如果莫爷一直都有这样的爱好的话,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她就不知道了。
第一天,天亮之后,她早早起**做了早膳,和莫爷一起吃,当然,南瓜是自己解决。
莫爷毕竟是个货正价实的古代人,阶级观念还是很强的。
吃饭的时候,莫爷那双妖媚诡谲的双眼盯着她身上的衣服看了看:“去把衣服换了,在醉月城的这段时间,你都扮成男装吧!”
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莫爷越来越不喜欢她将美貌暴露在人前。
她其实也正有此意,女装出来行走,到底是不方便,换一身男装那就咬方便得多了。
“爷,那你继续吃,我去换衣服了。”
她已经吃饱了,三个包子,一碗稀饭,再加一个咸鸭蛋,她个人认为,这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