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代,不管是在大宋境内还是在联邦帝国境内,只要交税,娼伎业都是合法的。
大宋未曾南下的时候,整个东京汴梁地区大型娼楼伎院一共有一十九家,不出名的远超过百家!
就算是现在,不管走在新汴京城还是杭州城,在一些主要的街道上,都可以见到有伎女花枝招展的走过……在一些大酒楼里,她们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伎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远望之宛若神仙。
一般来说,这些妓女都是“卖艺不卖身”,只陪酒不陪睡……伎中最胜者,都能文词,善谈吐,亦平衡人物,应对有度,是很知性的女性;次一点的妓女,也是能丝竹管弦,艳歌妙舞,咸精其能,她们一般都是才艺型的女性。
大宋老司机们认为,只有品质最差的伎女才出卖色相。
老司机们都知道这些妓女一般在“庵酒店”。
“庵酒店”有个醒目的标志:门口挂红栀子灯,不论晴雨,都用竹笠盖着。
这是暗示里面有娼伎在内,可以就欢,而于酒阁内暗藏卧床也,嗯,远远不同于八道河地区的红灯区那样大红灯笼高高挂,生怕远方的人看不明白。
这是大宋老司机们瞧不起联邦帝国老司机的一个地方,认为那样就太露骨了,不雅观。
其实这个时代嫖宿是比较没品位的做法,fēng_liú子弟一般更愿意追求那些高层次的伎女。
高档伎女的居处,一般皆堂宇宽静,各有三四厅事,前后多植花卉,或有怪石盆池,左经右史,小室垂帘,茵榻帷幌之类,布置得很是清雅,吸引大批富家士子及膏粱子弟带着仆人、良马前来拜访,邀请伎女游宴。
这期间还要大献殷勤……霸王硬上弓是不行的。
在这些追求妓女的fēng_liú子弟中,有赴京赶考的士子,有未授官的新进士,就是没有在职的官员。
因为按照大宋的立法,官员是不允许召伎买醉的。
大宋境内的青楼对所有的市民开放,只要您掏得出钱,但官员不可以涉足,官员自己也明白身为见任,难以至伎馆。
他们若眠花宿柳,一经揭发、弹劾,便可能受刑责或者丢了职。
宋神宗熙宁年间,两浙路有三个官员,仅仅因为赴伎乐筵席,
便遭黜责。
那时是王安石当政,王氏不爱女色,为厉行新法、打击异议,
他曾不止一次用“扫黄”的办法来收拾政敌。
王安石有个同僚,叫做祖无择,是一位鲠直之士,口无遮拦,曾得罪过王氏。
熙宁初年,王安石当政,推行新法,自知民怨沸腾,便做了一首《咏雪》诗,来自我辩解:
“势大直疑埋地尽,功成才见放春回。村农不识仁民意,只望青天万里开。”
祖无择听后大笑,出言相讥:“待到开时,民成沟中瘠矣!”
因此王安石对祖无择怀恨在心,乃讽监司求无择罪,就是要暗中吩咐当检察官的亲信搜寻祖无择的罪证,务要将祖无择这个人搞倒、搞臭。
一些惟王安石马首是瞻的御史,便想方设法搜集祖无择的罪证,终于给他们找到一条:“祖无择知杭州,坐与官伎薛希涛通”。
意思是说,祖无择在杭州当太守时,曾闹出嫖娼的丑闻,那个伎女叫做薛希涛。
王安石当然不放过这个收拾祖无择的机会,马上安排人将祖无择关押起来审问,那个伎女薛希涛也被抓了,要她指证祖无择嫖娼。
薛希涛虽是风尘中人,却比许多男人都硬气,任凭办案人员严刑拷问,就是不肯指证祖无择,最后希涛直到被榜笞至死,也不肯承伏。
御史对祖无择的指控都查无实据,无法定罪。
王安石对付祖无择,当然有不可告人的“整人”用意,通过下半身来打击政治对手,这是一种常态。
但也不能说祖无择受了冤屈,因为他在杭州时,确实与伎女薛希涛有“不正当的两性关系”,而按大宋的法律,官员如果与伎女有私,也确实是要受责罚的。
只不过祖无择很幸运,薛希涛对他一往情深,宁死也不出卖他。
如果祖无择不是官员,而是一介平民,那么即使他fēng_liú成性,天天狎伎买醉,夜夜眠花宿柳,官府也不可以此为把柄整他。
比如柳永的例子,这个就不必再提了。
说到这里,可以看出来,大宋时代的礼法,其实是存在着一个“双重标准”的,即所谓“礼不下庶人”与“春秋责备贤者”。
按传统的lún_lǐ道德,寻花问柳显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但是“小人之德草”嘛,老百姓可不受太严格的礼法约束,这便是“礼不下庶人”的真实涵义!
而官员,身为社会精英,当为万民表率,“君子之德风”嘛,则应该接受更苛严的礼法束缚,此即“春秋责备贤者”之义。
所以,大宋政府对平民那啥,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禁宿娼”的立法只针对官员。
但是在联邦帝国的境内,尤其是流求本岛上,只要没有在工作时间,只要没有穿戴制服,只要是私人自己掏费用,只要是对方愿意……官员与普通公民都可以那啥!
海关兼商业大臣与财政大臣,在几大豪华的洗浴中心,那都是超级黄金vip……就是这个意思吧……各种年龄各个民族各种肤色的……他们都要先行品尝。
他们年轻时不太敢胡造,因为主家们不让,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