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到了澜山,于是问道:“澜山是怎么跟你们一起回来的?”
“他昨天就来了,不过你没跟我们一起回来所以不知道,今天早上接到李大壮被杀的消息他也是和我们一起去查看的现场。”
“那他没有发表什么想法吗?”
“没有,他和梁队长一样,从看到李大壮的尸体以后就没有说过话。”
我们一直跟进刑警一队的办公室,梁队长沉声说道:“把门关上。”
这是有大动作的前兆啊,梁队长和澜山憋了一路,我不相信他们对于李大壮的死没有一点自己的想法,我顺势将门关上,这时梁队长肯定会看到我的到来,但他并没有要赶走我的意思,也就是说他默认了我有参与这次会议的资格,那么我可以自得的听取他们的高见了。
“这次的事件十分棘手,先是昨天那一起恶性的金店抢劫案还没有告破,今天就又出现了一名死者,而且这两者之间很难保证没有必然的联系。而现在不光媒体争相对这两件事情大肆的报道,就连省里的领导也重视起来了,连续两起的恶性犯罪,这完全就是对我们警方的一次严重挑衅,所以我们现在要打起一百二十分的精神,付出二百分的努力一定要将这些不法分子全部抓获,明白了吗!”
“明白!”
“好,我们从头再梳理一遍。首先,在昨天的金店劫案中,监控录像一共拍摄到了三名身穿黑色皮衣,头戴摩托车头盔的歹徒将金店中价值百万的各种金质饰品一扫而空,他们目标明确、行动迅速是典型的有计划犯罪。随后我们从金店后街的花店店主和停车场管理员那里获取了劫犯可能的逃脱路线,并推测出劫犯可能为两男一女的配置,并在商场地下车库的监控录像中找到了四辆可疑的车辆,而其中一名正是今天早上发现的死者,来自‘大王村’的村民李大壮。
在座的各位可能还不清楚我们昨天去过这个‘大王村’调查,调查的原因就是金店监控中三名匪徒手中所持有的64式手枪。相信大家都很清楚64式手枪曾是我们警方的专用配枪,于去年年初更换并交于军区销毁,那歹徒手中的64式是从哪里得到的?军区负责销枪的人告诉了我一个意外的信息,他们在销毁64式的时候曾在运送途中掉落了一箱,但最终完整的找回,于是我们有理由猜测那箱64式手枪有可能被人拆卸过,每支只取一个零件,这样数量既完整重量的改变也鲜有人察觉,随即所有的64式就被全被销毁了,除了被有心人刻意留下的枪支零件。
会是谁哪?负责销枪的军人,显然不可能。那么经手过那箱64式的人就拥有了重大嫌疑,一共有三个人,将枪支送还部队的村民赵二柱,年近七旬的老村长,还有一个就是今天的死者李大壮。虽然我们不知道一个普通的村民是如何掌握拆卸枪支的技巧的,但李大壮即拥有掌握枪支的时间,同时也在监控中出现过,而‘大王村’现在的处境也很可能成为他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导火索,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李大壮就是金店劫案的三名犯人之一。”
梁队长不停的在空白提示板上书写着一条条的线索,以便我们所有人都能清楚的了解到现今我们所掌握的线索和等待发掘的信息及疑问。而且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接着,当我们确定了李大壮的死跟金店劫案之间的联系后,我们就要从他被杀这件事上着手进行调查。根据法医鉴定李大壮的死亡时间是在凌晨一点到两点之间,现场以及他的身体上都没有搏斗的痕迹,说明杀害他的人一定跟他熟识,才能在他没有防备下近距离将他刺死。那么问题再次出现,是谁杀害了他,原因又是什么?
在这个时间点上,还在外面进行活动的人无外乎都是怀着不可人地目的而行动着,那么他所见的人就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同为金店劫匪的同伴,他们需要进行赃物的分配,可能是赃物分配不均或者有人想独吞所有的金子,于是李大壮成为了他们的牺牲品。在发现他的时候,他的身上是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其身份的东西,我们可以认为是他的同伙在将他杀死后取走了他身上的物品以及杀害他的凶器,借此伪装成一起普通的抢劫杀人事件,可他们没有料想到的是警方在他们行凶的前一天就怀疑到了李大壮的身份,前来查看的警员认出了李大壮,并将消息带给了我们,才使他们的刻意伪装成了犯罪行为的事实证据。
所以说现在我们要做的事情有三点:一是追查李大壮所拥有的那辆蓝色赛拉图及对一切与之相关的人员进行询问调查;二全市范围寻找李大壮曾经住宿过的旅店或者工作场所,查询与之来往密切的所有人;三搜寻还留在本市工作的‘大王村’村民,看他们对李大壮的事情了解多少。
我知道这些调查的工作量比较大,可能会花费我们日常的所有时间,但我们在其职就要谋其事,身为人民警察就要一切为了人民,决不能像蛀虫一样损害群众的利益置人民安危于不顾,要尽早的将抢劫犯甚至可以称为抢劫杀人犯抓获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也给我们自己一个交代!”
“是!”
“好,现在开始行动。”
梁队长一番陈词慷慨激昂,而受其感染的一队刑警们也是个个斗劲十足,两两凑成一队,开始分配各自调查的片区。我身旁的李军也兴奋的对我说:“我也要去组队调查了,你要是想来就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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