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退无可退的姜撒朗:“……欧巴,那边很宽。”
权至龙已经把一只耳机塞进女孩的耳朵,另一只自己戴上。然后微微往后退了一些,不再保持着紧贴的姿势,而是留出些暧昧得若有若无的距离。手指轻轻按在mp3的播放键上,按下播放。
异国他乡的天空下,一辆普通的吉普车后座里。
旋律与人声顺着耳机线,爬进了耳朵。
姜撒朗抬起来的一只手,僵在了空中。她原本是想把耳机摘下,重新归还给它的主人的。他们两现在的关系不尴不尬不远不近,但她实在是太累了,所以不敢再给权至龙任何一点靠近的理由和机会。可是,音乐声流出的那一刻,却忽然间愣住了。
只因为那旋律实在是太熟悉,太过熟悉。
是她挚爱的披头士。
所以一瞬间,就产生了猜想。
或许,权至龙是为了她,而在自己的mp3里放上了披头士?
这样的猜想,让她再一次意识到权至龙的细心和疯狂。最刚开始的时候,他或许真的就只是感兴趣而已,可是这几个月下来,她分明发觉到他越来越投入于这件事当中了。或许是她不对,从一刚开始时,便该狠狠拒绝的,那样的话也不会发展到现在这样,进退维谷,左右为难……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其实我也挺喜欢披头士的。”
权至龙懒懒散散地靠在座椅后背,忽然又转过头来,盯着女孩的侧脸,轻轻地说。
女孩听得又是一愣,随即就意识到。
啊……刚才又想多了……
不过也幸好!幸好那不是因为她……
驾驶座里继权至龙之后,也开始狂瞄后视镜的李绣赫:“……”
早知道就该把羊羹也叫上!权至龙这幅怂样!就该叫人录下来,以后他再在外面招蜂引蝶就给人看他现在这幅怂样!!
十分钟的车程,即便李绣赫刻意开慢了些,也很快就到了。
权至龙下了车之后,刻意绕去车子另一边,想展示一下绅士风度。等绕过去时,身上挂着那晃晃荡荡男士方格衬衫的姜撒朗,早就已经先跳下了车,等权至龙绕过来后,便对着他狠狠一鞠躬:
“前辈,道贤大叔已经在里面等我了~首尔见!”
快速说完之后,便往人群里一钻,白晃晃的两条腿快速挪动,很快便走远了。
锁好了车门走过来的李绣赫:“不跟上去?”
根据他这一路观察下来,这不是权至龙风格啊。
他这次奉行的不是死缠烂打么?
“她刚才叫我前辈。”
权至龙摸摸鼻头,眼眸一暗,轻轻叹了口气。
“叫前辈怎么了?”李绣赫表示不解。
“她有点生气了,我昨天跟着她上飞机,在她都说得那么明白之后,今天我又对她这样动手动脚,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她生气了。”
权至龙站在原地,看着那一抹方格衬衫包裹的身影越走越远,已经快走出他的视线。
于是这才头也不转地拍了拍李绣赫的肩,往前大步迈出道:
“走吧,现在可以跟了。”
李绣赫:“……”
所以他兄弟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么个神经病!
要么光明正大地跟要么直接甩脸走人!现在这么偷偷摸摸地,像个跟踪狂一样是要作什么妖?!!!
上午九点多,富士山下的山谷,已经完全苏醒了过来。
早上乘着车流赶来的游客,以及原本就住在山谷里的摇滚爱好者们,全都神采奕奕地为最后一日狂欢做好准备。近四万人流动起来,走路声、说话声、笑声、尖叫声,全都混杂到一块,像是一锅沸腾的热水,在这片四周都环绕着山林的溪谷里咕噜咕噜一通乱响,闹得这其中的许多人,都无法从这热烈而欢快的气氛中挣脱开去,恨不得自己也能化作那沸水中的一滴,尽情地欢笑,尽情地和小伙伴们追逐嬉闹。
只走了一百多米,就陷入这蜜汁兴奋氛围的李绣赫:
“至龙!我们去那边看看吧!”
修长有力的手往旁边一指,指向的是被一堆人围着,中间hia隐隐传出了鼓声的某块草坪上。
权至龙斜睨他一眼,然后立马又跟紧了几十米之外的方格衬衫。
阿西……她说到了地方会买衣服换的!
怎么还不换呢?!!
李绣赫左右望了望,又把手指向更远的另一个方向:
“至龙!那边一群人玩什么呢?!”
权至龙顺着那方向看了一眼,翻着白眼道:“开火车。”
摇滚音乐节,正如李绣赫所感受到的那样,从入口起就是蜜汁兴奋的氛围,而越是往里,越是靠近演出和舞台,那样的肾上腺素飚发的感觉,便越来越强烈。为了紧跟台上飚得心脏都快骤停的鼓点,也为了释放出像膜拜宗教一样聚集的人们心中,无限的热情与友好。在摇滚的舞台下方,总是有各种各样有趣而激烈的玩法。
这会儿被李绣赫远远望见的,便是其中一种。
数十数百数千人,一个接一个地抱着腰,在台下不停地开动,和着节奏左摇右摆。
认识的人,不认识的人,全都肢体接触,像是小时候一样单纯地傻乐。
算是摇滚音乐节里比较温和,但又很容易烘托起气氛的摇友互动。
“是么?那边是不是已经开始演出了?”
高冷酷男瞬间化身好奇宝宝,抓着权至龙的胳膊问个不停的瞬间……
权至龙再转头一望,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