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斯球迷和球员面对没有拜纳姆的湖人还是有信心的,虽然这个家伙脑袋不太好使,但是打起尼克斯这种小个阵容的球队却很有一套,前不久热火能赢湖人,也亏了拜纳姆不在,否则他们更加可怜的内线非被湖人双塔爆出屎不可!
洛杉矶和纽约交手,这在美国四大联盟里都是焦点中的焦点,因为这是北美第一大都市和第二大都市的较量,一个是全世界的电影圣地,一个是全世界的金融中心,这两个在全世界范围都有十足话题性的球队碰面,注定了是一场全球篮球迷都在关注的盛宴。
湖人上赛季顺利卫冕之后,科比·布莱恩特达到了崭新的历史高度,一些耐人寻味的话题也应运而生,比如紫金军团能否顺利摘得三连冠,科比的地位比之迈克尔·乔丹何如等等。
这些问题每次拿出来,都能弄得一地鸡毛,引起粉丝们数日的互咬。不过科比和乔丹有一点相似之处却值得拿出来说一说,那就是他们似乎都是到了职业生涯中后期性格转变,在“一夜之间”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从此仕途平步青云,完成了从明星到超级巨星的升华。
先说乔丹好了,他的性格因子里确实存在太过强势的问题,昔日一位公牛队友的评价点出了个中关键,“他自己那么厉害,很自然就觉得其他人做不到一些事就是不够努力”。
后来乔丹为什么会有所转变呢?按照坊间的说法,是“飞人”前几年吃够了单打独斗的苦头,此刻手握“三角进攻”秘笈的菲尔·杰克逊又适时出现,于是天时地利与人和俱在,师徒俩遂成就一番伟业。
这种讲法很有点故意营造戏剧化的意思在里头,明眼人都知道这是联盟造星运动弄出来的套路,很不真诚。而现实的原因是,乔丹后来的那批队友值得信任——看看皮蓬、罗德曼等人的能力,再看看禅师的执教能力,就该明白这并非什么天才顿悟后的升华,只不过是球队实力足够了,冠军的到来自然就水到渠成。
同理之于科比,他拿81分的那几年,确实靠自己更甚于队友,这在事后甚至被一些“科蜜”视为不堪回首的经历。但事实上,如果你欣赏最近两年的科比,就应该对那段时间的他报以同等程度的尊重,因为科比的球路本质也一直没怎么变过。当他的内线拍档从夸梅·布朗变成保罗·加索尔的时候,打法上有所调整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战绩变好最后问鼎冠军也不是因为什么狗屁的顿悟。
尼克斯也是一样,吴皇的搭档从大卫·李换成小斯,再辅以伊戈达拉、加里纳利和奥尼尔等人,尼克斯的实力也已经达到了,吴皇也在这期间自然而然的做了一些适应全队的改变,他们自然就拿到了应有的成绩,其实大家的球风并没有太多改变。
如今的联盟已经成为三足鼎立之势,夕阳红的科比、白日当空的詹姆斯,八九点钟的吴皇,三人联手为nba注入了前所未有的精彩元素。
大卫·斯特恩这两年见到吴皇迅速而强势的崛起别提多高兴了,前几年24vs23的剧本再过上几年,就能无缝衔接为14号vs6号,而且在三足鼎立的这几年,联盟更是可以为三人谱写出大量精彩诡异和蛋疼的剧本。
吴皇和前两人的风格相比,有些不好形容,因为他的球路会时常产生变化,这让nba有意为他塑造形象都不好弄,因为他有时候会像科比一样一个人打好几个,有时候又会像詹姆斯一样奋不顾身的甩锅,而且他对各种数据的渴望,暂时要比前两人都强烈,可以说吴皇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矛盾体,就像有双重人格一样。
那么说下詹姆斯好了,公平地说,大猩猩的球技包容性要比科比大一些,也更愿意把队友容纳进自己的赢球模式里头,但这本身源自篮球教育的不同,以及对比赛本质的理解有所区别,原本就不能强求。
詹姆斯经常因为把一些关键球传给队友而招来批评,可见nba最终还是唯结果论的地方,并不存在唯一高明的取胜方式。要是赢不了球,不管你怎么打都是错的。但只要赢了球,那当然是怎么打都是对的。赢了冠军,就算五巨头抱团都是正义联盟,输了的话就是不义联盟,就要被千夫所指。
科比和詹姆斯,甚至是吴皇一直都在用他们的方式打球,并等待适合这种合作方式的队友出现——期间他们都不那么耐心过,但等到了就是本事,旁人不服也不行。吴皇的运气最好,詹姆斯却始终没有等到,所以他选择了主动寻找队友,本质上三人都是一样的。
espn赛前对湖人和尼克斯的评价都差不多,他们认为这两支球队都是属于在天赋上高出其他对手一筹的角色,其中一句话耐人寻味:“nba通常有两种冠军队,一种是得把所有因素备齐之后,借着最佳时机杀到联盟巅峰的,比如2004年的活塞和2006年的热火,另一种则是实力确实高出其他球队一个档次,哪怕存在欠缺了某些因素也能顺风顺水问鼎的,比如这两年的湖人,以及本赛季的尼克斯和热火。”对此可以这样理解,即湖人和尼克斯是一支相对不怎么需要努力,凭借才华也可以杀死大部分对手的“天佑之队”。
现在两支新老“天佑之队”交手,看点自然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