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的三百米,不管其他几匹纯血马再怎么努力,也追不上这半个身位的距离了!莱恩率先冲过终点。此时,与最后一名纯血马,已经有一个身位的差距了!
这一场赛马的胜负已经毫无悬念。有悬念的是莱恩的速度。在裁判员通过专门的计时器确定了莱恩跑完一千八百米所用的时间后,惊呼道:“哦,od!这匹马跑完一千八百米,居然只用了一百秒!”
在后世,纯血马的世界纪录是一千米五十四秒。约合每秒十八点五米。而纯血马跑的最快的,也就是在一千米以内了。一旦距离拉长。速度就会大幅度下降。而莱恩跑出的这个速度,在这个距离上,已经很是惊人了!比纯血马的全力冲刺,速度也只不过是慢了一点点而已。这个速度。已经可以十拿九稳的获得美国三冠大赛的冠军了!
几个整天玩赛马的农场主,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匹速度与耐力俱全的赛马诞生了!这匹马或许不会国际马联认可的轻巧舞步,但绝对是赛马场的宠儿!
包括詹姆斯在内的几个狂热的赛马运动爱好者,一时间在看台上鬼哭狼嚎。美国人一贯喜欢创史之初的细节。这些人不曾想到,他们也有见证历史的这一刻。
被詹姆斯称呼乔恩的那个身形巨大。体重至少在三百斤左右的农场主以风驰电掣的速度跑了过来,对刚下马的余生道:“余先生!您能答应我一个请求么?”
“嗯?”
“明天让莱恩再比赛一场!十公里长途赛!如果莱恩能在十公里长途赛中,战胜我的海明威!我愿意用一百万美元的价格买下莱恩!哦,海明威是一匹四岁的阿拉伯马!”
余生道:“比赛没有问题,但是无论比赛的结果如何,莱恩都不会卖的!”
“为什么?我听说,余先生买下莱恩,不过花了一万五千美元而已。”
“这个没有道理可讲,也不是钱的问题。我从来不把动物只视为动物。我有一只中国纯种的细犬,自它和我作伴开始。我就没有打算抛弃过它。即便我从中国流亡到美国。”
几个农场主听余生如此说,有些无奈。美国人从来都把狗视为家中一员,所以,在后世曾经制定过许多严苛至极的动物保护法。余生从这个切入点说,便把意思表达的清晰明白。况且,对余生来说,莱恩以后还有大用。
不过,虽然余生拒绝了出售莱恩,但是,比赛还是要继续的。在余生享受了几个农场主准备的晚宴后。给莱恩喂了一堆抹了蜂蜜的胡萝卜。算是言而有信。
赛马的饲料其实很是讲究,因为马是草食家畜,所以要求饲料中要有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优质牧草。并且,要配上其他成分。例如:麸皮、紫花苜蓿、燕麦、玉米、谷壳(或切细稻草)、大麦、亚麻子、胡萝卜、水萝卜、苹果、糖浆、盐等等。不同的骑师,在喂养马匹方面,甚至还有自己的独家秘方。以确保赛马能够摄入足够多的养分,来维持身体消耗。
余生并不了解。饲料都是詹姆斯帮忙配制的。只有胡萝卜是余生亲自喂给莱恩的,算是饭后加餐。
第二天,余生还没睡到自然醒。便被几个狂热的赛马爱好者叫了起来。早饭都没吃,便被几个人拉到了跑马场上。而莱恩的待遇,却明显比他好多了。在昨天大胜后,余生还没起床前,便被几个围观的农场主喂得饱饱的。看样子已经撑得走不动道了……
不过,在莱恩看到余生之后,又变得老实了起来。乔恩手里拿着的胡萝卜,也只是瞅了一眼而已。余生轻轻拍了莱恩一下,道:“过会儿好好跑!”
说罢便跨上马。几个农场主互相看了一眼,有些哭笑不得。对于他们这些爱好赛马的人而言,若是手中有一匹有潜力获得三冠大赛冠军、身价能飙升到数百万美元的马,还不一定怎么宝贝珍惜呢。哪有余生这样随意对待的道理。
而为了这场比赛,几个农场主都有所准备。牵出来的马,也不是昨天平地速力赛的纯血马了,而是四匹漂亮的阿拉伯马和阿哈尔捷金马。这两类马种,都是耐力无穷的长途健将。特别是阿哈尔捷金马,曾经创造过八十四天天跑完四千三百公里的记录。
而莱恩的速度,似乎在长途奔跑的时候也不慢。跑完十公里,居然只用了十分钟。平均速度每公里六十秒。跑完后,围观的几个农场主外加詹姆斯一起向余生表达了抗议。
“哦,余先生!你骑马的动作也太不标准了!这样是很容易影响赛马速度发挥的!如果你的动作标准一些,莱恩可是有打破世界纪录的可能!”
马的奔跑速度极快,并且可以连续奔跑一百公里以上。中国古代,对良马的形容是日行千里,夜行八百。虽然这个数字是有所夸大,但是,古代的八百里加急,如果,在中途换乘三四匹好马的话,确实可以做到一日千里。而这基本上是在蒸汽机和内燃机出现之前,人类能够获得的最快速度了!
而莱恩带着余生这一番奔跑,让余生也有所感触。为何人类在机动车出现后,仍旧对骑马如此迷恋,而不是弃如敝屣。骑马的感觉,根本不是乘坐机动车可以相比。当马全速奔跑的时候,风会将人的口鼻塞满。而长风拂略之中,会有一种飞翔的错觉。而在马匹的腾跃之中,可以清楚感觉到其肌肉的颤动与力量的迸发。这种自由自在的生命,竭力挣脱空间束缚的力量,是个男人就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