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冥安就像是个三岁小孩一样,拉着我的手不断晃荡,这个公司整洁明亮让他十分兴奋。
我扯了一下嘴角:“这个,说来话长,我迟点跟你解释吧。你说出事是怎么回事?”
“哦,是你那个发小的事情。”
该来的还是来了。
我神似一紧,问道:“祝长乐她怎么了,还缠着叶明朗?”
自从上次“mí_yào”时间后,祝长乐就赖在叶明朗身边不走了,她常年混迹江湖练就了一副好口才,叶明朗带着她去谈生意或者进行古董收购,每次都是事半功倍。
也许是这个因素,叶明朗默认她的存在,没有像狗血豪门剧里那样用一笔钱打发走。
这两个本质上来说都是重利的商人,祝长乐爱钱,叶明朗何尝不爱钱?只不过大少爷爱得更加有品位罢了,各种复古艺术品往家里搬。
我认为他们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相安无事便好。难道这其中还有其他隐情?
“那倒不是,只不过我觉得情况跟我们之前猜测的有些出入。”明珠转过头,波浪长发轻轻甩了一下,明眸看着我:“我觉得祝长乐除了钱,还想要得到别的东西。”
别的东西?
我眼眸闪动了一下,问:“什么?她还想要什么?”
“我弟弟,叶明朗绑架全世界。”
……
窗明几净的办公室,装修呈现处一种复古的奢华感。
这是本市区总裁的办公室,明珠告诉我叶明朗正在内屋休息。
听了明珠的话,我坐立难安,打定主意要亲自来问个清楚。来到办公室里,站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我反而有些怯步。
我搞不清楚我到底应该问哪个?
是利用祝长乐谈判口才和商人眼光的叶明朗,还是瞄准叶明朗的家世和社会地位的祝长乐。
一整面墙壁都是透明的玻璃,大片大片的阳光洒进来,一地的金黄。
夏日明媚,我却无比苦恼。
哎,这要怎么开口啊……
“小……泥巴?”身后踏踏的高跟鞋声音响起,伴随着一个女声。
我转过头,不由眼前一亮。
面前的祝长乐一身黑白套装,剪裁利落,布料高档,重要的是全身上下没有一丝错误的搭配,长发垂下来发尾微微卷了卷,添了一丝妩媚,把服饰的干练硬朗稍稍中和了一下。
记忆中的祝长乐一贯是衣着随意的,甚至于我从没见过她好好打扮的模样,乍一见有一种认不出的恍惚感。
“宁欢?”
就这么恍惚的片刻,祝长乐已经把昵称换成了名字,一下子显得生疏很多。
“哦。”我莫名就局促起来,脑袋转了转,四下寻找:“我是来找叶明朗的,他在哪间房呢?”
说是总裁办公室,面积却比一般办公室大很多,足足近一百平米,一眼看去好几个房间,我实在判断不出叶明朗会睡在那个房间。
祝长乐笑了起来:“叶总现在还睡着,嗯。”她抬起手腕,上面有一只样式复古的手表,看款式分明是男款的。
我眉头动了动。
她看了时间,说道:“大概还有八分钟,我就要叫他起来了。不如你先坐下喝杯茶吧。”
“哦,这样啊。”我心里想,你到底是把他的作息了解得很清楚。
在高级皮质沙发上坐下,看祝长乐姿势娴熟地泡茶,一边跟我说话:“叶总不喜欢喝咖啡,所以办公室里只有茶叶。”
“是么,我记得他挺喜欢喝的,尤其是手工现磨的黑咖啡。”我说道。
一年前我当做叶明朗的助理,秘书,跟班,狗腿子……对他的习性略有了解,叶明朗这个人的确很讲究,不过他除了挚爱的怀表,其他事情上他都只有三分钟热度。
今天喜欢喝咖啡,明天就厌恶得不行。
改天喜欢喝茶了,也同样能考究到极致俗人重生记。
祝长乐倒水的手势顿了顿,面色不动地收了茶壶,把茶杯递给我:“宁欢好像很了解叶总,也是,毕竟你们认识得早。嗯,我想想,应该有一两年了吧?”
她对我微笑,笑意却不达眼底,仔细看去可以看见深处的戒备和令人心寒的嫉妒。
心头忽然升起一股酸涩。明珠说的是真的,祝长乐真的对叶明朗这个人动了心思。
我接过茶,放在桌子上,祝长乐看了一下时间嘀咕一句:“叶总醒来喜欢喝一杯浓茶醒神。”说着她弯腰又动作轻柔地泡茶。
我看着她的侧颜,模样算不上多美但胜在青春活力,而且自小在市井里混迹,身上带着一股狡黠和机灵劲儿。
她穿着套装,俨然一副职业新女性。
我看着她脑子里却在想,这真的是她吗,祝长乐,这真的是你想要的吗。
“长乐,你为什么非要待在叶明朗身边。他并不喜欢你,你知道么。”我还是开了口。
祝长乐的反应比我想象中要平静,她没有恼羞成怒,也没有觉得受了侮辱,她只是直起身对我很温柔地微笑。
我从来没有见她这样笑过,像是获得了全世界上最珍贵的宝贝。
视线往下,她的一只手拿着茶杯,一只手轻轻触在小腹上。
我的瞳孔难以抑制地放大:“长乐你难道——”
不会吧……
咯噔,轻轻一声响,离得最近的一间房门打开。
里面走出来一个衣着光鲜,雪白衬衫袖子微微挽着,黑发梳成光亮的俊俏公子哥。
叶明朗。我嘴角微微抿着。
祝长乐笑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