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仙儿来到近前,睁着大眼睛盯着叶沉星看,问道:“是什么呀,又不拿出来给仙儿看。”
“喏。”叶沉星将那只跟拳头一样大小的兔崽子亮在南宫仙儿眼前,“喜欢么?”
南宫仙儿见了兔崽子,顿时笑逐颜开,连连拍手叫道:“呀,小兔子!喜欢喜欢,仙儿可喜欢了,大牛哥快给仙儿吧!”
叶沉星随即把兔崽子交到了南宫仙儿手中,说道:“我本就是要给你的,拿去玩吧,要好好照顾它哟。”
南宫仙儿把兔崽子捧在怀中,不停抚摸着,说道:“小兔子小兔子,仙儿一定好好照顾你。”
她说着忽然想起了什么事,抬起头来对叶沉星说道:“小兔子一个人会不会寂寞?明天我们上街再买一只回来给它作伴,大牛哥你说好不好?”
叶沉星点头,说道:“好,我陪你去。”
南宫仙儿欢喜道:“谢谢你,大牛哥!”
说时,她凑了上来,飞快地在叶沉星的左脸颊上亲了一口。
“大牛哥对仙儿最好了,仙儿长大了以后一定要嫁给大牛哥。”
叶沉星一愣,然后摸着自己温热的脸颊,又看了看南宫仙儿,一脸的茫然。过了好一会儿,他忽然笑了。
“仙儿,就因为我对你好,你就要嫁给我吗?”
南宫仙儿认真答道:“不只是因为这个呀,还因为仙儿喜欢大牛哥,和大牛哥在一起仙儿特别开心,所以仙儿一定要嫁给大牛哥。”
叶沉星不知如何接话,他比南宫仙儿大了十岁,一直以来都把南宫仙儿当妹妹待。他非常清楚,以他的身份地位连让南宫世家的都没有,嫁娶之事就更无从谈起了。
童言无忌,南宫仙儿不过是高兴之余随口一说罢了,他心里只是这样想着,也没当回事。即便南宫仙儿是认真的,他不能接受这样的美意。
因为他的心窝,已经潜移默化地被一个绿色的倩影给占据了。
武合县是个大县城,街上很热闹,人来人往,车水马龙,有酒店和茶楼的喧闹声,有小贩的吆喝声,无处不在。
换了一身漂亮的行头的叶沉星,加上本身就一表人才,看起来就像某个官宦之家的公子,要多风骚有多风骚,比起南宫追风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与刚到武合县时那乞丐模样相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今天,他陪着南宫仙儿出来买兔子。两人并肩而行,在繁华的街上溜达。
经过一个卖冰糖葫芦的小贩跟前时,南宫仙儿停住了脚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些红彤彤的冰糖葫芦。
卖冰糖葫芦的小贩穿着很陈旧却很干净的衣衫,一双旧得泛白的鞋子,正左右招呼着行人照顾他的生意。
叶沉星注意到这个小贩身材虽然高挑,却很瘦弱,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从他的脸上看不出他的实际年龄,好像很年轻,却浮现出许多苍老和疲惫。
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它会让人觉得那是一口深不见底的井,储满了古老年代的记忆和长期缓慢而坚定的思考,布满了沧桑的痕迹。
“冰糖葫芦,甜甜的冰糖葫芦啦!小姑娘,要不要买一串?”小贩迎着南宫仙儿那炙热的目光笑眯眯地招呼道。
南宫仙儿不知道自己是对冰糖葫芦着了魔,还是被这小贩给吸引了,一时舍不得走了。
叶沉星也是奇怪,心想仙儿贵为南宫世家的大小姐,不会连冰糖葫芦都没吃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