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宗严捏着他的下巴,看着他眼角的红痣说道:“fēng_liú人当配fēng_liú痣,楼主配上这颗痣,说不得天下男子都要倾倒于你的风姿之下了。吕楼主,识时务者为俊杰,你千万别想着让手下捉谁来要挟我,不然我失手丢了解药,你下半辈子就都得做哥儿了。”
吕惊云只是冷笑。
点颗痣就能当哥儿,简直可笑;元暮星一个哥儿非要说自己是汉子,也是好笑……可笑之中却也有些可爱。
可是接下来白栖墨一句冰冷诡异的话就让他笑不出来了:“朱砂痣不算什么,怀上就算了吧?仙长你不是炼了三粒孕子丹吗,给吕楼主也喂一粒,等他肚子大了自然就老实了。”
白栖墨这是被点了痣还是下了蛊,连魂都换成哥儿的魂了吗?说的这是什么乱七八糟……他下意识看了一眼手下,却愕然发现,平日最忠心、最冷血的杀手看向自己时,眼中极快地闪过了一丝惊艳和欲`望。
不可能!
吕惊云身子发冷,立刻伸手去抠那颗红痣。邵宗严已经不再阻拦他,可他却怎么也抠不下痣来。他甚至打算连肉一起挖下来,但用剑之人指甲剪得短,他身上内力又被封,更是抠挖不动。
元暮星道德标准高,看他吓成这样,便在白栖墨身后劝了一句:“你别害怕,只要你老老实实地把我们送到长乐,邵道长会帮你弄掉那个痣,也不会喂你生子药。”
你这样说他还怕什么!苍狼有点怪他心软,又实在喜欢他这副不染半分污垢的纯真性情,无奈地补救了一句:“死心吧,那颗痣是用‘守宫砂’点的,除非有人破了你的处子身,怎么弄也弄不掉!”
噗!
几个人都忍笑忍到内伤,只有吕惊云不知道这是假的,虽然不会立刻相信,可心里的惊恐和担忧越来越深了。
那几个杀手偷看他的目光也让他越发难受。
他fēng_liú了半辈子,只有自己偷人的,从没被人这样肖想过,哪知道汉子看哥儿的眼神这样恶心!想到要在后半辈子都顶着朱砂痣被人怀想和真正被人当成哥儿做过一场之间挑选一样,他就觉着喉咙腥甜,险些当场吐血。
如果元暮星也是这样,那就难怪自己每次私下踏进侯府后宅见他时,他总是一副看见苍蝇似的厌烦神情了。
原来不是他魅力不够,而是对方不是真哥儿。他苦中作乐地想着,目光偶尔扫到神色不宁的属下,就悔得肝区乱疼,恨不得自己从没听过元暮星的消息,没到这儿来猎(找)艳(死)过。
可惜此时后悔已经晚了。
他脸上已经维持不住平常的fēng_liú神态,咬牙强撑着僵硬的笑容,吩咐道:“所有人都不得妄动,随我送元夫人一行去长乐郡!”
杀手们仍然听命,老老实实退回船上,这才让他心里好受了点。
众人都上船之后,邵宗严自己飞身下去收起了竹筏,脚踏清波,如同走在平地上一样悠然地回了楼船。无论是他将竹筏凭空收起的仙术还是踏波而行的神奇功法,都震得楼船上的人目瞪口呆,再没人敢在他面前转什么绑架杀人的小心思。
吕惊云比别人更惊恐——他不仅信了邵宗严是神仙,更信了苍狼“守宫砂”的说法,紧紧按着眼角红痣,吩咐手下好生招待这位大仙,唯恐稍有怠慢,这“守宫砂”就要跟着自己一辈子了。
他上船之后就命人把那些喜欢争风吃醋的侍仆关进了舱里,只留下几个听话老实的汉子服侍,自己老老实实地留在邵道长身边,度过了有生以来最漫长难熬的夜晚。
元暮星睡在他铺着虎皮的软榻上;邵道长和他的汉子占了他从南方买的拔步大床上;白栖墨和苍狼也在地毯上各找了个好地方和衣安眠。唯有他一个人坐在门口,睡又睡不着,解穴又解不开,外面稍有动静就勾起他对“守宫砂”解法的忧惧,一夜起起坐坐,生生熬出了一对黑眼圈。
大船挂上风帆全力行驶,速度比竹筏要快得多,顺风顺水,一夜之间便行了二百里。但沿河关卡越来越严,吕惊云脸上又添了一颗红痣,轻易不肯见人,因此每次过关时不是绕远路走分支水道,便是趁夜打点关卡上下守军,停停走走地,速度越行越慢。
到后来他们不得不弃船换马,改走深山小路。吕惊云武功被制,还添了个“必须被人做过一场才能消除的”守宫砂,和手下杀手在一起更不安心,索性只带了两个听话懂事的护卫跟元暮星一行骑马入山,剩下的都派出去打探消息。
五百多里的路程,他们竟然拖了四五天才走到。快要接近长乐城时,林间忽然呼啸一声,落下了一只棕毛猎隼,扑着翅膀朝吕惊云飞去。
这是天下第一楼传讯的猎隼,他从怀里掏出铁哨,吹出几声短促低哑的哨音,那隼就笔地地落到他臂上,低头在自己脚环上啄了一下。吕惊云打开脚环,掏出一张叠得小小的纸条,两名手下默默上来架走隼喂食水。
元暮星急切地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林渊已经到长乐,准备好埋伏要伏击咱们了?”
“不是。”他脸上露出了一丝古怪的神色:“是傅相长子,武威将军傅和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