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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柔和温暖得像高邮鸭蛋的蛋黄,安和骑着一匹通体雪白、绝无一根杂毛的骏马,头戴五梁簪花冠,身穿绛红公服,仿佛戏台上夸官游街的状元,率领着长长的迎亲队伍,向安府进发。
在他后面,黄玉虎领着几个身强力壮的一群人,分别拿着三升粟米,一捆凉席,三斤芦苇,三只狼牙箭。这都是送给“新妇娘家”的礼物,粟米三升,用来填舂米的石臼;凉席一丈,用来覆盖井口;芦苇三斤,用来塞满灶堂;箭三只,用来置户镇宅。
无知的人总是快乐的,安和把尉迟阿敏接回了家,李夫人、程夫人,晴云,金凤等站在大门前迎接,一个上年纪最长的老汉抓住了马缰绳,扯开嗓子喊:
“到家喽!”
安府中,堂屋前已经搭好了青庐,竹木为骨,青布为幔。
尉迟阿敏缓缓走下婚车,在两个盛装宫娥的扶持下,手持羽扇遮住颜面,绣鞋儿轻轻踏上了红毡。迈火盆,跨马鞍,跨米袋,一对“金童玉女”把颗粒饱满的五谷轻轻撒在他们两个身上,米泣沿着他们的衣袍活泼地跳跃着,轻轻溅落在红毡地毯上。
二人在青庐中站定,贺客们都拥进来,把青庐挤得满满的,看着一对新人行礼。
安和望着面前以羽扇轻遮俏面的尉迟阿敏,缓缓吟出了事先请人写好的“却扇诗”:
“嫦娥飞逐彩云降,不可孤寝在蟾宫。若道团圆似明月,羽扇轻移桂花开……”
“却扇诗”吟罢,遮在面前的雪白羽扇轻轻地移开了,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眸如点漆。肤光胜雪,明丽不可方物。饶是安和早就熟悉了她相貌的,也看得呆了,更不要说那满堂宾客了。
被安和那灼灼的目光看着。尉迟阿敏颊上不禁浮起两抹娇羞的晕红,轻轻地垂下了螓首。
司仪道:“行对拜礼!”
两个红布蒲团摆到了他们面前,两人相对跪好。
“一拜!”
司仪一声令下,在两个丫鬟的示意下,尉迟阿敏双手叠放到面前毯上。腰肢深深地弯下去,白皙明净的额头轻轻地触到了指尖,当她缓而优雅地直起腰肢时,她看到对面的安和业已大礼还拜下去,她看到了那拜下去的五梁冠,和五梁冠上重新簪好的鲜花。
“二拜!”
安和直起腰来受礼,尉迟阿敏再度深深地拜了下去,不知不觉间,安和也抛开了心中的一切杂念,庄重地感受着眼前的一切。
三拜、四拜。礼成。
一把系了红绸的剪刀送到新郎安和面前,安和理出一缕头发,“嚓”地一剪,将那缕剪下的头发和剪刀放到了红绸托盘上,托盘又送到了尉迟阿敏面前,又是“嚓”地一声,清脆地一剪,尉迟阿敏的一绺青丝应声而落。
尉迟阿敏凝睇着盘中那绺青丝,好象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一部分也被剪断了。人常说,婚姻于女人而言。等同于又一次新生。那么,这结发之礼,大概就如同初生儿剪断脐带的感觉了,尉迟阿敏心中忽然有些空空的。
她看着宫娥的巧手把她和安和的头发灵巧地用红线扎在一起。放入一个绣着“百年好合”的锦囊,心头忽然涌起一种甜蜜的感觉。
“执子之手!”
司仪的声音依旧高亢而昂扬,安和的手牵住了她垂在身侧的小手,尉迟阿敏的娇躯忽地震动了一下,这是新娘子的羞涩使然,于是笑声顿时溢满了青庐。
“执子之手。与子共箸。
执子之手,与子共食。
执子之手,与子同归。
执子之手,与子同眠。
执子之手,与子相悦。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执子之手,夫复何求!
感谢苍天,此生复何求哉!”
在司仪的引导下,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背起了筹备婚礼时早就背熟了的执手诗,一开始,尉迟阿敏的声音似乎总比安和慢上半拍,安和的声音也不够坚定和庄严,但是念到后来,两个人的声音竟然有了一种奇异的共鸣。
尉迟阿敏的声音依旧比他慢半拍,但是听来却有一种夫唱妇随的和谐与美感。
两个人不知不觉便受了这庄严神圣的仪式影响,变得郑重而庄严起来。
“从现在起,他就是我的丈夫了!”
“从现在起,她是我的我妻子了!”
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看向对方,这一回,他们谁也没有回避对方的目光,彼此的目光定定的,有一种痴意。
青庐之中,一时彩声雷动。新妇这边请!”
司仪引导着安和和谢尉迟阿敏出了青庐,在众多宾客的陪同下来到了左跨院儿,安和惊奇地发现,司仪把他们引到了左跨院的猪圈。
安和当然不可能养猪,但是现在猪圈里分明有一头猪,而且是一头洗得白白净净的母猪,那头白白净净的母猪头上系了红绫,正哼哼唧唧地很舒服地晒着太阳。
司仪笑眯眯地道:“新妇,行礼,默祷!”
“啊?”
尉迟阿敏吃了一惊,怯怯地四下看了一眼,最后还是决定请教安和,尉迟阿敏悄悄地问道:
“为什么要拜一头猪啊?”
安和想了想,摇摇头,司仪听到了新娘子的这句问话,哈哈笑道:
“母猪多产嘛,一胎就能下十个八个的,拜拜母猪,讨个吉利,以后多生孩子!”
尉迟阿敏一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