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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章我会去接倾城

陈思琦察言观色,看着陈凌不爱吃鱼,不由有些苦着小脸蛋,道:“哥,是不是我做的不好吃?”

陈凌呵呵一笑,道:“那来那么多讲究,不过相比这种鱼,我倒喜欢我们那儿的鲫鱼之类的。 ”

陈思琦轻声一笑,道:“可是这种鱼在我们国内,卖得老贵了,尤其是金枪鱼。过去的大多是罐头。”

两兄妹吃着饭,说着话儿。陈思琦觉得欢乐无比,她就是喜欢有一个属于自己和哥哥的家,与世无争。

陈凌想起什么,道:“陈思琦,难道尘姐对你很凶吗?为什么你总是怕她?你看她都因为你害怕,才没来吃饭。这样多不礼貌。”

陈思琦顿时如做错事的小孩子垂下了头,陈凌立刻心疼起来,也不忍责怪她,正欲开口时,陈思琦道:“哥,难道你不觉得尘姐姐很”

“很什么?”

陈思琦道:“很有威严啊,我觉得面对她,就像面对天尊一样,她再怎么跟我取笑,我都不敢放肆。”

陈凌一怔,随即恍然大悟。因为沈出尘的大势是元始天尊,陈思琦则是凡人。凡人怎么敢不畏惧,敬畏天尊。而自己不觉得沈出尘的气势,是因为自己的大势是凌云大佛。那么与沈出尘之间,关系就是平等的,自然能觉得亲近。

吃过饭后,林岚前来带陈凌与陈思琦去逛伊尔库茨克。开的是一辆军牌车,这儿主要街道上的治安还算是控制的很好,当然,这个好是相对来说。跟国国内比就差远了。

而且伊尔库茨克的建设也很不错,在这里,它的郊区乡下,还是贫穷无比,犹如刚解放的国。但是城市上的建设又畸形的繁华。

伊尔库茨克以山多,水多而闻名。森林覆盖面积是达到百分之七十五。而贝尔加湖的淡水是全球的百分之二十。

林岚十分的健谈,陈思琦跟她也很亲昵,林岚带着两兄妹逛了不少热闹繁华的地方,向陈凌介绍了很多关于这边的历史化。最后找了一间小酒吧,尝到了这边独有薄饼和鱼子酱,吃起来滋味酥脆带着鱼子酱的独特风味,很是有趣。

小酒吧的装饰充满了异国他乡的风情,外面是马路,夕阳照射着。

吃完薄饼,再就着马林果酱喝茶水也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直到傍晚,林岚才带陈凌和陈思琦返回。陈凌与林岚之间也在无形觉得有些亲近。其实这也是林岚和沈出尘要的效果,不能让陈凌觉得他自己是外人。

在晚上,陈凌睡在属于他自己的宽敞卧室里。一切都是崭新的,睡不着的情况下,起身下床,走到窗户前,拉开窗帘,看着天上的冷月,心不无感慨。世事变迁,怎么会想到今天竟然站在了西伯利亚的这片天空。

虽然白天炎热,但是夜晚却十分凉快。别说空调,风扇都不用。

这一夜陈凌睡的很安稳。

第二天还只六点,陈凌心感受到了朝阳的澎湃,一跃而起,在卧室里运行起无始诀。

其实今天并没有出太阳,是一个阴霾天。但是这种练法是将这个时段的心意。虽然太阳没出,但心里依然能感觉到朝阳的澎湃。

练了整整一个小时候,身上再度浸出黑色的汗液。陈凌前去洗了一个澡,换下的衣服已经被陈思琦洗干净晾晒好,包括内内。陈凌有时想避忌,却又不好意思提出来。

陈思琦刚起床,她梳洗完毕后准备去食堂领早餐。这时林岚前来,请陈凌去汇合。陈凌便与陈思琦告别,随林岚出了大门。

一路从操场穿过,目标是沈出尘的办公室。

天色阴沉,似乎在酝酿一场暴雨。

林岚今天穿的是白色运动服,扎了马尾,这样的装扮倒是别有一番韵味。身上泛着淡淡的少女香味儿。

“林岚,你今年多大?怎么会跟着尘姐?”陈凌与她并肩而行,忍不住问。

林岚嘻嘻一笑,道:“干嘛,看我生辰八字和你合不合,想打我主意?”

陈凌大窘,林岚继续道:“我可以考虑考虑哦,你脾气这么好,被骂也不还嘴,我觉得这个优点很好。”陈凌打了个哈哈,自家知道自家的狗脾气,如果他的脾气好,那就没坏脾气的人了。

林岚见陈凌不接受调戏,便正色道:“我在国内掌握了一项科研机密,准备上报时,被一帮狗官知道了。他们绑架了我全家,想要夺过这项机密去卖给国外。我没有办法,只有将机密给了他们。但是他们那帮畜生却不放人,还要杀我和我的家人灭口。我是侥幸逃出去的,但是我全家都被杀了。”说到这儿眼闪过刻骨的仇恨与痛苦。

陈凌暗暗一叹,能够聚到这儿来的,几乎都是被命运的齿轮赶过来,都有刻骨的经历。

林岚接着道:“后来是尘姐救了我,她还帮我杀了那帮贪官。在国内我遗失机密是叛国的罪名,国内待不下去了,我也不想待了,便一直跟了尘姐。”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二层楼的走廊上。转眼就到了办公室门口,刚准备进办公室时,暴雨倾盆而下,并夹杂雷霆闪电。陈凌与林岚不由回头望了一眼,操场上训练的士兵却依旧在雨苦练,丝毫无惧。

而办公室里,沈出尘,朱浩天都在。还有一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青年。穿着一身黑色汗衫,牛仔裤,有种西部牛仔的风格。不过可以确定,他是国人。

这么阴暗的天,这个男子很骚包的戴了一副墨镜。

陈凌与林岚走进来,沈出尘,朱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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