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降低风险,降低贷款成本,也不是不行,最简单的办法是暴力。
把成本转嫁到国家政权上,由国家暴力机关协助收款,到期不还直接抓到牢里去,这就是王安石变法的老路。暴力机关的暴力使用可是不好控制的,不会老老实实地为银行服务,很可能他们花的成本比银行更高,只是强行转嫁到欠款人身上了,个人总不能跟国家对抗是不是?由此引的社会矛盾,便就成了反对变法者的武器。
要么这成本就由民间的暴力机关承担,一样是转嫁到欠款人的身上,暴力讨债从古到今都不是新鲜事。只是这后果,推行改革的徐平一样不敢承担,也承担不起。
公司就相当徐平前世的法人,只向法人放款,其实是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