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她还是决定用安瑾凉给的那个。相对于司小意,她觉得还是安瑾凉看起来比较可靠点,毕竟,人家好歹是男主嘛。
上完药后,安锦瑶便百无聊赖地躺在床上,用手指戳着枕头玩。
说实话,对于穿越传书什么的,她并没有多少感触,反正她从小就自己一个人,正所谓“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她在哪里都无所谓。
只是,短短两天内发生的事,除了让她隐隐有些兴奋外,更多的则是措手不及。
女人的第六感和侦探的直觉告诉她,这个世界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或许,她会有意外的收获呢。
出了安锦瑶的房门后,雾隐并没有直接离开,而是在小院儿周围寻找了起来。
她明明是追着那东西来到这里的,不应该突然消失不见啊。
……
“明天,不用等我了。”放下筷子,雾隐看着安锦瑶说道。
“嗯?为什么?”听到她的话,安锦瑶抬起头来,有些不解。
“明天有事。”
“哦。”点了点头,安锦瑶不再多言。
安锦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半个月了,自从那天和雾隐共进早餐后,安锦瑶没有想到,每次她开饭前,雾隐都准时前来报到。
久而久之,她也习惯了这种感觉,虽然两人都没说,但她也习惯性地等雾隐来了再开饭。
想起那天一起吃完饭后,那人临走时说了句:“你这里的饭很好吃,以后就一起吧。”她还为这句话高兴了好久呢。
现在听到那人说明天有事不来,虽然能理解,但安锦瑶还是有点不舒服。
没了美人欣赏,自己的食欲应该也会下降不少吧。安锦瑶对自己说道。
这么一想,心里那点微微的不适也被某人忽略掉了,于是便笑了笑:“那好吧,以后随时欢迎蹭饭哦。”
“嗯。”
既然雾隐明天不来,安锦瑶觉得,她买衣服的打算也要提上日程了。
经过半个月的修养,她腿上那点伤早就好了,所以,她觉得,明天去买衣服也不错。
说起这件事,安锦瑶就觉得脑袋有些发疼。
那天穿的衣服,实在是情况紧急,来不及选择。可是后来,就在她准备换衣服的时候才发现,那衣柜里的东西简直不忍直视,不是大红就是大紫,而且样式繁琐。总之,花花绿绿的简直能晃瞎眼。
虽然她不排斥比较鲜艳的颜色,但相对来说,她还是比较喜欢素色。毕竟,做人要低调嘛。
打定主意后,安锦瑶便哼着小曲儿去账房领票票去了。至于私房钱什么的,那可是只能在危机关头用的,比如:破产什么的……
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安锦瑶便收拾地整整齐齐的出了门。
一直听说逛街是女人的强项,安锦瑶却从来没把这条定律往自己身上套过。
原因就是:她以枪旱模只等着送货上门签个字就行,就算有时候迫不得已需要亲自去买东西,她也是直奔目的地,基本上不会耽误什么功夫。
所以,安锦瑶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也会有逛街逛到腿软的一天。
真是好奇心害死猫啊,安锦瑶算是真真切切地体会到这句话了。
因为是第一次出来逛街,安锦瑶看见什么都挺好奇。
于是,一整天走走转转,东瞧西看的,时间飞速的过去,银子也像流水一般哗哗的就没了,最主要的是,她觉得再多走一步,她的双腿就可以报废了。
等到太阳快落山时,安锦瑶实在累的不行了,不作他想,直接奔进了一家酒楼,点了一大堆的饭菜后,便开始了风卷残云般的扫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