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了一天半的行军后,林坦带着部队,来到了叛乱地区的边缘,由叛军掌握的第一个据点,一个普普通通的小镇,就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毫不犹豫,林坦就拿这个小镇和小镇里两百名刚刚从农民变成民兵的叛军开刀。林坦派出的是新兵占较大比重的弗莱格军团,主要目的也是锻炼这些新兵,虽然战斗强度很低,敌人实力也十分差,但至少见了血,也总比没见过要强得多。
两百名农民军很快就被击溃了,直接战死的只有三十多个,剩下一半逃了,一半被抓了俘虏。这些俘虏没有什么犹豫,直接关了起来。如果是贵族私兵的话,林坦会毫不犹豫的将他们吊死,哪怕是雇佣兵,杀俘虏也是很轻松愉快的事情。
不过这些农民兵大多是强征入伍的,本身士气就低下,投降逃跑的更是多了去了。可这些农民兵战斗力不强,林坦还真不敢随便杀,否则直接在自己领地里,留下了一个残暴的映像,那就悲剧了。更何况,这些被强征的农民,也并不是要反抗林坦,而是被逼的,所以,他就更没必要杀他们了,关起来,劳动改造一下就可以了,正好林坦的几个新项目还需要一些劳动力。
……
距离林坦军队驻扎处西北边,大概半天路程的地方,出现了一支军队。这支军队远远看去,还真是气势磅礴,各式各样的旗帜,飘扬在军队的上空,那都是一些贵族的家族徽记,乍一看,还真有一股气势在。
可你要靠近了看,那可就不太一样了。一千名佣兵的队伍,松松垮垮,一边行军这些粗俗的汉子,还在不停的玩笑,不时传出一声声刺耳的笑容。而一千民兵的队伍,纪律上好了些,但看每一个士兵,却都是面黄肌瘦的,双目无神,身上连最简陋的装备都没有,只能将布衣当做防身的盔甲,而手上的武器,也是极为简陋的刀剑长枪,甚至还有镰刀、木棒之类的东西。
只有那些贵族自己蓄养的私兵,看起来才有一点军队的样子,不过要跟经过‘系统’训练出来的华汉骑士团的精锐部队相比的话,那差了不止一星半点。
哲科是犹鲁斯子爵手下的一个骑士,此刻他皱紧了眉头,看着无比散漫的队伍,策马来到犹鲁斯子爵身旁。
“大人,我现在还是认为我们反叛弗莱格伯爵,不是一件明智的事情。”
犹鲁斯看来这几天没少被哲科烦了,自从自己打定主意要脱离爱德华伯爵的统治,就已经做好了战争的准备,只是没想到对方的军队来得那么快而已。在他眼里,他可是有古老传统的、有尊贵血统的贵族啊,怎么能接受爱德华那个乳臭味干的小子领导呢?可自己手下的这个骑士,竟然三天两头来劝说自己不要反抗爱德华伯爵,要不是他可以确认哲科的忠诚的话,恐怕他早就一剑把哲科给砍了。
“哲科骑士,这不是你该想的问题!”犹鲁斯子爵严厉的斥责了哲科,“作为一个骑士,你需要考虑的,只是怎么能够为你的主君,也就是我,打赢这场战斗而已。”
哲科骑士妥协了:“好吧,如您所愿,我们既然已经反叛了爱德华伯爵,那也只能尽力战斗了。可我觉得,我们应该据城而守,坚持到安菲尔德,大人您的支持者的干涉这场战斗,我们也就赢了,爱德华伯爵肯定不可能在公国严厉的制止下,还敢对我们发动攻击的。而我们现在主动出击……以我们的军事实力,是根本没办法对付爱德华伯爵手下的精锐部队的。”
犹鲁斯终于被哲科惹火了,他一马鞭甩在了哲科的身上。马鞭狠狠的抽在了哲科的脸上,而哲科一动不动,甚至连手都没去抚摸一下赤红的鞭痕,只是目光一直看着犹鲁斯,全是诚恳,好像刚才挨了马鞭的不是他。
见到哲科的眼神,犹鲁斯却没什么感觉,却更觉得自己被冒犯了,于是又是一鞭子抽了过去:“你给我滚!滚回青石城看家去,等我回去了再收拾你。”
哲科挨马鞭脸色都不动一下,而听了犹鲁斯这话却大惊失色:“那我走了,谁来保护大人您?”
犹鲁斯十分不耐烦:“三千大军,难道还抵不过你一个人保护么?你赶紧给我滚回去,等到我击败了弗莱格那个不被承认的伯爵后,再来收拾你!”
骑士哲科,尽管心不甘情不愿,但还是被他的主君,犹鲁斯子爵给轰了回去。
法鲁特子爵同样也是跟犹鲁斯一同起兵,决定脱离弗莱格伯爵领的贵族,看到了犹鲁斯对哲科大发雷霆,于是就策马靠了过来:“怎么?那个骑士说什么,让犹鲁斯大人发了这么大的脾气?”
“哼,就是个胆小鬼,说什么我们肯定打不过爱德华伯爵,还劝说我们投降,要不是看在他忠心耿耿,我早就一剑砍死了他了。”犹鲁斯恨恨的说道,一想到在法鲁特的面前丢了面子,他就不由得更加讨厌哲科了。
“哎呀呀,犹鲁斯大人就不要火气这么大了嘛,等到我们将爱德华击败,将他捉起来送给科恩特伯爵后,没准我们两个也就能成一个伯爵大人了。我们还是想一想,怎么击败爱德华吧,他手上可是有五千人。”法鲁特油腔滑调的说道。
犹鲁斯一声冷哼:“哼,我已经有了安排了,他那新建立的三千名士兵到时候会给他一个惊喜的。”
“哦?”犹鲁斯这话激起了法鲁特子爵的兴趣,“难道犹鲁斯大人,已经成功策反了弗莱格军团?那可是一个天大的好消息